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首富天王>第二十四章 一书火遍全港
  RB的漫画家在第二天就全部来到了香港,张俊和李玉等人亲自将他们接到杂志公司,并在附近给他们安排了住宿,照顾的十分周到。

  在跟他们签完劳动合同之后,张俊将这12人,每四人分成一组,总共分成三组,然后塞了一堆香港学徒进去。每个小组分别负责《七龙珠》、《海贼王》和《灌篮高手》。故事内容由张俊亲自撰写,他们只要根据这些内容来画就行了。

  以张俊一小时5000字的速度,完全足够这些人画上许久。

  另外,李玉还通过自己关系招聘了6个香港本地漫画家,由他们组成《诛仙》漫画小组。

  张俊交代完之后,众人纷纷拿起张俊之前画的几段漫画开头,看了起来。

  李玉等人也是头一次看到张俊画的漫画,不由感到非常惊讶。

  这画功竟然丝毫不弱于常年画漫画的大家。

  而且,三本漫画风格各异,但故事都比较有趣和热血,绝对是非常难得的好作品。

  李玉甚至不禁感慨:“果然不愧是大作家,编故事的能力就是厉害啊!”

  漫画想要吸引人,最重要的其实还是故事本身,故事不吸引人,你画的再好有个屁用。

  此刻,李玉顿觉得自己跳槽来到《香港少年漫画周刊》是来对了。

  有张俊这个大牛人在,漫画杂志肯定会爆火。

  时下,香港漫画以黄玉郎的《小流氓》及上官小宝的《李小龙》占领导地位,但这两部漫画都很黄很暴力。

  李玉学习自RB漫画,对于香港这种风格,不是很喜欢。

  而张俊的三本漫画,正合他的口味。

  李玉决定大干一场,将《香港少年漫画周刊》发展成为香港最大的漫画杂志,甚至于垄断香港漫画行业。

  RB画师们也十分惊讶于张俊的漫画,不少人更是咂舌,暗道自己要是能画出这种漫画,可能早就火了,心里不由收起了小觑的心理,对张俊这个人佩服不已。

  “这些漫画精彩有趣,看完之后让人热血沸腾。张俊君真是厉害啊,简直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一名RB画师忍不住开口说道。

  RB人一向以来都崇拜强者,而张俊就是这类强者。

  桀骜不驯且骄傲的他们在张俊面前,全都变得老老实实。

  此时此刻。

  香港漫画界已经是风声鹤唳。

  张俊建立漫画杂志的事情并没有刻意隐瞒,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道了。

  黄玉郎皱着眉头,对下面的人说道:“张俊此人进军漫画业,来势汹汹,对我们威胁很大,不得不防!”

  “黄兄,何须如此担心,我承认张俊编故事的能力很强,但是漫画嘛,他还是一个新人,不足为惧。”有人不屑道。

  黄玉郎摇头道:“我是怕他把《诛仙》改编成漫画,《诛仙》小说拥有很多的读者粉丝,一旦改编成漫画,肯定会有很多人购买他们的杂志。我原本是想向他购买《诛仙》的漫画改编权,但是还没付出行动,就传出他要进军漫画业的消息了,这件事也就无疾而终……”

  黄玉郎担心的是《诛仙》,但他恐怕还想象不到张俊的恐怖。

  《诛仙》根本就不是张俊的秘密武器,《七龙珠》、《海贼王》以及《灌篮高手》才是。

  说实话,前世的《诛仙》漫画不算太火,而后面三本漫画却火遍亚洲,销量破亿。对付黄玉郎等人,自然是碾压。Χiυmъ.cοΜ

  上官小宝那边也在发愁,颇有种狼来了的感觉。

  其实也就是香港漫画市场太小了,容不了太多漫画公司,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那么紧张了。

  ……

  ……

  漫画杂志的筹备工作还要进行很长一段时间,即便是那些RB画师要适应自己小组漫画的风格,而且之后还得有存稿。

  倒是《香港日报》的准备工作进行的很快。

  10月12号。

  改版过后的《香港日报》正式发行了。

  报纸的头版头条赫然写着一行黑色加粗的大字:“《诛仙》作者张俊的新作《寻秦记》隆重发布!!!”

  好家伙,这字太大了,几乎占据了四分之一的封面,购买报纸的人一眼就能看到。

  此前《香港日报》的发行量只有四五千份,但今日改版,张俊吩咐工厂直接印刷了5万份报纸,极其豪气自信。

  没办法,名气就是大!

  区区5万份报纸,还那不是分分钟卖完。

  香港各地的报刊亭老板在看到《香港日报》的头版头条时,无不感到惊讶,随后二话不说,立即向买报纸的人推荐《香港日报》。

  “看一看啊,香港大导演,大作家张俊的新作《寻秦记》在《香港日报》上连载了,先生,你要不要买一份《香港日报》?”

  “我听说张俊这家伙不务正业,去办什么漫画杂志了?怎么突然又发布新小说了?!”眼镜男推了推眼眶,诧异道,随即拿起《香港日报》扫了一眼,赫然发现封面有一行加粗的大字。

  “啊!真的发布小说了!!”

  “《寻秦记》是什么类型的小说?老板,这份报纸,我买了!”

  人的名,树的影!

  大家都对张俊的新作充满了好奇,导致今天的《香港日报》卖的特别好,报刊亭老板们的脸上喜气洋洋。

  这一天,香港民众纷纷都在议论《寻秦记》,众人都不禁张俊的脑洞大开所震惊。

  这部小说居然是穿越题材。

  一个特种兵居然从现代穿越回到了秦朝,我的天呐,这是怎么想到的啊!

  佩服!

  只有佩服,才能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次日,几乎所有香港报纸的头条都是写张俊发表了新作,才华惊世人,堪比倪匡、金庸。

  “张俊又一次以惊人的想象力证明了他的才华,《寻秦记》是穿越小说鼻祖,我敢说,今后会有很多穿越小说出现。张俊对文坛的贡献,丝毫不弱于金庸先生!”一名女性评论家发文表示道,“最后我想说的是,张俊是作家里面最帅的,没毛病吧!”

  一部小说发表出来能够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此前也就只有金庸了,就算是倪匡都不能,但现在又多了张俊。题材方面,《寻秦记》确实太占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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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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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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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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