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如果不是系统任务的要求,他对警队一哥的位置根本不感兴趣。
如果让他选,他倒情愿只当个高级督察,一直和犯罪分子真刀真枪的较量。
但系统给出了任务,他只能接着,否则就不让回《西游记》位面,这就太难为人了。
骆天明用力挠着头,勾心斗角这种事,他真的不擅长啊!
当初接系统任务的时候,他还以为在警队升官应该比较单纯,自己能胜任。
谁知道香江这地方太小,警队的一哥不过相当于内地一个市的警察局长,总督察不过是个刑警队长,居然也要具备正治头脑才能担任,真是日了狗了。
可是没办法,香江的环境比较特殊,只能按照人家的规矩来,不然能怎么办呢?
此时的骆天明,已经不在飞虎队了,而是湾仔区警署的重案组组长。
五年前他用第六感找方向返回香江后,他就突发奇想,开始将第六感用在其他方面,比如破案。
要用警察的方式来破案,骆天明真没那个头脑,什么缜密的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直指本质的洞察力,甚至连犯罪现场勘察,他都不行。
正因为如此,他当初从警校毕业时,文科成绩差点不及格。
可是将第六感用在了破案上之后,他一下子就变成神探了。
不管什么案子,他都能第一时间指出侦破方向,不管犯罪分子设置了多少陷阱和迷宫,他都能直接找到重点。
凭这个本事,骆天明破了不少案子,摆脱了头脑简单的评价,才得以升任重案组组长。琇書蛧
可是在知道自己不能升官的原因后,他的注意力就不再只放在破案上了,而是开始琢磨怎么结交那些有身份的人当朋友。
骆天明冥思苦想了好久,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
让他去刻意结交有权有势的朋友,以他的性格,真的做不出那样的事来。
既然他无法主动结交,就让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来结交他。
办法也很简单,就是只要自己有钱,有很多钱。
骆天明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资本社会,有钱就是大爷。
当初在《叶问》位面,他附身万宗华,就是走的这条路。
万宗华身为米国华裔,又是生活在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五六十年代,依然能混的风生水起,靠的就是足够有钱。
那时他可没想结交什么人,只是想靠财力来自保,以及保护华人。
但他也不会忘了,自从他有钱了之后,米国的那些官僚、政党、名流之类的人,纷纷往他身边凑,似乎完全忘了万宗华是个他们瞧不起的华人。
香江也是资本社会,在米国行得通的方法,在香江也同样好使。
只不过骆天明现在是警察,同时再去经商,难免会遭人非议,于是他就想找个代理人。
只是这个代理人必须得信得过才行,可什么人在拥有了数十亿资产之后,还能对骆天明忠心耿耿呢?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自家老婆!
不是说老婆就一定信得过,而是女人大多有种共性,就是倾慕强大的雄性。
想要从无到有积累下数十亿资产,绝非什么人都能做到的,也就是骆天明这种开挂的人,才敢说想做就能做到。
试想一下,一个女人,在骆天明的指点下,只用几年时间就拥有了几十亿资产,她会怎么看骆天明?会不会把他当成无所不能的英雄?
当女人对男人产生盲目的崇拜,觉得离开他自己什么都不是,女人还敢轻易的背叛吗?
尤其是当这个男人还娶了她当老婆,所有的资产都教给她打理,对其他女人都不假辞色的前提下,女人能不对男人死心塌地?
当然了,也不能排除万一的情况,或许真就有那种贪心不足,且自不量力的女人,觉得资产都在自己手里,自己就可以随便浪了。
所以,骆天明事先要好好观察,确定女人的品性如何。
如果真是那种很不堪的品性,且不说能不能信得过她,就说娶这样的女人当老婆,骆天明就绝对不干的。
既然要找老婆,就一定要找个漂亮、温柔、贤惠、聪明的。
作为重案组组长,骆天明接触到的人非常不少,其中就有不少符合条件的。
在经过反复对比和考察之后,他终于选定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黄美娟,是剑桥留学回来的高材生,现在是某个公司的高管。
黄美娟是个很有事业心的女人,可惜时运不济,几次都遇到了渣男老板,逼的她不得不辞职。
其实也怪不得那些老板,实在是黄美娟确实长的漂亮,而且身材也超级好,再加上她高学历带来的书卷气和清冷气质,确实很容易让男人生出征服欲。
可黄美娟很讨厌别人只在意她的美貌,而忽视了她的能力。
尤其是在最后一个公司的时候,在老板骚扰她的时候,她竟然暴怒的用裁纸刀把老板划伤了。老板也怒了,报警告她故意伤害,要把她送去坐牢。
正因为这件事,才让骆天明认识了黄美娟。
既然黄美娟如此符合自己的条件,骆天明就毫不犹豫的展开了追求攻势。
只是骆天明穿越了十几次,也有过几次婚姻,可却从来没有追求过女人。以前不是女人倒追他,就是家人给安排的,顺水推舟娶了老婆,黄美娟是他第一个追求的女人。
如果黄美娟知道自己是骆天明第一次追求的女人,也许会感到荣幸。
但如果她知道骆天明追求她,并非是爱上她,而是把她当成代理人,估计又会非常生气吧。
可惜黄美娟不会知道骆天明的真正心意,只是为骆天明在追求女人上的笨拙而觉得好笑。
黄美娟长的这么漂亮,当然不会没谈过恋爱,早在学生时期就有过男朋友了。
但她的性格决定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学习和工作上,根本不会和男友腻腻歪歪,所以都交往了没多久就分手了。
毕竟是交过男朋友的人,又在职场上混了好几年,被不知多少男人骚扰过,黄美娟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男人对她存着什么心思。
骆天明的笨拙表现,反倒让黄美娟非常满意,因为她能看得出来,骆天明只奔着结婚来追求她的。于是在考察了没多久之后,就接受了骆天明的追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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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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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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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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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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