而且他经历了那么多位面,可以说是见多识广、阅历丰富,在意识到自己不对劲之后,立即进行了调整,努力将多余的情绪摒除在外,专心于战事上。
战斗的进程和骆天明估计的差不多,到了天黑时,营寨依然被宋军牢牢控制在手里,辽军损失了两千多人,取得的成果,仅仅是将寨墙外的所有防御设施都推平了。
虽说辽军两面夹击营寨,可如果杨延昭率领大部队赶来,辽军就成了被营寨截成首尾无法兼顾的两段,形势极为不利。
辽将当然知道这一点,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骆天明竟然将一个小小的营寨守的如此稳当,让他们歼灭骆天明,会师后迅速撤走的计划无法实现。
既然打不下营寨,杨延昭的大军也快来了,辽军只好放弃,趁夜消失不见了。
骆天明眼看着辽军消失在夜幕中,眉头皱的紧紧的。
杨延昭的大军距离这里并不远,按说早该到了,为何到现在也没出现?琇書蛧
骆天明没等辽军的身影完全消失,就下令道:“来人,派出斥候,寻找我军主力的位置,向防御使禀报我们这里的情况。另外,跟踪辽军的动向,防备他们杀个回马枪!”
他说完之后,负责斥候的副将却没有马上执行命令,而是呆立着没动。
骆天明回过头来,严厉的瞪他一眼:“没听到我的话吗?等什么呢?”
副将艰难的说道:“我们的斥候……已经……全部战陨。”
骆天明也呆住了,强压下去的情绪再次翻涌起来。
他深呼吸了几口气,才重新平复下来,用沙哑的声音重新下令道:“去向防御使禀报战情的事,派个军官去吧。至于追踪辽军,……你和我亲自去,各自负责一路。”
副将这一次没再迟疑,立即应道:“是!”
旁边的杨家家将忍不住插嘴道:“少将军,您不能亲自去做斥候,更别说一个人,还是我们去吧。”
骆天明看他们一眼,摇摇头道:“还是我去吧。放心,我会小心的。再说了,以我的武艺,只要不被包围,就没人能奈何我。”
不是骆天明要逞能,而是杨家家将也都是强弩之末了。
他们确实都武艺不错,经验更是非常丰富,可问题是,他们的年纪都不小了,要不然也不会退出军队,去杨家养老。
他们再次踏上战场,只是为了保护骆天明,或者在骆天明冲动的时候制止他。
本来这个活儿是很轻松的,骆天明毕竟是少将军,一般情况下应该处于大军保护之下,即使是冲锋陷阵,身边也不会缺了人,家将只需要防备暗箭流矢即可。
可骆天明这个少将军太不一样,之前被派去当斥候就不说了,那是他爹杨延昭下的命令,骆天明不执行都不行。
可之后呢?先是和辽将单挑,之后单独领兵后,每次打仗都是冲锋在前。
最过分的就是这一次,竟然主动留下当诱饵,战死多少士卒且不说,就说活下来的人,个个都累垮了,骆天明更是带着自己的亲兵到处补窟窿,更加累的厉害。
作为杨家家将,骆天明走到哪,他们就要跟到哪,在遇到战况紧急的时候,总不能只跟在骆天明身后,得抢先挡住危险才行。
这么连轴转下来,年纪都不小的杨家家将,哪里还撑得住?
但他们职责所在,怎么能看着少将军自己冒险,他们却在家里休息?只能挣扎着起来。
骆天明明白他们的心思,也懒得和他们废话,直接把他们都放倒,还摞成一堆,让他们爬起来都要费半天工夫,然后自己出寨而去。
骆天明当然也累,但他占了年纪的便宜,才区区十五岁,只要休息片刻,就能恢复不少体力。
再加上他有功夫在身,虽然没有内力那么神奇,但也有加强恢复体力和伤势的呼吸法,因此还撑得住。
比骆天明情况更好的,是他的宝贝坐骑小白。
这匹马是佘太君送给他的,虽然算不上绝世宝马,可也是一流的良驹。
骆天明非常喜欢这匹马,本来想要叫小白龙的,可又想到宋朝皇帝的皇袍已经开始绣龙纹了,龙已经成了忌讳,还是算了,就叫小白吧。
骆天明在营寨中苦战了半天,小白却没有发挥的机会,始终在马厩里休息,自然体力充沛。
有了良驹的助力,骆天明轻松的跟上了撤退的辽军,在警戒圈之外逡巡。
辽军虽然着急撤离,可也更担心被宋军追上,所以很快就发现了骆天明这个尾巴。
为了确保大军安全,尾巴必须处理掉,所以辽军很快就派出一个百人队来追杀骆天明。
要是有内力在身,区区一个百人队,骆天明敢直接莽过去。
可惜他现在没有,就只能打游击了,一边跟他们捉迷藏一边削减他们的人数。
两边斗了半天,辽军发现这个对手太厉害了,一个百人队根本干不过他,只好向上面禀报,请求援军。
前不久骆天明曾大展雄风,单挑干掉了七八个辽国有名的高手,起因就是骆天明在做斥候的时候,一个人就干掉了上百个辽国斥候,传出了勇武之名。
现在又有一个这么厉害的斥候,辽将很容易联想到骆天明。
一想到他们心心念念想要干掉的骆天明就在附近,辽将哪里还坐得住?不惜兴师动众,派出了一个千人队来围剿他。
一千人铺展开,能占据老大一片面积,这下让骆天明打游击都不好打了。
可是跟不住辽军,让他们跑了就太可惜了。
骆天明稍微犹豫了一下就下了决心,就算冒点险,也要留住这些辽军。
利用辽军迫切想要除掉自己的想法,骆天明刻意不逃远,借助小白的速度,若即若离的保持着距离。
这让辽军极为难受,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一时间颇为头疼。
最终他们选择了折中的方式,不派大军了,改为派射雕手进行狙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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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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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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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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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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