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第一枪>第一百二十五章 老师拜学生
  大家这才安心,曹晟和高世则更加放心,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他们这才起身,和高宠等人告辞高高兴兴的离开了高家。

  第二天中了进士的人开始拜访张邦昌,秦桧和何灌三个人;算是谢师。不过高宠并没有去拜会他们,这个张邦昌和秦桧让他实在是提不起兴趣,不想和他们有任何的瓜葛。

  反正他知道靖康之耻再有一年多就要到了,就是得罪了他们几个又能如何?难道自己还指望着他们照应不成?等殿试完毕,自己还是回真定的好。

  秦桧在家中一直等着高宠前来拜见,不过一连几天都没有等来人;这让他有些很不高兴。

  这个高宠实在是不懂礼貌,你以为我是为了你一个小小的武进士吗?我看重的你身后的勋贵们,看来他们这些人还真是不好招揽。这些勋贵们还真是咬死理,根本就两不偏拨;让自己难以成功。

  “算了!都是为了主战派,他不来找我,我去看看他吧!”秦桧思前想后,突然一咬牙,让人背上礼物,拿着名刺前去见高宠。

  高宠正和众人在后院较量武艺,突然看到高才咧着大嘴跑了上来。

  “爷,外面有个人自称是太学的学正叫做秦桧的前来拜访。爷,人家都是学生拜访老师,能让老师来看恁的,这还是头一份的。”

  高宠闻言剑眉紧紧的皱在一起,这个秦桧已经找上门来,如果自己再回避,那就真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算了,不就是一个秦桧吗?岳飞都已经会过了,还怕他吗?”想到这里他眉毛一仰道:“请他去客厅,不!你前面引路,我去好好的会会这个秦会之!”

  高宠一声吩咐,让刘子翼等人继续在这里练武,他自己随着高才出了后面的练武场,真奔前厅而去。

  门厅下分前后站着三个人,后面两人青衣小帽,拎着礼品;显然是前面这个人的跟随。前面一人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文官,身穿着青布衣袍,留着三绺的黑髯。

  不过此人面目清癯,美貌,可是美貌和嘴角都向下耷拉着,三角的眼中满是精光;让人一见了就背后发寒。

  “对面可是秦学正当面?”高宠连忙下了台阶躬身施礼。

  “高少君,太客气了,桧愧不敢担!恁的几篇问策桧拜读过了,当真是字字玑珠,让老朽十分佩服,今天特来向少君请教了来了。”

  “秦学正太客气了,应该是我去拜见大人才是,哪能让学正大人来拜见?真是折了小人的草料。学正大人,请随我客厅中叙话。”

  高宠在前面引路,带着秦桧进了客厅,他们分宾主落座,高才赶紧就给奉上了香茗。

  “秦大人,您这个大忙人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来到小人的家中不知道有什么要指教的?”

  “少君,客气了,指教可不敢当。这次看了少君对于金朝的一些论述,感到有些触动,特来向少君请教。”

  “秦学正有什么要说的尽管问,小人知道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有小王爷这一句话,我就大胆的直言了。我看少君对于这个金国好像是很了解啊!不知道恁问策上说的都是不是真的。”

  “不错!我家在真定,距离金国比较近,经常有北方逃出来的汉人到我们那里避难,从他们的口中搜集到一些金国的情况。

  同时燕山府通判蔡靖家的公子蔡松年和我是好朋友,他也经常和我书信来往,说起一些金国的事情。

  综合这两方面的情报,我认为我写的这些还是比较真实的。”

  秦桧点了点头道:“少君曾经写道:金人不满百,满百不可敌。他们真的有那么骁勇吗?”

  “我和金使战斗过,见过他们的战力,这是肯定的。他们与辽国,西夏都善于野战,不善攻城不一样。这些金人同样是游牧民族,可是他们天生好像就是为战斗而生的,攻城也十分在行。我们赖以为生的高大城池并不能阻碍他们脚步。

  而且他们的行同命队军法,比如说战斗中谋克勃堇,谋克就是一个百夫长;他如果战死,而他手下的逃跑了。回去之后就会受到洼勃辣骇军法处置,所有的谋克以下的军官都会被处死。”

  “洼勃辣骇?这是什么军法?”秦桧一脸的茫然。

  “洼勃辣骇是女真的语言,大概意思就是用棍棒敲碎脑袋而死。”

  “这只是其中之一,如果他们触犯了军法还有更加残酷的蒙山不屈花不拉等酷刑等着他们。”

  “等等,这个蒙山不屈花不拉又是什么东西?”

