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风水异闻录秦澜秦茵>第十六章 世界
  好奇的打量了四周好一会儿,朱艳才忧虑问道:“李先生,咱们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如果想要回去,是不是得飞上天才行?”

  我没好气的道:“没错,得飞上去?”

  朱艳眼神中闪过期冀光芒,“您一定有飞行的法术对不对?”

  “对。”

  “能不能教给我!?”

  “可以。”

  朱艳惊喜得盘膝坐下,双手掐太极印,“我之前跟随父亲学习过打坐的功夫,据说传授功夫都得这样!”

  “李先生,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你就在这里坐着,等自己进化出翅膀,像鸟一样扑棱棱的飞上去。”

  我乘坐上墨如初,戴天晴也翘着二郎腿坐在轮椅的靠背,缓缓向着前方进发。

  被坑到这里,完全是朱艳的责任,我对她自然是没有好气。

  现在最重要的,是沿着这片小世界寻摸一圈,找到世界的衔接薄弱点,直接把世界打穿离开。

  至于这个世界里,有什么样离奇诡秘的事,我则没有半点好奇。

  毕竟,好奇心是要害死人的。

  朱艳知道被戏耍也不生气,从地上爬起,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就跟在我们后头。

  她一边追还一边喊,“李先生,把你弄到这里的事,我知道错了!”

  “求你不要丢下我!”

  无奈,我吩咐墨如初停下,从轮椅状态变为三人的木车。

  我和戴天晴坐在后头,朱艳坐在前面的位置,随时受我监视。

  前行过程中,我沉声警告说道:“让你坐在车子里,并不是接纳你,而是不想让你在这个世界里捅娄子,把我们都坑进去!”

  “我保证不乱走乱动,一切唯李先生的命是从!”

  我们沿着河流的方向前行,想要找到河流的源头。

  水源并不会凭空产生,想要在这个地下的世界制造出小河,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用灵石布置阵法,聚集天地之间的水元素,形成庞大的河流。

  这条河长不知几何,我们经过最宽的地方大概有三十几米。

  滔滔不绝的河流,需要的水元素能量,几乎不可估量,这世间几乎搜集不出这么多水元素的力量。

  第二个办法:这个世界有一个缺口,缺口位置直通真实世界的地下河流。

  只要我们找到地下河,钻入其中,就能循着河流离开。

  有墨如初的保护,就算在河流中长久驻足,我们也绝不会有事。

  河流弯弯曲曲,我们从这个世界的中午十二点,一直走到大概下午五点多钟,都要日落西山,我们仍没有走到目的地。

  这条河流,也太长了点!

  实力衰退以后,我体内的气血已经不足够辟谷,必须弄点东西吃。

  我向着墨如初吩咐道:“晚上在陌生的世界行进并不安全,我们先弄点食物填饱肚子,原地休息一夜,明早再出发。”

  “明白!”

  我们几人原地停下,先在河边喝足了水,静静等待墨如初制作食物。

  憋了半天,墨如初才尴尬的说道:“大哥,这里的五行元力并不俱全,土属性和木属性元力最突出,剩下的几乎没有。”

  “你让我弄出一个土墙容易,实在没办法制造食物。”

  我皱着眉头打量一圈,除了密密麻麻的杂草,什么东西也没有。

  无奈,我吩咐说道:“你弄点木头,再准备一个陶土锅,我们去准备食物。”

  “好。”

  我用匕首割开泥土,从里头翻了翻,发现里面并没有动物粪便的吸收痕迹。

  朱艳卷起裤脚道:“李先生,我之前在野外作战营待过一段时间。要不然我去抓几条鱼,给咱们开开荤?”

