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永福郡主>第 9 章 第 9 章
  不知陆予与柳清韵聊了什么,待两人走回来时,陆予脸上带着笑意,柳清音那张芙蓉面越发娇羞动人,双眸中隐含星光。

  忽然,柳清音走路时一个趔趄,险些栽倒在地,一旁的陆予赶忙扶住了她。柳清音抬眸向他道谢,两人目光流转间,自有一阵温柔缱绻。

  幸福是骗不了人的。

  看来,柳清音真的很喜欢陆予。

  对于柳清音而言,喜欢上陆予,实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在柳清音与柳清韵二人身陷绝境之时,是陆予出手相助。陆予本人条件出色,又与柳清音谈得来,是柳清音最为喜欢的那一类男子。

  而对于陆予来说,他平日里总是泡在军营中,何时见过这般温柔清丽,外柔内刚,又与他心意相通的少女?再加上这一路朝夕相伴,柳清音又关怀备至,体贴有加,他便是想不陷下去都难。

  刚刚确定心意时,正是最甜蜜的时候。陆予和柳清音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幸福感,柳清韵看得一清二楚。周元年纪小,虽还不大明白,但也清楚地感知到,经过河边的一番交谈,陆予和柳清音之间的关系,似乎与以往有些不同了。

  柳清韵托腮想道,罢了,若是姐姐喜欢陆予的话,她便好好为他们筹谋一番吧。兴许她能找到成全他们,又不至于让两家日后被元熙帝忌惮的法子。她重活一世,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在乎的人能够平安喜乐,她会用所有的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只希望,日后若是陆予有幸能与她姐姐结为眷侣,莫要因元熙帝的态度而改变对待她姐姐的态度才好。

  柳清韵作为活过两辈子的人,自然不是那等不识情滋味的女子。上辈子,柳清韵在被指婚四皇子之前,曾与一名新科进士互生情愫,可这份感情终究浅薄,元熙帝一流露出要让她嫁入皇家的意思,那新科进士就忙不迭地疏远了她。趋利避害乃是人之本能,她不怪他,却也因此对情爱感到失望。

  后来她嫁给四皇子为皇子妃,与四皇子也曾有过一段较为平实幸福的日子,她始终无法爱上四皇子,却曾下定决心要与四皇子携手走下去。没有爱情,他与她之间可以有亲情。只可惜,那只是她的一厢情愿。虚妄的幸福犹如镜中花水中月,待四皇子羽翼丰满,便开始参与夺嫡,并极尽所能地利用着柳家的势力。从那时起,柳清韵便知道,四皇子想娶的不是她,而是她背后的势力。最终,他们分床而睡,形同陌路。

  柳清韵不相信情爱,却相信陆予。上辈子陆家被元熙帝逼得那么紧,陆予也没想过要离开他的妻子,且丝毫未曾流露出冷淡他妻子的意思。陆予与她曾经认识的那名新科进士,与四皇子,终究是不同的。只要能改变陆家最终的结局,消除元熙帝对于他们这些功臣之家的忌惮,陆予兴许是最适合她姐姐的人。

  忽然,柳清韵纤细白皙的腕子被人给握住了,握住她腕子的不是别人,正是周元。

  柳清韵蹙眉看向周元:“你想做什么?”

  方才她凶过他一顿之后,她在他面前胆子也开始大了起来。纵使日后太子暴戾可怕,可面对如今的他,她却难以升起畏惧之心来。

  周元看着她的目光带着淡淡的讥诮:“不是我想做什么,是你想做什么。怎么,你非要在树上磕一下,才觉得高兴么?”

  柳清韵抬起头,果然见身前不远处有一颗碗口大小的树,顿时耳朵发烫。往日里,她也是极为妥帖的人,怎么今日就在周元面前频频出丑呢?这周元果然是来克她的吧。

  陆予与柳清音回来后,发现两小只之间的氛围似乎有些不对,却也没有多想。如今,他们满心沉浸在幸福之中,又哪有闲暇去思考别的事?

