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万小阳不但是喘不上来气,其实下半身的生理反应才更让他无法承受。
“什么嘛,这样比较暖和,两个人就是要挤在一起才舒服啊!”她的声音太……太撩拨心弦了,万小阳的苦苦求饶非但无效反而让她抱得更紧,“对了,你刚才叫我什么,‘兔兔’?多难听的名字啊?”
“怎么难听啊,你本来就是只兔子嘛,你知道嘛,有个电影里一个我特喜欢的小姐姐说‘怎么可以吃兔兔’,那台词让她说的特别的可爱,直男杀手,大家都很喜欢她的。不,不,我不是说吃你的事儿,是那个剧情,喂,喂,那里不许摸,说了不许摸就不许摸,就是我妈都没摸过那里呢,喂,不行啊,完了,我的清白之身啊!我对不起列祖列宗啊!”
“你的那里好难看啊,我也有吗?”兔兔的好奇心越来越重,万小阳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越来越不舒服,一道道防线瞬间失守。
“废话,肚脐眼儿谁没有啊,呜,呜,我纯洁的肚脐眼儿啊,我对不起你!”万小阳觉得自己是上了贼船了,身旁的这个小丫头,哦不,这只小兔子绝对不好对付,他决定不再隐忍,必须奋起反抗,慷慨出言道,“我说,你懂不懂男女授受不亲啊?你和我这样的亲密举动是只有夫妻才会做的事情,知道吗?”
“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那我们就做夫妻喽,哎,夫妻是什么啊?很难做的吗?我不管嘛,人家刚刚化身成人,对于身上没有皮毛覆盖很不习惯啊,总觉得这世间太清冷,嘻嘻,幸好遇见了你啊!”
“你这刚刚变成人形,就心眼这么多,要是让你再历练个几年,你还不得上天啊,我觉得,我俩好像不太合适,本少爷还是喜欢天真烂漫一点的女孩子,比如在《鹿鼎记》里,我就挺喜欢双儿的,还有那个《寻秦记》,我还是更喜欢赵倩公主,因为她们共同的优点就是对待爱情忠贞又很天真烂漫,当然,我不是说女孩子要傻乎乎的,其实男人嘛,谁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崇拜自己呢,把自己当作大英雄,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谁都不会拒绝吧?兔兔,其实我想问你的是,你以前是个母兔子,肯定也有不少公兔子追求吧,那个......”
就在万小阳同学罗里吧嗦过嘴瘾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小兔子已经甜甜地熟睡在了自己的臂弯里,他立时住了嘴,就这样痴痴地看着她,越看越爱看......
......
翌日清晨,天光放亮,他熬过了身心尽受折磨的一夜,唾手可得却忍着不得,这的确太难熬了。
伴随着崭新一天的到来,万小阳遗憾又庆幸的是,自己依旧还是一位未经人事的小初哥。
若不是自己怀中的软玉温香犹在,万小阳始终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让姥爷姥姥知道会怎样,会把兔兔当成《聊斋》里面勾引书生的女鬼一样给“卡擦”了吗?他现在突然开始担心其她的安危来,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兔子这种生物自古以来便有,名字是由“土之子”而来,因为它们善于挖洞,因此被誉为“大地的孩子”。兔子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明视”,明代李时珍说:兔者,眼不瞬而明。由此可知,兔子身上最大的亮点就是它的一双红眼。兔子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的肉食,这也给它们积了不少的阴德,作用于当世就是“灵性十足”,这让它们这一物种更容易修行成道。兔子精也是故事传说中,出场频率很高的一类性灵。