  “不用。刚才喝水时我已经感应过,水中并没有任何生物。”

  如此宽阔的河流,我最初也以为会有生物存在,可水中透着彻骨的寒意,外加上水至纯至净,就像是玄冰刚化成的水。

  想要找活物吃,已经是不可能。

  我找到无毒的草籽,秦澜挖出草根,搜集了好一会儿,才放了满满一锅。

  煮好了以后,满锅里头都是苦味。

  呈装一小碗吃了一口,我苦得眉头皱起,只能皱着眉头往肚子里咽。

  朱艳也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吃得面无表情,好像吃的不是野草根,而是白面馍馍。

  戴天晴和我一样,都卡着嗓子吃不下去。

  她好奇询问:“你吃这种野草不觉得噎得慌。”

  朱艳满不在乎的道:“想当初我在野战训练营时,老鼠蟑螂蚂蚱蛇都吃过,像这种小草吃着不在话下。”

  见她吃的欢实,我皱眉揉着被刺痛的喉咙,“你随便吃,野草管够,实在不行待会儿我再去弄。”

  “那我就不客气了!”

  朱艳大吃大嚼,整整吃了三碗,连眉头也不皱一下。ωωω.χΙυΜЬ.Cǒm

  如果不补充足够的体力,明天真遇上什么危险,连施展咒决的力气都没有。

  无奈之下,我也盛了满满一碗,学着朱艳的样子往嘴里塞了一大口。

  可还没等我吞下去,就觉得嗓子眼一阵刺痛,忍不住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咳出。

  “喂,你怎么样?”

  戴天晴轻轻帮我拍打脊背,我觉得嗓子眼发痒,一个劲的咳嗽。

  好容易缓过劲来,我再度端起碗,只能再度皱着眉头慢慢嚼。

  朱艳炫耀似的说道:“李先生,我以前外出平定邪秽,没少听说你的故事,他们都把你传得和神仙一样。”

  “现在看来,您不过就是白面书生,连这点苦都没有吃过。”

  我懒得戳破朱艳丁点可怜的优越感,继续低着头吃饭。

  还没等我将嘴里的草籽吞下去,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马蹄的声响。

  我隔着老远看见,一个骑着高头大马,手中拎着个红灯笼的女孩,正朝着我们的方向逼近。

  墨如初下意识要抽出青莲剑,我按住她的肩膀,沉声说道:“对方没有拿武器,应该不是敌袭。”

  随即,我向朱艳吩咐说:“待会儿我不开口,你千万别乱说话!”

  “您放心,我保证不乱开口。”

  朱艳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我撂下碗筷,全神贯注的盯着对面的高头大马。

  马儿嘶鸣一声停下,在原地围着我们转了一圈。

  女孩大概二十来岁,大眼睛塌鼻梁,圆圆的脸蛋,长得格外淳朴。

  她穿着粗布裙衫,阔腿裤,头发耷拉到腰际,有些先秦时期的味道。

  女孩询问:“你们几个穿的衣裳好奇怪,是从哪儿来的?”

  还好,女孩的陕西口音辨识度够高,不至于让我听不懂。

  我稍作思忖,扯了个幌子说:“我们是上游打渔的人,忽然遭遇风浪,不知怎么的就飘到了这里。”

  “外来人?”

  十六七岁的女孩,用好奇的眼神盯着我许久,“我们这里,上次来外地人还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真是稀奇。”

  随即,女孩跳下马,搅动了两下陶锅,“你们里面煮得是什么?”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说:“是草籽和草根,我们肚子饿,没有东西吃。”

  “天哪,你们可真可怜。”

  女孩眼眸忽闪着乌央乌央的水波,“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回家吃饭,我爸妈都是很好的人。”

  我犹豫了一下,随即抱拳说:“多谢。”

  如果有的选择,我宁愿留在这里吃草籽,甚至吃树叶,也不愿意跟着女孩回家,见这个世界的陌生人。

  可不跟着回去,反而会让这里的人,认为是我心中有鬼。

  我们乘坐上墨如初,跟在女孩的马屁股后头,向前缓缓行进。

  还好,女孩只是说我的座驾新奇,并没有多做追究。

  我们向着河面正东出发,约莫走了二十来分钟,就看见了树木和小片的森林,以及屋舍俨然,阡陌纵横。

  正前方的一个农家小院门口,搭起了一个巨大的棚子,灯光闪烁还有咿咿呀呀的唱腔。

  朱艳惊喜声道:“是秦腔!”

