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他在流沙河居住的时间并不多,加起来才一百多年,甚至还不如在某个位面的时间长,但他却把这里当成了家,每次回来都有种惬意感。
看看简陋的河底水府,和在其他位面住的豪宅根本没法比,也依然觉得哪里都顺眼。
按照老习惯,骆天明先是美美的睡了一觉,然后起床弄吃的,吃完后来到河边的石碑下坐着看夕阳,直到天黑后才回到水府休息。
第二天起来,才开始消化这次穿越的收获,修炼万世历劫神功。
等消化了这次的收获之后,骆天明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中,已经是真仙巅峰了!
还记得刚来《西游记》位面时,沙和尚只是真仙初期,只是仗着身大力不亏,才显得战斗力强悍。
现在他有了真仙巅峰的修为,战斗力暴涨了几倍不止,估计应该能打得过猪八戒了吧?
下一步,就该是突破金仙了。
金仙的“金”字,代表不朽。
而对修仙之人来讲,只有一种东西是不朽的,就是“道”。用现代人容易理解的方式来说,就是法则。两者还有些区别,但这已经是最接近的解释了。
要成为不朽的金仙,唯一的办法就是与“道”融合。只有与道融合了,修仙者才能不朽,否则就算境界再高,法力再深厚,寿命也是有极限的,早晚会天人五衰。
而要融合道,首先就要领悟,不然谈何融合?但要悟道,又谈何容易?自古以来,无数仙人被卡在这一关,终生不得寸进,最后含恨而终。
骆天明倒是没有一定要成为金仙的执念,因为以真仙的寿命,足以让他再活几千年,活到现代社会了。
现代社会可是神佛不见、道法不存的,谁知道到了那个时候,神仙还能不能存在?
要是因为某种变故,神仙全都消散了,自己辛辛苦苦成为金仙没多久就要完蛋,还费那个劲干啥?有那个时间,吃点喝点轻轻松松的不好吗?
再说了,别的神仙从真仙初期到真仙巅峰,往往要花费几千数万年,自己才用了一百多年就做到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对现状很满意的骆天明,心态自然也就很好,每天练练功,练习一下炼丹术、炼器术,日子过得很悠闲。
这一天,他在练习炼器术的时候,顺便清点了一下自己的家底。
只算法宝、武器这些外物,他就有降妖宝杖、超光速飞行器、超级激光炮等等。
降妖宝杖也就罢了,在《西游记》位面是传统武器,可超光速飞行器和超级激光炮就有点风格不搭了。
超光速飞行器的速度,可比孙悟空的筋斗云还快,甚至诸天大能都没有几个能比飞行器还快的,实在是有点显眼了。
还有超级激光炮,这东西的威力能打穿行星,连金仙都挡不住。
好在这两件东西都需要能源,一旦没了能量,就和废铁无异,比起法宝来还是差了不少。
可是别人不知道这两件东西的底细,只怕是一见到它们的威力,会过分高估这两件东西,顺带也会过分高估骆天明。
骆天明在《西游记》位面,秉持的是低调低调再低调的原则,尽量不让任何人注意自己。
之前执行的勉强还算成功,除了太上老君之外,其他人就没有注意他的。
他相信太上老君不会把他的事情到处乱说,也就能保证,别人依然不会注意自己。
《西游记》位面的大能实在太多了,以骆天明现在的修为和底牌,根本嘚瑟不起来,还不如多藏几手,所以这两件东西平时还是不要拿出来了。
除此之外,还有空间门、镜像空间、魔法盾等法术,也能不用就不用。
不过还有件东西可以利用起来,就是唐僧的骷髅头。
在唐僧第十世的时候,度过流沙河时,用的就是他前九世的骷髅头。
流沙河的水是弱水,芦花浮不起,鹅毛定低沉。普通的船只根本无法在河上行舟,入水就会沉没。
偏偏唐僧的骷髅头能浮起来,说明这九个骷髅头的材质不简单。
如果没学太上老君的炼器术,骆天明别说将骷髅头利用起来了,连这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学过炼器术才知道,唐僧的骷髅头之所以能浮在弱水上,是因为骷髅头蕴含少许功德,可以不受外邪所侵。
弱水的特点就是渗透性极强,所以才几乎没什么东西能浮起来。
恰好这个渗透性也属于“外邪”的一种,正被功德克制,所以骷髅头才能浮起来。
含有功德的物品,勉强也算是稀罕物了,只用来给唐僧做渡河的筏子,有点太浪费了。
骆天明摆弄着七个骷髅头,琢磨着做点什么好呢?是现在就动手炼制,还是等九个集齐了再炼制?m.xiumb.com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流沙河边来了一个人。
确切的说,应该是一个妖怪,一只狼妖。
这狼妖穿着一身道袍,可惜脸上一副阴狠的气质,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
不过他倒是挺客气,站在岸边高声叫道:“贫道凌虚子,拜见流沙河高邻,还请现身一见。”
骆天明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个凌虚子,不就是黑风山黑熊怪的两个朋友之一吗?
在《西游记》原著中,凌虚子是以黑熊精的朋友面目出现,是否为恶并没有表述,只是被黑熊精连累,被孙悟空一棒打死,连问一下的兴趣都没有。
骆天明有些好奇,这家伙怎么跑到流沙河来了?有什么目的?
从凌虚子的态度来看,他还算是客气,应该没什么敌意,于是骆天明从水府出来,站在河面上,拱手道:“原来是凌虚子道友,不知道友所为何来?”
凌虚子满脸堆笑的道:“贫道就住在五百里之外的凌云峰,距离流沙河不远。你我都是修道之人,又是邻居,所以贫道想与道友交个朋友,时常论道饮茶,岂不快哉?”
骆天明奉行的是尽量低调的行事作风,怎么可能到处交朋友?
再说了,就算交朋友,也不能和妖怪交朋友,到时候对方端上来一盘人心,热情的招待他,他是吃呢,还是翻脸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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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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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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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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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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