  在陆予看来,太子养尊处优,自尊心与防备心极强,柳清韵与他处不好也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在柳清音看来,这位陆予的表弟满脸写着生人勿近,她与陆予离开这阵子,她的表妹应该很无聊。

  柳清音难得感觉到了一丝愧疚,小堂妹是陪她出来的,她却把小堂妹丢下,自己跟人去河边说话,真是太不应该了,至少应该把小堂妹给带着啊。

  ……

  柳清音姐妹还从未体验过餐风宿露的生活,偶尔体验一把,倒也别有乐趣。

  陆予时常随军扎营,是个野外生活经验丰富的,柳清音跟在他身边,学了不少东西,譬如柴火怎样的比较好烧,捕捉野兔的陷阱要怎么设,灶台要怎么垒起来,要如何用打火石把火生起来。柳清韵甚至还上手操作了一把。

  周元总是显得懒洋洋的,仿佛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似的,他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却是极强。柳清韵看见过他学着陆予把陷阱设置出来,然后等着一只野兔傻乎乎栽进去的场景。这让柳清韵悄悄离周元远了些,心中坚定了不可随意惹周元的想法。

  这位主儿虽嘴上什么都不说,背地里却是暗搓搓地做好了准备阴人呢。

  陆予制作陷阱,捉野兔时,周元暗搓搓地学着,待陆予下河抓鱼时,周元就不愿意学了,兴许是不爱吃鱼,兴许是觉得亲自下河捉鱼,有损他的形象。

  就在柳清韵心中生出“原来那个不可一世的太子也不是十项全能”的想法时,周元竟拿木杆制作了一个简易的鱼饵,钓了一条大鱼上来。似乎无论什么事,都难不倒他,他总有自己的解决方法。

  周元的表现也让陆予彻底放下了心。要知道,陆予在起初奉命去京城暗地里将太子接来江苏省时,也曾担忧过,要是养尊处优的太子适应不了一路上艰苦的生活,该如何是好。如今看来,这种担心却是多余的,这小太子,无论在哪里,都能生活得很好。

  ……

  兴许是因为陆予选择的路线十分偏僻,且没有再住过大客栈,

  一路上紧赶慢赶,一行人终于到了徐州的地界。

  当走到家门口的那一刻,柳清音激动地想哭。

  她虽只是离家数日,去了一趟扬州城,却仿佛过了半辈子似的,遭遇了友人的背叛和算计,被伯父官场上政敌的追杀,感受了在异乡生病那寂寞无助的滋味儿,见过了罗知府蛮不讲理的嘴脸,体验了从未感受过的野外生活,并且,最重要的是,她还遇到了她喜欢的人。

  柳清音不知道她该感谢那些刺客,还是讨厌那些刺客。若是没有那些刺客,她未必能遇到陆予,未必会被他救,也未必会与他互生情愫。

  不管怎么说,她总算是回家了。在见到她的父亲徐州知府的那一刻,她如乳燕投林般,扑入了他的怀中,似是要借助这个举动将心酸和委屈都发泄出来一般。

  很快,泪水便沾湿了徐州知府的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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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禾,又去绣品铺子卖针线啊?”路边儿,莫大娘笑眯眯跟宋青禾打招呼。

  “是呀,爹娘都在努力赚钱养家,我也得努把力才行。”宋青禾脆生生地道。

  小姑娘约莫十三四岁,模样生得极好,一张小脸嫩生生的,漂亮的眼睛大而有神,逢人总露三分笑,一笑便露出两个小梨涡,简直让人甜到心坎儿里。

  莫大娘往她手上拎的篮子里瞅了瞅,目露赞叹:“你这手就是巧,竟能绣出这么美的图来,看着都让人舍不得用了。”

  “谢谢夸奖,我也觉得我绣得挺好看的!”宋青禾笑得眉眼弯弯,坦然接受了莫大娘的夸奖,一点儿没有不好意思:“莫大娘,我赶着去绣品铺子,回头再跟你聊啊!”