  我下意识回头,朱艳以为我是瞪她,赶忙捂住了嘴巴。

  我问:“什么是秦腔,但说无妨,最好说得详细一点。”

  朱艳这才开口滔滔不绝的道:“秦腔也叫梆子戏,出现得特别早,但是鼎盛在秦朝,也就是现在的陕西。”

  女孩歪着脑袋,思考了好一会儿才弄懂我们话语的意思,疑惑的道:“你们的叫法好奇怪。为什么要叫秦朝?不应该是本朝么?”

  朱艳下意识惊声道:“你们现在还是秦朝!”

  我怒的瞪了朱艳一眼,朱艳知道这句话说错,老老实实的低下脑袋。

  女孩已经听出了弦外之音,皱眉询问:“你们难道不是大秦的子民?”

  我思虑好久,才勉强编造出一个借口,“我们生活在贫瘠之地,是东渡来的商人,刚受过本国教化,对秦朝知道的并不多。”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吃草呢。”

  女孩并没有多做追究,而是将我们带到三间茅屋的东边小房字里头。

  路过门口时,我看见一群涂着花花绿绿装扮的人,在戏台子上唱秦腔。

  悲壮苍凉,或中气十足的唱腔别具韵味,怪不得秦腔能够传承几千年。

  台下的观众,男女老少都有,大概四十几个人,不过每个人的头上,都缠绕着白布。

  观众们看戏不断叫好,以至于连我们出现,都没怎么在意过。

  我们三个人进入东屋,屋子里头没有床,地上有草席和棉花垫子,简陋却干净。

  女孩没多会儿就端来几盘子烤肉,炖菜汤,烤胡饼。

  东西摆放上桌,女孩自我介绍说:“我叫林小颖,你们怎么称呼?”

  “李天赐,木子李,天赐良机的天赐。”

  林小颖盈盈一笑,“没想到你还是个咬文嚼字的读书人。”

  “算是。”

  先秦时期的人,对读书人还是格外敬重的,因此我并没有谦虚。

  但愿“读书人”这个身份,能让我在这里浑水摸鱼下去。

  林小颖好奇问:“旁边跟着的两个,是你的妻子和奴隶?”

  我先是一愣,随即很快明白了过来。

  才秦朝的时候,无论男女都要蓄发,除非是父母的一方死去,否则头发不能剪。

  就算剪发,也只是将辫子剪掉,并不会像朱艳一样留寸头。

  在科技先进的现代,女人寸头甚至光头,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可在这里则是奴隶的象征。

  还好我是修道之人,有蓄发的习惯,否则也要被当成别人家逃跑的奴隶。

  早在先秦之前,就有“昆仑奴”的称呼,奴隶主通过面部刺青和剃头的方式,来区别普通人和奴隶。

  在朱艳没弄懂之前,我敷衍说道:“没从,她们是我的妻子和奴隶。”

  “你们好好休息,明天如果还想留在我们家吃饭,就得帮忙做活。”

  说完,女孩起身离开。

  朱艳疑惑问:“她说的奴隶是什么意思?”

  我板着脸吩咐道:“从今以后,你在外面就以我的奴隶自居,在我让你说话之前,不许说一个字!”

  朱艳神情有些低落的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之搜易这样安排,并非是我欺负朱艳,而是她经验不足,极其容易为我们招致灾祸。

  虽说朱艳曾经在特战队待过,但警惕性相比较我和戴天晴,差得格外厉害。

  刚才一句“你们是秦朝的人!?”,差点暴露了我们的真实身份,让这里的原住民起疑心。

  有了菜和肉,我和戴天晴总算能填饱肚子。

  可怜的朱艳吃了一肚子的草籽,这会儿只能吃两块小肉干,就再也吃不下去任何东西。

  外头唱戏的声音格外大,我和戴天晴坐在窗口,窃窃私语商谈。

  戴天晴说:“这些人的脑袋上都缠着白布,是宗教仪式,还是什么别的?”

