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第一枪>第二百六十九章 奴隶将军
  这一声震得山谷嗡嗡的泛起回声,西夏的武士们本来就被杀得胆战心惊,正不知道来了多少敌人。现在一看自己的首领还被杀了,全都失去了斗志,一个个扔掉了兵刃举手投降。

  杨再兴手中的大枪一顺,鲜血滴滴答答的不住流下。他颇有些感慨的道:“这个都指挥大人,现在越来越喜欢擒贼擒王,况且他本事高强,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一般,我们越来越有些跟不上了。”

  杨志一阵的恍惚,他看得出这个本家的能耐还要强过自己一些。在他的身上自己也看到了金刀杨令公的影子,没有想到连他这样的高手都有自叹不如的时候?

  罗延庆也收起手中的金枪道:“咱们这些人除了曹宁,武艺差都指挥太多,还是不要比较了,人比人会气死人的。”

  曹宁苦笑道:“都指挥的武艺已经算是绝顶得了,那知他每天还在进步,我们的差距是越来越大了。走吧!都指挥已经降服了这些西夏士兵,我们赶紧去帮忙抓俘虏。”

  曹宁等人一声令下,众人冲了上来将这一万擒生军生擒活捉,这些喜欢生擒别人的勇士,也做了别人的俘虏。

  “大人,我们要求用金钱赎回我们!”擒生军的一名将领上前和高宠交涉。

  “赎回?”高宠还是第一次听说俘虏还能赎回自己。

  那员将领道:“不错,大人。我是擒生军的教练使黑头,按照我们擒生军的规矩,只要支付一定的钱财就可以赎回自己。我们要求用钱财赎回自己。”

  “黑头?真是一个好名字。不过那是你们擒生军的规矩,不是我神卫军的规矩。我们的规矩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们给我好好的待着吧!”

  杨再兴等人也偷着乐,这些傻子竟然敢跟都指挥讨价还价,小心将你们都拉出去砍了。

  这时被关押的奴隶们也都在紧张的观察着外面的局势,当发现这些突然出现的军队是宋军,他们还总觉得这有些不真实。宋军什么时候有这么强大的军队了,而且他们不是在和金人战斗吗?怎么又跑到西夏来了。

  正在他们疑惑不解的时候,一些宋军发现了他们。他们上前砸开紧闭的大门,然后将他们放了出来。

  众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最后还是那位宋军的将领先走了出来。

  “拜见都指挥大人!”这个将领已经听到了众人对高宠的称呼,赶紧上了拜见。

  高宠看他长相不俗,点头道:“某家正是大宋神卫军都指挥使,河北西路兵马副元帅,高宠高开平。我部奉命援助太原,刚刚从云中撤退到了这里,你是哪位报上名来!”

  那人一听就大概明白了一点儿来龙去脉道:“小人李彦仙子少严,官拜承节郎。”

  “你是李彦仙?”高宠听了就是一愣,当然一个51阶从九品的承节郎还不被他放在眼里,不过李彦仙可不一样,这是南宋的抗金名将。

  这个李彦仙字少严,本名李孝忠。南宋初年名将,宁州彭原人,后徙居巩州。他有韬略,善应变,重气节。

  靖康元年,金兵进犯汴京,李彦仙散尽家财,招募兵马勤王,被授予承节郎,率3000壮士增援京都。当时李纲奉旨宣抚两河,李彦仙上书弹劾李纲不知用兵之术,结果遭到有司追捕,不得不易名逃匿。这年,金兵占领了河东,李彦仙为报效国家,再度从军。

  他一生英武,与士兵同甘共苦。当时北宋已亡,关东陷落。因李彦仙拼命抗敌,只有陕州独存二年之久,使金兵无法长驱直入。

  此间,李彦仙率陕州城军民大小战斗200余次,歼敌无数,终因粮尽援绝而失陷。他死后被追赠为彰武节度使,建庙于商州,号曰忠烈。绍兴九年,又立庙于陕州,号曰义烈。乾道八年,赐谥号忠威。

  按道理说他现在正在因为弹劾李纲而自出逃窜,估计是到了武州却被西夏人擒获,又最终阴差阳错的被自己救了;这么一个大将被送到自己的面前,可不能让他逃走了!