万小阳的姥姥开会回来又给他做了不少好吃的,他姥爷习惯每天早上出去打拳此刻也不在家。他自己在家里吃饱了闲着没事,便决定去外面走走,他期待着可以在一夜惊悚之后,时来运转,万一遛弯的途中与陈小莉同学来一场浪漫天降的美丽邂逅呢,这也不乏是一件美事。
很是奇怪,万小阳在决定往郭阿姨家的方向溜达的时候,那只贴身不离的小兔子却没有跟来。估计是怕见到同类已成笼中物而触景生情吧,万小阳私下猜想。
陈小莉家住在村子的最北面,小瀑布的附近,以前小的时候万小阳就喜欢去那里玩,当然,那时陈小莉她们家还没有搬来。自从她们搬来,万小阳每次来姥姥家总是以看兔子的名义跑来这里偷看陈小莉。也不知道这些年郭阿姨看没看出他的小心思,也许也是看在他姥姥和他爸的面子上,反正每次去,郭阿姨都是热情招待,万小阳却把这一切都归结为是自己的英俊气质所致。
郭阿姨与往常一样很热情地招待了万小阳,还问了关于那只兔子的事情,他当然是说“一切顺利”了,反正以后这兔子的命运也与郭阿姨无关了,何必让她徒增烦恼呢……这一次来郭阿姨家非常遗憾地没有看见陈小莉,郭阿姨说她去看她奶奶了,自从她父亲意外去世后,孝顺的陈小莉经常去照顾她的奶奶,虽然老人家雇了保姆,衣食无忧,但小莉却非常喜欢两边跑,万小阳打心里认可与钦佩这位心灵纯好的姑娘。
既然最关心的人不在家,万小阳也没了继续做客的兴致,只得悻悻然打道回府。
回到他姥姥家的时候,他姥爷也已经晨练回来了,此刻正在开心地逗弄着那只兔子。兔兔见万小阳回来了,掂儿掂儿地向他蹦跳着跑来,纵身一跃精准地跳进了万小阳的怀中,找了个很舒服的姿势呼呼大睡起来。万小阳觉得很尴尬便朝姥爷无奈地一笑,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姥爷也朝他很满意地点了点头,还回以了一个神秘的微笑。这一笑,反倒是把万小阳给笑懵了,心里就更是没底了。
“姥爷,这......”
申老爷子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问也不要说,而是保持着那种神秘的微笑,说道,“外孙,明天就上学了吧?时候也不早了,就快点儿回家吧,要不到家就该天黑了。”
万小阳无奈,只好“恩”了一声,一边抚摩着兔子的白毛,一边转身离去。
“乖孙子,以后想姥姥、姥爷了,就常过来,反正也不是什么山高路远的,明天就开学了,还是早点回去吧,省得甜甜他们惦记,对了,你不最怕黑了吗,要是回去晚了,赶上走夜路,小心鬼怪出来找你啊,哈哈!”
本来平静的一天,没想到临别时又被姥姥的一句惊悚言论给弄的紧张刺激起来。
万小阳猛打了个激灵,头也不回地朝家的方向飞奔而去。这一路狂奔,万小阳的脑子很乱,心思也有些沉重,他甚至忘记了坐公交车,而是浑浑噩噩地朝着家的方向大踏步疾行。
本来两个小时的路途,万小阳徒步竟走了七八个小时,一直从清晨走到了正午,他也没觉得困累,脑子里就只剩下了往前走这一个信念,在外人看来这是很反常的举动,而对于此刻的万小阳来说,却没觉出有什么蹊跷,他此刻的脑中就只有一个白色毛茸茸的倩影在不断地晃动着,支撑着他继续前行。
“小子,醒醒,不能睡,要睁大眼睛!”
冥冥中突然有一个声音在万小阳的脑中炸响,使得他猛地张大了双眼,脑子也有了灵光,他突然发现此刻的自己全身已经彻底被汗水浸透,四周的环境也很陌生——他竟然走到了一个他毫无印象的地方,按理说从姥姥家到自己家,不会有什么自己陌生的地方的,这很奇怪——难道是遇到了姥姥常说的“鬼打墙”?
“小子,醒醒,不能睡,要睁大眼睛!”
那个声音再一次响起。
“你,你是谁,怎么能在我的脑袋里说话?”万小阳惊骇地问了一句,随即脑子也变得很是清明。
“我是你姥姥家的仙祖,你姥姥不放心你,求我临时出山,保你一路平安!”