  我摇了摇头,随即指了指正北灯火通明的堂屋,“你顺着北屋的门缝仔细看。”

  “我又没有破妄之眼,怎么可能看得见!”

  我解释说:“里面停放着一具棺椁,棺椁前又长明灯,从尸体腐败气味来分析,至少已经死了有四天的时间。”

  这里的天气大概是初冬,空气中飘荡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尸臭味。

  我不提醒还好,听我这么一说,戴天晴立即皱起眉头,“不在尸体腐烂之前立即下葬,他们在等什么呢?”

  朱艳也有些犯恶心,“李先生,我们在这里,会不会得上什么奇怪的传染病?”

  “放心,不会。棺材里应该放了防腐的白灰和草药。”

  “在古时候,几乎都有停尸守孝的传统,最少尸体也要在屋子里停放七天,由孝子贤孙守灵。”

  “今天唱的梆子戏,也是守灵的仪式一种,目前被沿用至今。”

  “等七天以后,尸体才会下葬。”

  “叫林小颖的女孩,刚才进入了堂屋待了好一会儿,应该就是主人家的女儿。”

  正说着,女孩用木桶拎着水进门,另一只手还拎着个铜盆。

  “你们待会儿就用这个盆子盥洗,洗过东西的水别乱泼,一定要泼在院门外,否则是对我家的先人不敬。”

  我应声,随即询问道:“林小姐,死者和您是什么关系?”

  “是我父亲。”

  我脱口而出问:“他老人家是怎么故去的?”

  朱艳眼圈有些泛红的说道:“四天之前,我父亲去河边打水,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一块小石头,砸中了父亲的脑袋。”

  “我父亲骂了一句,藏在暗处的歹人,又不知用什么办法,降下一块更大的石头,正中父亲的天灵穴。”

  “我父亲被砸中,当场暴毙身亡。”

  正在咀嚼肉块的戴天晴,当场石化愣在原地。

  我也尴尬的道了一声节哀,随即送女孩出门。

  等女孩出去以后,戴天晴惊慌声说道:“完了,我杀人了!这……这可怎么办?”

  我宽慰声说道:“别着急。死者是四天前死的,我们刚来到这里,绝不可能是我们?”

  戴天晴仍旧忐忑声问:“会不会是时间流速不一样,或者我们穿梭过风眼,用了整整四天的时间,只不过时空混乱,我们并不知道。”

  听得这话,我心里头也是咯噔一下。

  还别说,真有这个可能!

  否则,林小颖父亲的死,不可能与戴天晴扔石头的过程,如此巧合。

  六神无主的戴天晴,在原地踱步碎碎念,“这……这可怎么办,如果他们知道,肯定会杀了我们的!”

  平白无故的吃了人家一顿饭,却是杀死人家父亲的凶手,这事怎么也说不过去。

  我犹豫良久,方才沉声说道:“今天晚上,等所有人都睡下了,我们就走。”

  “不管有意还是无心,我们伤了人,就没脸再继续待下去。”

  戴天晴眼圈泛红,惶惶然的点了点头。

  梆子戏大概晚上九点钟结束,所有宾客散去,林小颖也回到主屋,良久不见有动静。

  下半夜一点多钟,我悄悄的溜出门,准备看林小颖睡了没有。

  如果她睡着,我们也好溜走。

  可当我趴在主屋门缝,往屋子里偷瞧时,眼前的景象让我的脊背浮现一层鸡皮疙瘩。

  屋子里,黑木棺椁半敞开着,林小颖捧着血淋淋的猪肉,用小刀切开,一块块的往棺材里扔。

  棺椁内,传来咯咯吱吱的咀嚼声,臭味与腥气在空气中飘荡,格外让人作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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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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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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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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