  莫大娘看着宋青禾离去的身影,羡慕地道:“老宋家这日子,是越过越红火了啊。”

  有人听她说起宋家,就问:“莫大娘,你又碰到宋家那宝贝疙瘩了?老宋家可有好几亩水田呢,她怎么没去田里头帮忙?”

  眼下正值春耕时节,大家伙儿都忙得不得了,家里头但凡能干活的,都去地里帮忙去了。

  “他们家什么情况,你还能不知道么?她爹娘才舍不得让她去田里干活呢!听说就连在家里头,她两个哥哥都把大部分活给抢了,从来舍不得让她累着。”

  “啧啧,这哪里是养闺女,分明是在养千金小姐啊。这样下去,等她长大了,又哪家会要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媳妇哦。”

  “去去去,少说酸话了。青禾虽然不能干活,但人家会赚钱啊!别人绣一个荷包能得七八文钱,她绣一个能得二十文钱!别人绣一块帕子能得十二文钱,她绣一块能得二十五文钱!她还会在衣服上绣花儿,那成衣铺子的掌柜也经常找她做活。付她工钱的时候,成衣铺子的掌柜可是直接用银子来付的!那可是银子!这样能赚钱的金娃娃,你不要,有的是人家要!”

  彼时,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吊铜钱,也就是一千文钱。而普通的蔬菜瓜果只不过一斤几文钱,粗米五文一斤,精米十文一斤,猪肉二十文一斤……宋青禾赚到的银子能够买多少东西啊!

  “那是,别人家的闺女都是赔钱货,青禾却是个往家里搂钱的闺女。你们想想,青禾刚出生的时候,宋家多穷啊,现在呢?他家都成咱们村子里的富户了!我家小子要是能娶到这么一个媳妇,哪怕她成天在家里什么都不干,让我天天伺候她也成!”

  这人这么一说,众人也想起来了。

  宋青禾刚出生的时候,宋家的日子的确过得很是艰难。可自打宋青禾能跑能跳起,总能为家里淘来好东西。

  宋青禾小时候,宋母背着她去山上拾柴火,宋青禾竟扯着几只蘑菇不肯撒手。宋母无奈,只得将那几只蘑菇一一摘下,拿给自家小女儿把玩。谁知半路上被药铺的掌柜看到了,发现那竟不是普通的蘑菇,而是灵芝!

  因那灵芝品相好,最后卖了百两纹银。

  宋家本就稀罕这个好不容易才养住的小闺女,在这件事后,更是将宋青禾宠上了天。

  那卖灵芝得来的百两纹银,宋母收起了七成,说日后要拿一半来给小闺女做嫁妆,余下的给两个儿子娶媳妇用。还有三成,则被宋母拿来买地用了。三十多两银子,能买六亩水田呢!这年头,地是乡下人的命根子,若是家里头有几亩田产,总不至于吃不上饭。

  宋父爹娘在分家的时候,十分偏心小儿子,家里仅有的几亩旱田全给了小儿子,当时宋父宋母带着半大的长子与才刚会说话的二儿子,宋母肚子里还怀着宋青禾,一家人几乎是净身出户。穷怕了,饿怕了,宋父宋母对于田地,也就格外执着。

  自宋家有了水田,日子立时便好过了许多。后来,宋青禾长大七八岁时,宋父带她去府城里兜了一圈,也不知怎么的,她竟对刺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央着宋父去给她买布买各色针线。

  宋父想着,家里头的钱银本也是因小女儿才得来的,一咬牙,竟带着小女儿去县城里头将小女儿想要的东西置办齐全了,布匹加上各色针线,足足花了二两银子!村里头其他人知道了这事儿,都说宋父疯了,为了个丫头片子,竟把钱往水里扔!

