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第一枪>第五章 你还会写诗
  高宠吓得一哆嗦,赶紧捧着自己的云龙白玉蛊道:“娘息怒,娘息怒,孩儿只是想为母亲做一顿饭,表示孝敬。”

  李氏看到他手中托得冬瓜蛊一时愣住了,这么精美的东西是食用的吗?是自己这个只知道舞刀弄枪的儿子做出来的吗?

  高宠看到母亲没有说话,终于松了一口气道:“孩儿想为母亲做一件事情,所以使尽浑身的本领,雕刻了这冬瓜蛊送给母亲。”

  李氏脸色变化,几次想要发作却发作不起来。丫鬟已经拿着一根荆条站在后面,不过她站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李氏猛然抢过她手中的荆条,然后呜的一声砸在冬瓜蛊上。“啪!”的一声响,冬瓜蛊碎裂成一地。

  高宠一愣,自己还没有什么反应,倒是那个刘师傅好像死了父母一样伏在地上嚎啕大哭,小姑娘丁云娘的眼中也满是水花。

  “知道我是为什么打你吗?”李氏牙关一咬,上前几下将冬瓜蛊打的粉碎。

  “孩儿愚钝。”高宠低头不语。

  “你的父亲一直想要让你恢复祖先的荣光,还给你起了表字开平。你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沉重,我这是在提醒你,怕你玩物丧志!

  今天家法在这儿,我一定要让你记住你自己是谁?自己应该做什么?又有什么不能做?给我跪下!”

  高宠头偷偷的一撇嘴,然后跪在地上。李氏举起了手中的藤条啪的一声抽打在他的肩头。

  “啊——”高宠一声痛呼,吓得李氏差点没有将手中的家法都扔了。自己的儿子一项体壮如牛,以前就是一根藤条打废了,他也不会呼一声疼,怎么今天叫了出来。

  身后的丫鬟赶紧上前道:“夫人,小王爷的病体还没有大好,还是先记下这顿打吧!”m.xiumb.com

  李氏的心像是被什么揪了一下,她快步跑了上去查看高宠的伤势。虽然看不出有什么伤口,不过衣衫里面厚厚的纱布还是让她心痛的厉害。

  李氏的语音微微有些颤抖:“大郎,这顿打先给你记下,我希望你好好记住: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千万不要辜负了你父亲对你的期待。”

  “是!孩儿知道了,我也是在床上躺着实在无聊,自己的身体又不能做什么激烈运动,所以出来活动一下,以后再也不敢了。”

  “很好!既然你实在是没有什么事情做,就去读读书吧!现在正是秋后收租的时候,你到我的书房和我一起读书。”说完李氏拿着荆条带着自己的丫鬟转身离开。

  高宠偷偷的一咧嘴,回头对着管事道:“记住,羊肉捞出来再撒盐,我可先走了。咱们以后再好好的切磋。”

  “还来?你是真的不怕打啊!不过我们可惹不起夫人,万一她迁怒我们,你不怕,我们可受不了。”管事的张着大嘴,不敢说话。

  刘师傅鼓了半天劲儿道:“小王爷,我,我能跟你学雕刻吗?”

  丁胄闻言大怒道:“刘盘,你太放肆了!小王爷是什么人?怎么能总是到我们这来?”

  高宠却哈哈一笑道:“刘师傅,咱们以后在互相研究,我可得先走了。不然……”说着他指指母亲的方向,然后在后面紧跟了出去。

  小姑娘咬了半天牙鼓足勇气道:“小王爷,您可以教我画画吗?我想学。”

  高宠回头笑呵呵的看了小姑娘一眼道:“好啊!有机会我来教你!”

  他正要找机会和李氏改善关系,赶紧扭头追了过去。

  李氏的书房很大,四面八方都放着巨大的红木书架,上面摆满了书籍。这些书籍绝大部分是高家自己的搜集整理的,不过也有一部分是李氏带过来的嫁妆。

  高家人爱读书的不多,让他们蒙尘百余年,到了李氏的手上才算是重新发挥了作用。

  李氏家里是书香门第,他的父亲李釜还是前朝哲宗天禧年间的状元。当时状元公人生得意,带着家人做了一任的真定知府。

  在这里他认识了高家的高慎,并且在别人介绍下将自己的女儿李婉嫁给了高慎。这个李婉也是远见闻名的才女,美女,大家一时都在风传,她是看上了高家的藏书才让高慎捡了个大便宜。