  “就是拉肋而死。往往被拉肋的人,会隔许久才能断气,中间所承受的痛苦,简直无法想象。据说这种刑罚他们用的也不多。

  所以金人在战斗的时候宁可战死也不愿意逃跑,他们的实力是非常非常强大的。”

  秦桧有些骇然,他的脸色苍白,有种要呕吐出来的冲动。这,这些金人都是畜生吗?他们也太残忍了!

  这位学正第一次觉得金人是如此的恐怖,对于能不能战胜他们有了疑问;自己那颗坚定地主战的心也开始动摇。

  “少君,那你认为咱们大宋能战胜这些金人吗?要怎么才能战胜这些人?”

  高宠看了他一眼道:“要战胜他们也不是不可以!咱们大宋人多势众,只要文官不爱财,武将不惜死。上下一心就能胜利。”wWW.ΧìǔΜЬ.CǒΜ

  秦桧的脸一红,文官不爱财,武将不惜死。大宋的官员有不爱财的吗?他不也是收过柴桂的贿赂吗?

  秦桧几乎是满脸羞愧的逃也似的出了高宠家,飞奔回了自己的家中。

  高宠微微冷笑,大宋朝的官员都是这些胆小如鼠的家伙,还提什么和金人战斗?人,还得要靠自己!

  后院中叮叮当当响起的兵器碰撞声让他精神百倍。高宠迈着大步直奔自己后院而去。

  这几天开封府出了一件稀罕事,街上有不少人见人就发一些叫做宣传单的东西。这上面说的是一个叫做即将开业的,由原白虎楼改名的状元楼的饭店。

  而且这个宣传册还不是只给大家看的,凭着这个东西,在开业前三天,所有人可以享受第一吃饭8折,第二次吃饭6折,第三次半价的优惠。

  用上面的话说这个状元楼的老板真的是疯了!

  这状元楼的宣传册上还出现一阙词,这是一个叫做临江仙的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阙词只有52个字,是一首咏史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

  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意味无穷,读来荡气回肠。此词在渲染苍凉悲壮的同时,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作者试图在历史长河的奔腾与沉淀中探索永恒的价值,在成败得失之间寻找深刻的人生哲理,有历史兴衰之感,更有人生沉浮之慨,体现出一种高洁的情操、旷达的胸怀。

  让人在品味这首词的同时,仿佛感到那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之水,而是无情的历史;仿佛倾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于是,在叹息中寻找生命永恒的价值。

  这首词一出现就让被传遍了开封城,大家对上面说的煮酒论三国充满了无限的期待,都准备看看那个被称作袁芳的大师,能够带来一个什么样的精彩故事。

  开封城虽然大,但是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以至于百万的人口一传十,十传百都知道有一个状元楼将要开业了。

  “爷,您是不是真的要疯了?”高卫他们对于高宠的这个让利活动很是意外,在他们想来这根本就是胡乱的扔钱。

  “哼!用你们的脑子想一想!我们一个新开的酒楼需要的是什么?是人气!我们刚刚开张,凭什么和樊楼和潘楼竞争?眼光要长远一些。再说打半价你们就真的会赔本吗?”

  高卫等人被训得低头不语,高宠道:“你去通知这次所有参加培训的人,明日我要对他们进行一次考核,然后决定任命。”

  “是!”高卫赶紧跑了出去,高宠对李恭道:“表哥,这个状元楼由你出面做东,所有的事情有临机处置的权利。”

  李恭经过这次大难,人也沉稳了很多,毕竟是书香门第人也聪明,这一阵时间跟着高宠学习的最是认真,对他的意图也了解的最透彻。

  李恭得到了认同很是高兴,他连忙抱拳拱手道:“是!少君请放心,我一定将状元楼经营好。”

  “明天你和我一同来主持这次考试,看看这些人里面有没有合适的帮手,别管出身怎么样?有合适的就提拔起来,这些人往往比老的管理者更加合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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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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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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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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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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