  谁知道,接下来事情的发展,竟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那宋家的小丫头将那布匹裁成小块,拿着针线在新得的布匹上随意动了几针,拿去绣品铺子,竟换到了钱!后来村里头的人才知道,小丫头是在绣花。

  尽管他们想不通,一个小小的孩子,绣出来的花样子,怎么会比村里头做惯了针线活的婆娘还好,但事实摆在眼前,他们也只能承认,宋家这小丫头,兴许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宋青禾是个穿来的,前世就是专门吃这碗饭的,今生不过是重拾本行,自然得心应手。ωωω.χΙυΜЬ.Cǒm

  ……

  宋青禾这次绣了十五个荷包,十方帕子,换得了五百五十文铜钱,绣品铺子的掌柜对她说:“青禾丫头,你的绣工确实精巧,莫说是与你们村里头的妇人比了,就是许多专做这个的绣娘,也比不上你。你有没有考虑过,接几样大件儿的活计来做做?那大件儿的活计做好了,可以卖几十上百两银子,利润远远不是这些小件能比的!”

  这绣品铺子的掌柜眼睁睁地看着对面成衣铺子的掌柜因着招揽到了心灵手巧的宋青禾,生意好了不少,早就眼馋的不行了。这不,他逮着机会就来劝说宋青禾多为自家店铺做些活计。

  宋青禾道:“我手上还有几件成衣需要绣花,暂时腾不出手来。等我做完了这些活计,若是想接大件活计了,我就来找你。”

  做大件的确赚钱,但既费眼又费神。凭着宋青禾的速度,若是日以继夜的绣花,一年大约能绣完两三个大件。可她家现在又不缺钱花,何必这样苛待自己?许多绣娘年轻时太拼,白日绣,夜里点了灯绣,结果三十岁上头,眼睛就不好使了,宋青禾可不愿意这样。

  宋青禾现在虽然也在给成衣铺子绣花,但是她并不需要在那些衣服上绣什么复杂的花纹,只需要在领口和袖口绣个边儿,最多再加点简单的花纹也就是了,费不了多少工夫。那等只绣边边角角的衣服,她绣完一件,掌柜的给她三两银子,若是还要加点花纹,工钱是五两。

  别看她活不重,那衣服被她绣点花儿,格调却是立马就上来了。这些衣服转手卖出去,就是翻倍的价格,普通人家自然穿不起这样的衣裳,可那等官宦人家和富商对这种精致的衣服却是趋之若鹜。

  掌柜的听了宋青禾的话,便知道想让她接大件活做多半是没戏了,他叹了口气,将宋青禾送出了门。

  宋青禾得了钱,再加上前几日又交了两件绣完花边的衣服给成衣铺子,手头一共是六两银子并五百五十钱。进县城一趟,怎么也该给家里捎些东西回去,宋青禾想到这儿,便去肉铺那儿割了三斤猪肉,花了六十文钱,又让卖肉的给她搭了两斤排骨,每斤八文钱。

  随后,宋青禾又去铺子里买了点油盐酱醋等调料,又买了点儿红糖和白糖,共计花了两百文钱。这年头,糖和盐都是金贵物,宋青禾便是花了两百文钱,也没能买到多少。

  宋青禾本打算再去糕点铺子里称两斤糕点给家里人尝个鲜——她父母一向节俭,她若是不买,家里人只会把钱全部存起来,舍不得享受半点儿。可宋青禾看了看满手的东西,果断决定还是等下次她大哥二哥不忙了,她再把他们拉过来采购,眼下她实在是拿不了了。

  大青山村到县城并不远,称得上离里县城最近的一个村子了。从县城回村的路,宋青禾曾走过无数回,偏偏这回就出了岔子。

  两个衣衫褴褛的混混拦在宋青禾面前,满脸都是不怀好意的笑容:“宋三丫,这回进城,赚了不少钱吧?”

  这两人一个是村口何家的,人称何二,一个是村尾郑家的,人称郑大,都是村子里有名的无赖。何家原本日子过得颇为宽裕,谁知何二竟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将家里的十亩田地都卖了拿去还赌债,还完了又继续赌。郑大的爹就是个混混,因犯了事而锒铛入狱,郑大整日里游手好闲,手里有点小钱便爱去喝花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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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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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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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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