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骆天明的庄园,一开始根本没人在意。
他选的地方太偏了,周围还都是一帮穷棒子,有身份的人谁会去那?
这也就给了骆天明慢慢收购地皮的机会,慢慢的扩大庄园土地的面积。
在建庄园的时候,骆天明又写了一本小说,这回他写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一部纯粹的悲剧。
当然了,名字要改成《罗密与朱丽》,故事的背景要换成宋朝,时间设定在王安石变法的后期,变法派和守旧派已经撕破脸,互相都恨不得弄死对方的时候。
两个主角的家族就设定为两党的核心成员,早已仇深似海,一见面就会掐起来。
不过骆天明当然不会套用真正存在的家族,连两家的具体官职都没写,只是侧面描述,两家都位高权重。
如果有人往当年的重臣身上套,会发现套到谁身上都行,也全都有不一样的地方。
另外,骆天明对变法派和守旧派也没有任何评论,不站在任何一方。
甚至在男女主角的视角来看,两家的长辈都是反派,他们联手逼死了两个主角。
在写死两个主角的时候,骆天明还秀了一把诗词,将李莫愁最喜欢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写了进去,一下子让整个故事都高大上了许多。
就凭这一首《摸鱼儿?雁丘词》,这本书就卖爆了,只在汴梁一个城市,就卖出去足足十万册!
要知道,整个汴梁也就百万人口,平均十个人就有一个买了这本书。
看似占比不高,可是要知道,百万人口当中,识字率还不到百分之五,其中还包括了外地来的士子。
也就是说,平均每个识字的人都买了两本,这事怎么看怎么邪乎。
更邪乎的是,汴梁所有青楼,一时间全都唱“问世间情为何物”,把那些经常逛青楼的老客户,都听的耳朵起茧子了。
《雁丘词》如此火爆,骆天明的名声也跟着水涨船高,本朝第一才女的名号也彻底坐实。
骆天明趁热打铁,在《罗密与朱丽》的销售热度降下来之后,很快又推出一本改编版的《茶花女》,并嵌入了纳兰容若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改编后的《茶花女》的大致剧情是,一位美貌的书香世家大小姐,被一个风流才子骗财骗色,不小心怀了孕,却找不到那个才子了,导致坏了名声,成为别人口中不守妇道的贱货。
大小姐的家族一向以清白自诩,不愿承受这样的污名,竟然狠心的将大小姐赶出家门。
流落街头的大小姐,用母亲偷偷塞给她的一点财物当路费,不远千里去找那位才子,可等找到才子时,才子怕担上始乱终弃的罪名,坚决不承认认识大小姐,把她赶了出去。
大小姐举目无亲,又花光了盘缠,只能流落街头。
为了谋生,大小姐不得不到处去打工,给人做绣工、做洗衣娘、做洗碗工等等。
可是哪个工作都做不长,因为别人听说她是未婚先孕,都觉得她很脏,把她开除了。
以大小姐的美貌,若是真的自甘堕落,不管是去青楼,还是给人当小妾,都能过的不错。
可她偏偏不肯,自己辛苦做工养活自己,养活儿子。
她的孩子生下来之后,生活就变的更艰难了,但她依然咬牙坚持,要把儿子养大。
在没有收入的时候,她就只好卖头发、卖牙齿,结果把一个大美人生生变成了满嘴豁牙的丑妇。再加上常年劳作,才二十多岁就变的又老又丑。
等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大了,没想到儿子也嫌弃她,说她是不守妇道的贱货。
被父母赶出家门时,大小姐没有崩溃;被才子赶出门时,她也没有崩溃;被邻居闲言碎语时,她还是没有崩溃;被开除了十几次,连薪水也不给时,她依然没有崩溃。
可是她的儿子也说她是贱货时,大小姐终于坚持不住了,选择了自尽,结束了悲惨的一生。
骆天明写的《茶花女》,其实和原著已经没多少想象的地方了,改编的篇幅非常大,绝大部分都是靠他自己来写。
好在已经抄了几部书的骆天明,已经摸到了写作的技巧,新书写的也不错。ωωω.χΙυΜЬ.Cǒm
借助前几本书的名声,《茶花女》也同样卖疯了。
但和前几部不同的是,这本书一出来就遭到了无数读书人的攻击。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本书,“风流才子”这个词,彻底成了狼心狗肺、薄情寡义、人渣败类的同义词。
读书人都是自诩风流才子的,也以此自傲,对于逛青楼、喝花酒,都认为是雅事。
现在好了,骆天明的一本书,将风流才子彻底打成臭狗屎,那些读书人能不怒吗?
可惜读书人再怎么愤怒,也拿骆天明没办法,因为他背靠童贯。
童贯可不是读书人,甚至不是男人,而且因为常年和武人混在一起,反而和读书人格格不入。
现在骆天明得罪了读书人,童贯不但不在意,反而非常高兴。
因为他早就看那些读书人不顺眼了,骆天明能把牙尖嘴利的读书人气的暴跳如雷,童贯当然要死保骆天明了。
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很感激骆天明,就是家里有少女的父母们。
他们可以用《茶花女》来教育这些少女,没拜堂之前,千万不能跟男人不清不楚,否则茶花女就是下场。
而真正的聪明人都看得出来,骆天明写《茶花女》,真正要抨击的,是男女不平等。
同样是偷尝禁果,男人就是风流才子,女人就是丧行败德、不守妇道,这是何等不公?
可惜,这个世道早已形成了固定的观念,就像是太阳每天都从东方升起、西方落下,从来没人问过为什么。
男尊女卑也一样,大家都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都认为是天然至理。
骆天明不在乎别人骂他,但骂的都是他污蔑风流才子,而不是说他为女人鸣不平是大逆不道,这就让他很失望了。
看来他改变这个时代观念的想法,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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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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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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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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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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