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夜里9点多了,平常他早就应该黄昏就载着牛车回来了,可今天……”看着有些阴霾的夜空,路卡斯不免有些担心。
他和小吉米从晚饭后一直等到了现在,家里的桌子上还放着露娜特意为羽薇准备的海鲜粥和几盘腌拌好的海味小咸菜。琇書蛧
“爸爸,小薇姐姐和哥森叔叔怎么还不回来呀?是不是出事了?”小吉米皱着眉第36次问了这个问题。
从一开始坚定的“怎么会呢”到犹豫的“应该不会吧”,再到现在…路卡斯的脸上只剩下了无奈的苦笑。
“也许是遇到了什么特殊情况吧。”路卡斯似乎在回答小吉米,也像在回答自己。“要不我们先回家吧,明天再继续和乡亲们一起等着。”
小吉米撅了撅嘴,有些不情愿,却也看出了路卡斯的为难,只好不言不语地牵着路卡斯的手,向家的方向走去。
忽然,小吉米隐约听到了熟悉的牛铃声。他一脸兴奋的回头,终于看到了自己所期盼的景象——瘦弱的羽薇正牵着拉载着牛车的老牛,步履蹒跚地向村子走来。
“小薇姐姐!”吉米拽着有些没反应过来的路卡斯,兴奋地向牛车跑去。
可刚跑到一半,就看到羽薇无力挥了挥手,便一头栽倒在地上。
路卡斯父子加紧步伐跑到跟前才看到——
哥森的左小腿肿得像木桩子一样被沁血的纱布包裹着,正虚着身子靠在货物堆上打盹儿;
老牛的脖子上捆着一层厚厚的毯子,正疲劳地喘着粗气,躯干上还有多处被利爪抓伤的痕迹;
羽薇则用布包把自己的肩和腰,与牛车的扶驮架连在了一起,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地趴在沙地上,打着轻鼾睡得正香。
……………
待羽薇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在海平面的尽头落了一小半,仿佛一个落在水中的红色染球,把海水和天空晕染成了红色。
哥森受伤的小腿被包扎好、消了肿,正悠闲地和路卡斯坐在桌上喝茶;贤惠的露娜仍旧忙忙碌碌地在厨台边准备着饭菜;而小吉米也如往常一样,在露娜身旁打着下手。
“哈~”
羽薇感觉自己好久没有这么舒舒服服地睡过一觉了,她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并向发现她醒过来的哥森和路卡斯招了招手。
“‘早’啊,小薇,你已经睡了快两天了哦。”路卡斯玩笑道。
“什么?两天?所以这是第三天的黄昏,我睡了两天一夜?”
羽薇被自己的睡神体质吓了一跳。不过,她也从和路卡斯接下来的谈话得知,哥森已把所有的经历告诉了他们。
原来,那日激战后,哥森一行并没有脱离危险。
因为他刚被搀扶到帐篷附近就告诉了羽薇一个不幸的消息:山林里野兽众多,血腥味会很快把豺狼虎豹引来。如果尸体不够分,他们也会很快变成野兽的加餐。
所以,两人连帐篷都没顾得上收拾,就匆匆驾车离开了石林。
而哥森腿上的毒素作用和伤口感染,让他直接半个身子逐渐没了知觉且发起了低烧,全程只能靠羽薇来照顾。
她好不容易在圣克鲁斯市周边的村镇里找了个不算太黑的小破旅馆,花了些钱,才稍有喘息的小咪了一觉。
第二天,低烧的哥森执意要进城趁着一周一次的集市把物资卖掉,但若这样虚弱着进城,很有可能被其他团伙盯上,并趁机来钻空子。
于是,羽薇想办法花了18银币从杂货店里买了一瓶桐油、一捆胶带、一个大号支撑架和宽松的披风——
把哥森用胶带固定在支撑架上再披上披风,再用桐油抹在外露的皮肤上遮蔽掉虚弱而显露的灰白色,然后特意把匕首挂在腰间显眼的位置立威。
就这样,由哥森借威坐镇、羽薇来回忙活,才勉强搞定了村民们的物资买卖。
可事儿不顺,喝凉水都噻牙。在回程必经的石林里,他们果然如哥森所料地遭遇了尸体引来的野兽袭击,诱人的血腥味已经让野兽杀红了眼。
哥森急忙让羽薇把毯子绑在老牛的脖子上,避免野兽直击要害,才利用老牛的野蛮冲撞勉强躲过了一劫。
但老牛已年过二十,相当于人类的60多岁了,激烈的野蛮冲撞后也没有了多少拉货的力气。
为能在下一波厄运来袭前尽快回到村子,羽薇用布包把自己和牛车连在一起,帮老牛分担了些重量,才终于在晚上赶回了村子。
“小薇,我很佩服你。
真没想到,像你这样瘦弱的女孩子却有着如此强大的意志力!
我和哥森谈好了。白天你到他那里学把事,晚上回来和吉米一起学习认字。
但是,每月也要凭自己的本事支付住在我家的食宿费用10银币哦。
至于什么时候离开,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哥森本来还优哉游哉的喝着茶,听见路卡斯向羽薇要了食宿费却不忿地嚷了起来:“凭啥你还收费啊?我也收!30!啊不,100!
不交也行,但要帮我洗衣服、打扫卫生、喂养阿牛、买酒买肉!要不因为这个破搭把手的,我还能变成这样?”
“果然还是那个尖酸刻薄的家伙啊。”
羽薇没有在意两个人的拌嘴,而是立刻下床,恭恭敬敬地为刚收了自己的师父——路卡斯和哥森,深深献上一躬,久久没有起身。
可不巧的是,近两天没有吃东西的她,肚子又一次化为了气氛终结者,用“咕噜噜”的抗议声,把大家的注意力从庄重的拜师仪式上引了回来。由哥森带头,引着路卡斯一起大笑起来。
露娜也和羽薇初到时一样,一脸宠溺地看着她,道:“吃饭吧。”
又一次难得的饭饱,羽薇照常习惯性地拍着她鼓鼓的肚皮,舒舒服服地长舒了口气。
坐在一旁的小吉米刚想像上次一样模仿她,却先被哥森的超长打嗝声截了胡,让路卡斯一家和羽薇笑得不成样子。
这是羽薇在现实世界里从未有过的毫无顾忌的大笑。
“咳咳…”哥森尴尬的咳了咳,拖着伤腿晃晃悠悠起身道,“我该走了。”
说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了3枚金币放在了桌子上。
“哥森……”
“不用多说了。”哥森抬了抬手,把路卡斯的话止住了。
“贝壳我收下了,但这些你给我的货物卖的钱,是你应得的。多出来的,就当这两天你们照顾我和…那‘搭把手’的救命钱吧。”
语毕,哥森便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屋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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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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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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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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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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