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个人又来了一次,才去聚餐的地点。
他们聚餐的地点,在离京大不远的“山水阁”。
那是一个百年老店了,装修低调奢华,厨子也是来自各地的厨神,味道没得挑。
在楚暮决定要上京大之后,秦朝就把这个店买了下来,为的就是满足楚暮挑剔的味蕾。
本来老板还不愿意卖,结果一知道买家是秦朝,也没那个胆子拒绝。
现在,这个店的老板,是楚暮,只要她来,随时都可以吃到想吃的。
他们姗姗来迟,苏知慎他们,已经在顶楼的包厢里面等了很久了。
“阿朝,你从来不迟到的,今天晚了一个小时,还不准我们先吃,你踏马是疯球了吧?”
苏知慎坐没坐相,仰天叹息。
严亦歌抬头,看了一眼秦朝牵着的楚暮,顿时什么都了解了。
温柔乡,最是醉人。
只要对象是楚暮,秦朝干出什么,都不足为奇。
偏生苏知慎像个傻子一样,嘴里还在吧啦吧啦地抱怨着秦朝。
然后他看到秦朝笑了,脸上的笑容温柔沉溺,带着无声的炫耀。
“没办法,女朋友太粘人,我又是个重欲的,在家里耽搁了一个小时才来。”
“噗!”苏知慎嘴里的酒吐了出去,手忙脚乱地去接严亦歌递过来的纸巾。
擦了嘴,他一言难尽地看着秦朝,满是被狗粮撑到的幽怨。
“有女朋友了不起啊,欺负我们这帮单身狗是不是?”
“是啊,欺负的就是你。”秦朝大方地承认了自己的想法,同时还侧头看了一下楚暮,对着楚暮笑,眉眼之间尽是温和。
苏知慎:“艹你!”
秦朝不冷不热地扫他一眼,他立即改口,“艹我!艹我!呵呵呵呵…………”
秦朝带着楚暮进去,菜还没上来,秦朝拿着平板点菜,点的全是楚暮爱吃的。
点完之后,他看苏知慎和严亦歌,说:“菜点多了,你们将就着吃吧。”
苏知慎傻眼了,张嘴就要问什么。
严亦歌手疾眼快,单手捂住了他的嘴。
不,你不想说!
苏知慎双手拉开严亦歌的手。
我想说!
“阿朝,你重色轻友,点了你女朋友爱吃的菜,竟然不给机会让我们点菜!你过分!”
秦朝把平板放在桌上,往后靠了靠,手随意地搭在扶手上,漫不经心地笑了,“你想点,自己买个酒楼,不就行了?”
苏知慎瘫在位置上,生无可恋地望着天花板。
壕无人性的狗东西!
最后还是楚暮体谅苏知慎,把平板给苏知慎,让他点了几个喜欢的肉菜。
苏知慎感激涕零,彩虹屁一套一套的。
“嫂子,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等我有钱了,一定好好孝敬您!”
秦朝神色一黑,冷笑道:“我们没你这么不听话的儿子,滚!”
苏知慎:…………
楚暮和严亦歌憋笑,不参与进去。
菜还没上齐,秦朝接了个电话,暂时出去了。
楚暮和剩下的两个人不熟,但是有爱八卦的苏知慎,气氛还算和谐。
“嫂子,我一直想问一个问题。阿朝很小的时候,就说要找你了。但我仔细琢磨了一下,那个时候你还是个小不点呢,在云城那种县城,是怎么认识阿朝的呢?”
苏知慎眼中写满了八卦。
严亦歌也悄悄用余光看向这边,心里很是好奇。
按理说,那个时候,楚暮才一丁点大,神经系统都还没有发育完全呢,更别提谈恋爱了。
可是秦朝就已经说要找“暮暮”了。
相隔那么远,他们又是怎么认识,怎么一往情深的呢?
这件事处处都透露着不合理,他们已经好奇很久了,可是秦朝那个性子,是绝对不会满足他们的好奇心的。
想要知道,就只能询问楚暮了。
怎么认识的呢?
说起来,楚暮都觉得很玄幻,不合常理。
谁能想到,她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能够被选中,成为帮助主神历练的工具人?
她安安心心地当工具,不小心就喜欢上了外冷内热的秦朝。
本以为秦朝不喜欢她,她等到失望了,才从最后一个世界回来。
可是秦朝又追了过来,把那些年难以启齿的告白,天天说给她听。
她看了看好奇的两人,并不打算把实话说出来,因为说了他们也绝对不会相信。
“或许是上辈子牵扯太深,忘不掉,所以这辈子继续牵扯吧。”
严亦歌皱眉,深思,半信半疑。
苏知慎了然地点头,“原来是这样啊~”
这么轻易就相信了,让楚暮忍不住多看了苏知慎两眼,审视了一下他恍然大悟般的神色。
这人要么是个心大的,要么就是个熟练的伪装者,把自己都骗过去了。
这样的想法,让楚暮心里一惊,立即打住。
她习惯性地了解周围的人,所以在来和他们见面之前,都简单地了解了一下这两人。
他们都是从小就和秦朝做兄弟的,秦朝那样火眼金睛的人,能把信任给别人,不容易。
既然秦朝和他们俩关系如此之好,就证明这两个人都是值得信任之人。
她不应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万一让秦朝和他们闹矛盾了就不好了。
接下来,苏知慎一直问个不停,像是个好奇宝宝似的。
严亦歌都听烦了,冷漠地觑他,“闭嘴,你已经不想问了!”
“你踏马凶老子?”苏知慎脾气上来了。
严亦歌眼神更冷,我不仅敢凶你,我还敢打你!
他正要发作,门打开了。
大家都以为是秦朝回来了,结果并不是。
进来的人是一个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的人,剑眉星目,轮廓落拓不羁,气势爽朗,步履稳健。
苏知谨走进来,目光首先就落在了楚暮脸上,对着楚暮笑了一下。
“抱歉,我来晚了。”
苏知慎冲着他招手,“哟呵,变了啊!看来我们送你去当兵,果然没错,整个人焕然一新,没以前那么傻气了!我叫你来之前还在想,要是你还是以前那个蠢样,该怎么办哦!”
他说这话,算是提醒大家了。
当初要不是他在父母面前提议送苏知谨去当兵,苏知谨也不至于突然之间就过上与世隔绝的日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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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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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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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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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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