万小阳闻听此言立刻四下拜了拜,千恩万谢着。
他知道,姥姥家有一处五祖庙,供奉着五大仙家,里面“狐黄白柳灰”俱全,这是少见的一种祭拜方式,往常人家中,能通过百世阴德请来一位保家仙那都算是极大的造化了,而自己的姥姥家祝家不同,她们世代都是出大巫萨满的,在整个东北地区身份超然,因此,这一次无论是请来的哪一位家祖,那都一定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存在。
“小子,有某家在你身边,你什么也不要怕,直管大摇大摆的回家就好!”
“敢问您是我祝家哪一位高祖?”
万小阳虽然姓万,但怎么说在她母亲那个法定独生子女的时代,自己也算是姥姥祝家的真传至亲了,攀攀亲戚肯定没有什么坏处,他想。
“某家姓黄。”
“哦,哦,原来是黄二祖爷爷,小子有礼,小子有礼!”万小阳也不管人在哪了,拱起双手就四方拜起。
万小阳知道,这个声音说自己姓黄,那就肯定是五大家中的黄家,黄家的大仙都自称二爷,那他叫人家个二祖爷,估计也算是正规正令,不会犯忌。
“免礼了,小子,前面往东四百米就是车站,这一次可别被迷了心神了,赶紧过去!”
万小阳点头称是,一路小跑来到了公共汽车站,此刻的站牌下也没有什么人,他很无聊的四下张望着,突然想起了怀中抱着的小兔子,便试着探问道,“喂,兔兔,你怎么也不说话啊,现在这里又没人?”
怀中的兔子没有说话,只是很无奈地望着万小阳,似乎是有什么苦衷。
“你变成了兔子就不会说话啦?也是,谁见过会说人话的兔子啊,合理,合理。”万小阳自然自语道。
“哼,在我黄二爷面前,你见哪个兔子敢出声?”那个声音再一次响起。
“呀,我把这茬儿忘了”,万小阳吐了吐舌头,眼见着迎面来了一辆大公交,万小阳转了转眼珠,低声探问道,“二祖爷爷,您看我这等的车也来了,下了车我就到家了,您就别麻烦了,要不您就先送到这儿?”
“哼,这可是你小子自己说的!那某家我就先行告辞了!”
此言一出,万小阳突然感觉自己身子一凉,打了一个寒颤,他能很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变得轻松了不少,看来那位黄祖应该是走远了。
“妈呀,这老家伙总算是走了!”与此同时,小兔子的甜美女声在万小阳的脑子里再一次响起。
“你原来是怕他,才不肯出声啊?”万小阳笑道。
“你见过有哪只兔子不怕黄鼠狼的啊?切......”小兔子唏嘘娇嗔道。
“那倒也是”,万小阳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呀,我妈还让我回去带一只鸡呢,差点给忘了。”万小阳突然想起了老妈让他买一只鸡回去晚上熬汤的事儿,这要是给忘记了,回去肯定免不了遭到女王陛下的一顿鸡毛掸子毒打。
下了车,路过了一个农贸市场,万小阳本来想抱着兔子直奔冻品市场去买收拾好的白条鸡的,但是一想到里面一定还有她不少同类被冰冻开膛的尸体,她看了肯定不舒服,于是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还是去鲜活市场看看吧,反正老爸会收拾活鸡,万小阳想着。
农贸市场就是农贸市场,只要是周末,无论多晚,永远是那么的热闹,人山人海,挤挤压压。万小阳随着赶集大军移动着,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好像市场里的几乎所有动物都向他投来了万分复杂的目光。自从结识了怀里的兔子,万小阳总感觉自己的第六感也异常地发达了起来,难道说自己还可以跟动物交流了,这算不算特异功能?
他一路瞎琢磨着,不知不觉脚步停在了一家“禽行”的招牌前。说“禽行”好听一些,其实按照老百姓的叫法就是“鸡摊儿”——这里肉鸡的品种还真多,有芦花鸡,有黑羽鸡,当然还有乌鸡。一说起这乌鸡万小阳就觉得很神奇,你说它明明就是白的,为什么要叫乌鸡呢?
他小时候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他的父亲,祝平安同志对他说:“之所以被叫做乌鸡是因为它的骨头是黑的,明白了吗?”
“那为什么不叫黑骨头棒子鸡呢?”
“一边玩去,爸爸很忙!”
......
“***要买点儿什么啊?”