  书房内的装饰很少,除了两张大书桌,就是旁边小几上摆放着一只香炉,里面燃烧着檀香,即醒脑又驱虫。

  李氏坐在书桌的后面,书桌上的账本几乎都要将她埋了起来。李氏纤纤玉指在算盘上不停的波动,发出啪啪啪啪的清脆声响,接着拿起紫毫宣笔蘸好了油烟墨,在账本上记录下一行小字。

  前世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高宠从小也参加了各种的兴趣班,其中就有珠心算和书法。偷偷的上前看了李氏一手漂亮的小楷,高宠决定以后再也不跟别人说自己练过书法的事情了。

  李氏并没有从账本上抬起头,只是冷哼一声吩咐道:“到旁边的桌子上,把论语读一遍。”

  高宠一撇嘴道:“又是论语,娘那个我都会背了!”

  “背?那是老祖宗的智慧,不是让背的,是让你领悟的!先丞相赵普曾经说过,半部论语治天下。你还差得远远呢?好好的读吧!”

  “哦!”高宠答应一声却没有离开,他看着母亲在账本上写下一片的数字,笑道:“娘的字写得真好看,孩儿什么时候能有这个水平就好了。”

  “天下事只要肯做,就能成功。娘也是从小练习,用坏了不知道多少的毛笔、石砚;连池塘的水用来洗笔都染成了黑色,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大郎,我今天教训你,你是不是很委屈?”

  “没有,不委屈!娘也是为了孩儿好!”高宠想到自己上一世的母亲,如果她也是这么严格的要求自己,也许自己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她也不必过早的劳累而死。

  李氏诧异的抬头看了他一眼,欣慰的道:“很好!大郎能这么想就太好了,君子远庖厨,以后那个地方你还是少去。”

  “娘这有些断章取义了,书上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也。意思是说君子对于飞禽走兽,见到它们活着,便不忍心见到它们死去;听到它们哀叫,便不忍心吃它们的肉。所以,君子总是远离厨房。

  孔夫子周游列国,一路上不都是弟子们亲自准备饭食吗?也没听说他不让谁为自己做饭?”

  高宠说完,却突然发现李氏的脸有些发黑,手中的小木棍已经抓在手中,连忙道:“娘放心,我以后绝对不随意去哪里了。”看到母亲的木棒又放了下来心中暗道:“我每次去都不是随意去的。”

  李氏将把自己的荆条放了下来道:“他们都是下人,不要跟他们走的太近了,礼节还是要讲的。咱们高家是武道传家,对这个不太在意;如果在我们大名李家这可是大过。”

  “我知道李家书香门第,礼仪传家;最重视这个礼节不过。娘,我为李家作诗一首怎么样?”

  “作诗?你还会作诗?说出来听听!”李氏好像一下子不认识自己这个儿子了,愣愣的对他说道。

  高宠假装摇头晃脑的推敲半天,这才慢慢的道:

  “李家洗砚池头树,

  个个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好颜色,

  只流清气满乾坤。”

  “吧嗒!”李氏的紫毫宣笔落在桌子上,她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这首诗虽然一句没有赞美李家,实际上是借梅比喻,称赞了李家像梅花一样的高尚情操。

  而且这首诗中,一“淡”一“满”尽显个性,一方面墨梅的丰姿与李家傲岸的形象跃然纸上;另一方面令人觉得翰墨之香与梅花的清香仿佛扑面而来。

  “大郎,这,这真是你写的?这首诗可以说是难得的佳作,在我们大宋这么多年的历史中也能排在中上等啊!你等着,娘要将它记下来,然后跟你的外公寄过去。我想他一定会将它作为传家之物的!”

  李氏将这首诗誊写了下来,又轻轻的读了两遍,越读越是满意。她有些迫不及待的写在了一个小纸条道:“不行,我已经等不及了,明天一早,就让高安用飞鸽传书给你外公送过去。”

  “飞鸽?”高宠愣了一下道:“咱们家还有飞鸽?现在已经有飞鸽传书了吗?”

  “又冒傻气了,飞鸽在唐朝后期就开始使用了,现在的豪门中谁家没有?咱们家还有5个专门养鸽子的鸽仆,飞鸽也不下数百呢?”

  说着李氏又扭头对高宠道:“大郎,我以前竟然没有发现你有这样的文采;要不你别练武了,和二郎一起考科举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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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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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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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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