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年轻人可怜兮兮的样子,我也没有多做刁难,直接从尸体上摸索出一个玉简,随手扔给了他。
“多谢李先生!”
年轻人正要捏碎玉简离开,我沉声道:“等一下!”
他吓得浑身一颤,差点将玉简扔在地上。
“别怕,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谁?”
“葬花僧人。”
年轻人犹豫着道:“您说的这个人,我倒真还听说过,只不过是几千年前的传说了,那时南宫家还没有因为避祸,而进行集体封印。”
“你说的集体封印是怎么回事?”
“上一次衍纪的天地灾劫开始时,南宫家主将三万多个南宫家人,全部进行了封印,我们就是其中一批。”
集体封印的事,我曾经从南宫婉儿的口中听说过,之所以再问一遍,就是为了确定年轻人有没有说谎。m.χIùmЬ.CǒM
现在看来,他的表现还算是老实。
我再度沉声询问:“葬花僧人是几千年前的传说,又是怎么一回事?”
年轻人结结巴巴,将关于葬花僧人的事,向我一股脑和盘托出。
在上一个衍纪,各个家族争相在洪荒世界建造自己的基地,以此开采矿藏,以及人界已经灭绝了的珍惜药材。
建造基地,挖掘洞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可洪荒世界格外危险,哪怕是最普通的蛇虫鼠蚁,都可能要了人的性命。
南宫家不舍得让自己精心培养的人才去送死,就开始动歪脑筋。
当初人界还是皇权制,有大量的战犯和奴隶,被南宫家的人带到洪荒世界,每天都会有上百个人死去。
死去的这些人,尸体顺手扔在一旁,被野狗给拖走。
整个阵基的建造,总共持续了两百多年,平均每年都有几千人死去。
整整两百年,一百多万死去的普通人,在洪荒世界中无法形成恶鬼,但会产生怨念。
这就导致在竣工的当天,十二个高级主事全部中邪暴毙,剩下的人纷纷逃跑。
花了两百多年,耗费了无数灵石和人力物力的南宫家,最终自食其果,没办法使用传送阵基。
当初南宫家族的家主亲自调查,发现怨气已经渗透入这里的每一寸土壤,除非将整个阵基给毁了重建,否则无法消散掉其中怨气。
这时,有南宫家族年轻一代最杰出者,名字叫南宫惜春,至于是男是女,因为历史太过久远,他已经不记得。
这个南宫惜春,是继承南宫家几百年不遇的修炼奇才,可惜此人年幼出家,已经加入了西域密宗,和南宫家的关系不大。
在得知家族出事以后,南宫惜春第一时间赶到,说是可以以无上佛法,普度在洪荒世界中的怨灵。
南宫惜春进入洪荒世界,并没有与怨灵交战,而是搭建了一个百米高的祭神台,以自己属于南宫家族的鲜血,向枉死的孤魂谢罪。
南宫惜春自裁而死,鲜血化作雨点洒落在南宫家辛苦建成的五十里阵基之上。
依仗着南宫惜春的强大鲜血力量滋养,地下埋葬的枯骨得以超脱。
可南宫惜春被人,骨肉融入这片大地,灵魂也嵌入其中,从此与这片土地密不可分。
按照南宫惜春生前的吩咐,抹除掉他的南宫姓氏,以法号葬花相称。
接下来的几千年里,南宫家族在此处建立了庙宇,专门供奉葬花僧人。
听过年轻人的叙述,葬花僧人恍然大悟,即便让他带着葬花僧人的信笺离开。
我总算明白过来,葬花僧人的实力为什么会如此强大。
这五十里的阵基,是当初葬花僧人鲜血洒落的地方,就相当于他的肉身。
至于今天出现的小沙弥,不过是一具化身而已。
只要葬花僧人愿意,他可以出现在五十里地以内的任何地方。
当初建造基地时,是以庞大的灵石作为能量支撑,葬花僧人经过千年的供奉,不仅可以使用信仰之力,同时可以使用地下的这股能量。
在五十里南宫家地基的范围内,葬花僧人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只要脱离了这片区域,他就没办法发挥自己的力量,因此对我的威胁并不算太大。
且葬花僧人并不算是彻头彻尾站在南宫家族的一边,否则在我第一次进行杀戮时,他就该出手阻止,而不是等我杀过人泄愤以后再行出现。
如果在葬花僧人的主导下,让南宫家交出护教天尊,对我以死谢罪,这事也就算了。
在葬花僧人的地盘上,我总觉得不踏实。
忽然之间,天空中响起一声清脆戾鸣,抬头看,竟是一只巨大的秃鹫,被地上的鲜血味道吸引而来。
秃鹫身长三米,张开翅膀几乎赶得上一间屋子那么大。
它瞥了我一眼,并没有攻击,而是蹲在地上啄食腐肉。
我盘膝坐下,掌心悄然贴近地面,一股浓郁的诅咒之力渗透入地下,钻入前方的尸体当中。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用诅咒之力寄于死物上,借此对活物进行控制。
就像之前一样,我想要尝试控制强大的灵修,却发现他的身体会产生应激反应,将诅咒之力排斥出体外。
想办法暗中下毒,让其悄然将含有诅咒之物的东西吞下去,瞬间由内而外对诅咒进行催发,就能出其不意的将其控制。
在草原时,林青没有直接对我下诅咒,而是先用幻术诱骗到河边,再尝试我吞下蛊毒,也是因为这个原理。
等秃鹫将尸体啄食得只剩骨架,我迅速催动咒决,它扑棱着翅膀疯狂挣扎想要逃离。
下一瞬,秃鹫的双眼就变得呆滞与麻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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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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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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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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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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