  “李彦仙,我们偷袭云中被迫流浪在这里,急需兵员补充,作为大宋的官员,你们有义务帮助我收回自己的国土。现在我告诉你,你被临时招募做我的行军参议官。

  现在组织你的人,拿起西夏人的武器,穿上他们的盔甲,随着我去收复咱们被西夏人夺去的土地,救援咱们百姓。”

  “是!”李彦仙眼睛一亮,虽然只是一个临时的官职,不过他现在却是急需的。虽然顶着一个承节郎的阶位,不过却是朝廷的通缉犯。如果能够借这个机会去了这个帽子,岂不是正好?

  李彦仙答应一声,来到了关押努力地地方,大声的喊道:“众位!外面来的是咱们大宋的军队!是京城的神卫军!他们冲破金兵的防御,火烧云中,已经解了河东的包围。

  奉了皇帝陛下的命令,现在来到这救我们出苦海;同时帮助我们收复失地,洗刷我们的耻辱。众位,还记着西夏人是怎么对待我们的吗?拿起武器,该我们反击了!”

  这些奴隶受尽了欺凌,听了他的话之后,一个个群情激奋,拼命地嘶吼着。接着李彦仙请人发给众人盔甲,武器和粮食。

  “都指挥,这些奴隶大部分都是宋军,还有不少西军的精锐。组织起来就能形成战力!”李彦仙一边大口的啃着手中馒头,还不时灌上一口烈酒。琇書蛧

  “很好!我们的时间不过,对面的李良辅有着30000大军,实力远在我们之上,少严有什么可以教我的吗?”

  李彦仙嘿嘿一笑道:“大人,按说我这个败军之将,不能言勇。不管你信不信,这个李良埔,我还真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如果不是范大人不采纳我的意见,西夏休想进我们大宋一步。”

  高宠笑道:“少严说的我怎么会不信?这样吧!武州我人生地不熟。这场战斗交给你来指挥,自我而下所有人都听你的命令。”

  李彦仙一听,感动的眼睛发红,他激动地道:“多谢大人信任,彦仙敢不效死力!”

  说着他将手中的馒头一放,然后在地上画了一个图道:“这个李良辅虽然是一个良将,而且在抗金救辽的时候,曾经战胜过辽国,但是他有一个不好的毛病就是太骄傲了!

  这次突袭咱们大宋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就取得了大胜,更是骄傲得不得了,丝毫没有将咱们放在眼中。

  俗话说:骄兵必败,这就是我敢说能够击溃他们的第一个原因。

  还有第二个原因就是地利也站在咱们的一方,这几天武州连续的大雨,各处的河水大涨,我们大可以利用一下。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由我带领300奴隶军去当做诱饵。这个李良辅一定会中计的,到时候咱们利用地利之便,以逸待劳,就可以全歼他的这支军队。”

  高宠等人看着他连笔画带说的讲述一遍,不住的点头。高宠看了杨再兴一样道:“怎么样?你们可有什么意见?”

  “没有!我们都佩服的五体投地,恭贺都指挥得一大才相助,成立不世之功!”

  高宠摆了摆手道:“很好!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么我来说一点儿。不是我不相信少严,这个诱敌的事情还是交给我吧!我估计李良埔对我更感兴趣!”

  “大人不可!”李彦仙,杨再兴等人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高宠笑道:“怎么?害怕这个西夏人会伤害我?金人的万马军中我一样来去自如,这些西夏人有什么可怕?大家谁都不要跟我争了,我是非去不可!

  少严作为总指挥,就随着大队行动。再兴,延庆可是军队的直接领导,一定要配合好少严的行动。”

  曹宁和王横听了嘿嘿一笑,这个都指挥真是与众不同,跟着他就不用怕没有仗打。反正我们是亲卫军,都指挥到哪里,我们也就会到哪里。

  杨再兴和罗延庆还要争辩,杨志道:“你们不要争了,还是让我跟着都指挥去吧!我对西夏的情况还熟悉一些,而且我几乎是孤身一人,留下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还是我和都指挥去吧!”

  杨再兴三人没有办法,只好再三的嘱咐高宠之安全。李彦仙大喝一声:“邵隆!你来一下!”

  “大人找我!”话音未落一个几乎等宽的魁梧大汉飞跑了过来。

  李彦仙对高宠道:“都指挥,这个邵隆是西军中的指挥使,一直驻守在这里,他胆大心细,是一个人才,就让他随着你去吧!”

  高宠看看这个大个子道:“你叫邵隆?邵云你认不认识?”

  邵隆一愣道:“认识,当然认识!那是我的堂弟!他随着刘?大人去北面抗辽,后来我就一直没有见过他。”

  高宠笑道:“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邵云可就在我的手下,是我背嵬军的都指挥。回去我引荐你们兄弟相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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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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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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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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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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