这时,鸡摊儿老板笑眯眯地一边揉擦着双手一边小碎步迎了出来。
万小阳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鸡头”,心想:怎么卖东西的老板对待顾客都是这副德行,撮着手,拱着腰,一脸的假笑,总觉得十块钱的东西,他这一笑能变成一千块钱,很是讨厌。
万小阳说要看看他的鸡,还没等说完,鸡摊儿老板便开始不厌其烦的介绍起来,嘴皮子那叫一个溜啊,万小阳非常怀疑他是说相声的转的行。也难怪,自从相声界出了个郭德纲,很多从业者都没饭吃了,你说相声界蒙不了人了,可不就得找点其他靠嘴干的活儿嘛。
万小阳胡乱遐想着,突然感觉自己的后颈处吹来了一股子凉气,直觉像是有什么人一直在背后盯着自己看一般?万小阳自觉没什么本事,但这几年情窦初开暗恋人无数,练就了一种独门工夫——只要有美女在暗处偷瞄他,他都能第一时间感应得到。可能这也算屌丝青年的因祸得福吧。
带着这种感觉,万小阳猛地回头望去,想给背后的美女一个惊吓,结果,映入他眼帘的竟然是——一只羽毛发蓝的硕大公鸡。没错,就是一只大……公……鸡!
他突然的这么一回头,反倒是给这只大公鸡吓得一侧歪,脚一滑差点没跌倒。
鸡摊儿老板见她与自己家的这只公鸡对上了眼,顿时来了精神,“呦,***,看上这只大公鸡了?好有眼力啊,我实话告诉你。它可不是一般的肉食鸡,而是一只‘种鸡’。***,我不得不说,你好有眼力啊!”
“种鸡?”万小阳根本没有听进去老板的恭维话,只是对这只公鸡好奇,“我就听说过种马、种猪,还真没听说过种鸡。咦,看老板你这表情,肯定是要给我涨价吧?别来这套,实惠点我就买了!”
“唉,看***你也是个爽快人,那我就给你讲讲关于这只鸡的故事吧”见他如此说,老板叹了口气,而后便开始给自己强行加戏,“不过说出来我还真怕你不信!”
“唉”,万小阳有样学样的长叹一声,看了看自己怀里的兔子,摇摇头苦笑道,“如果昨天你跟我说,估计你说什么我都不能信,但今天开始嘛,我啥都信了,真的,心太累了,想开了......”
“其实,这鸡的素质非常好,做种鸡那是非常的合适,但可是,可但是……唉......”
“你要是不想说,我就去别家转转!”万小阳翻了个白眼。
“可是,这只鸡它是个变态。”老板无奈的说。
“啊?”万小阳张大嘴巴愣在那里,他就听说变态是用来形容人的,还头一次听人把这个词儿用在一只鸡的身上。
“你看这毛色和个头,不瞒你说***,我当初还真是把它当种鸡养的。可后来我发现这只公鸡从来都不接近母鸡,也不和其他公鸡一起玩耍,但凡有公鸡与他示好它就肯定会把那只公鸡胖揍一顿。不过,这些公鸡也很奇怪,只要有它在场,那些母鸡似乎都成了摆设,公鸡都喜欢追逐着它胡闹。没办法啊,为了生意,只有把它拿出来当肉食鸡卖了。”
“啊!?”
听了这话,万小阳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但对这只特殊的公鸡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只奇怪的蓝毛鸡不会是产自泰国吧?
就在这时,万小阳突然觉得自己的胸前有点痒,低头一看,原来是小兔子在用自己的小白爪子抓他。万小阳细细感觉了一下,原来她是在自己的胸口上写字——
“妖”?
难道说这只大公鸡也是一只妖精?万小阳心下有些犯嘀咕。
“老板,我就要这只大公鸡啦,算一下多少钱?”万小阳思虑再三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老板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你,你确定就要它了?那我给你算便宜一点儿。”
老板的眼神那叫个急切,似乎此刻要是万小阳反悔,他都做好了白送的准备。
万小阳不知道的是,就是在此刻,他的命运与很多的机缘开始交融,天地造化中他自己的那一条线终于与“腥风血雨”这个词联系在了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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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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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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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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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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