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取下鸭舌帽,从里面拿出一个皮夹子,在手指头上转了转,得意洋洋地蹦跳着。
夜枫站在巷子口,冷不丁地说了句,“果然是个小偷!”
女孩脚步骤然停止,转过身来发现是夜枫两个人。她走上来推了一下他的肩膀,“我说小子,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偷东西了?”
女孩乱蓬蓬的头发自带天然卷,虽然脸上刻意抹了泥灰,依旧遮不住白皙的皮肤。两只大黑眼珠滴溜溜地转着,挑衅地看着夜枫两个人。
夜枫并不惊讶她是小偷,惊讶地是这钱包刚才还在大肚子的身上,现在怎么又到了她手上。刚开始以为看错了,现在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实就是那个钱包。
他并不想和女孩过多纠缠,“你偷钱当然不关我的事,我只不过是想确认一下,看来今天没有人冤枉你。”
说完拉着秋歌就要离开巷子口,
女孩抱着双手甩着步子,慢悠悠地走在后面。被两个人忽视的她兴致全无,朝着夜枫喊了一声,“喂,大家都是道上混的,不是我夜仙儿不懂规矩.....”
夜枫愣了一下停住脚步,转过身来仔细盯着女孩。
女孩被他从头到脚地打量着,心虚地涨红了小脸,“....见面分一半!”
“你姓夜?”
“啊?嗯!”女孩点点头,很快又摇摇头。
夜枫这才想起,自己其实也不是姓夜,根本就没有这个姓。其实秋歌也不姓秋,夜枫秋歌是他们的名,姓被人隐瞒掉了。
“哦,那打扰了!”夜枫很礼貌地回了一句,“偷来的钱我们不稀罕,你自己留着吧。”
这种礼貌深深地刺痛了夜仙儿的心,她自诩的一身本事,连叫花子都是这样的不屑。她偷来的三万块足够半个月生活,两个捡垃圾的似乎并不在意。
看着夜枫离去的背影,她有一种挫败感和报复的想法。
夜枫依旧寻找着车辙的印子,凭着前面熟悉的记忆,很快在成华大道十字路口找到了小轿车拐弯的地方。这个车轮上卡着一块石子,在地面上划出的痕迹很好辨认,车就停在一个巷子口。
巷子里偶尔有进进出出的人,尽头处是一片普通居民区。从坑坑洼洼的地面,长满杂草的假山和公园,以及锈迹斑斑的瓷砖可以看出来。这个小区在很久以前是风光的,不过现在已经没落了。
二十多年前能够住进这样的房子,绝对不是一般的人。那是浩劫过后,第一批有绝对实力的人。
不过现在这些人,大都是上班族或者做生意的,比贫民窟的工人强很多。
保镖跟着司机靠在围墙边,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皮鞋在地面上拱出一个小土坑。
夜枫佝偻着身子让秋歌躲在一边,他自己捡着垃圾靠过去。熊老板手下很多人是见过他的,所以不敢靠得太近。
“......你看人家现在多有钱,老公死了,几个姨太太也死了。跟这小白脸感情这么好,还不如把他弄到府里去....”
“弄府里去不大方便吧,这上下几十口人,闲言碎语的....”
“人家在乎个屁,我们不过是一群下人。你要是说三道四,还想不想留着自己的饭碗?”
“私底下呢,大家还不得议论?”
“私底下?这几年又不是没人议论。这事大家早就知道,可是谁敢乱说?”
夜枫听了个大概,三太太是出来见自己的小白脸,而且已经来往了很多年。为了摸清楚具体的位置,他决定继续深入居民区。
经过小轿车的时候,他找到了三太太下车的脚印。这是一双脚跟磨损的高跟鞋,步伐大概在三十公分的距离。步伐间距均匀深浅一致,看起来行人轻车熟路心态稳定。
居民区的房子有好几十排,五层高的楼房都没有门牌号,夜枫顺着脚印走到第七排的楼门口才停下来。
傍晚的时候,楼房里的人进进出出,下班的人提着菜开始回家做饭。
楼上的人端着锅碗走到楼下的简易厨房里,又把饭菜从简易厨房端到楼上。
厨房里的油烟和呛人的柴火烟雾弥漫在楼房之间,夜枫嗅着这柴火烟雾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忍着饥肠辘辘的肚子,把周围的垃圾全部捡了一遍。看到捡垃圾的夜枫,居民并没有太多的厌恶和警惕。
眼看天色已经黑下去,楼道里才响起高跟鞋的声音。
夜枫正要躲开,身后有人拍了他一下,“小样儿,你这是踩点吗?”
夜枫吓了一跳,耳听着高跟鞋已经到了楼门口。他急忙朝着第八排的楼房绕过去,夜仙儿抓着他的竹篓,不依不饶地追在后面。
他好不容易躲开三太太的视线,夜仙儿对着他的头上就是一巴掌,“小样儿,还敢说我,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不,就敢这么明目张胆的?”
“你的地盘?”ωωω.χΙυΜЬ.Cǒm
夜枫探出脑袋,看着三太太优柔大方的扭着胯,手里提着一个小包包,朝着小轿车走去。
他想,三太太接下来肯定是要回八栋别墅,也许孟班长已经在别墅附近等候了。
“大飞的地盘你也敢踩,发现了把你小腿撅了.....”
夜仙儿总算揪住他的小辫子,好一阵数落,“干我们这行的,这点规矩都不懂,你还怎么在道上混?”
夜枫轻轻推开她,“我们这行和你不一样,我们是哪里有垃圾就到哪里!”
说着他将半竹篓垃圾倾斜了一下,对着夜仙儿的眼睛,“自食其力不丢人,好好的非要做小偷?”
夜仙儿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如同喝了老酒一样,“贱骨头,说什么呢?我夜仙儿是不是小偷,我是大盗。我是闻风丧胆的暗夜精灵,跟风一样来去无影踪!”
她握着粉嫩的拳头,对着夜枫鼻子上就是一锤,“人见人怕,鬼见鬼愁,居然敢瞧不起我。”
夜枫挨了一拳头,捂着酸酸麻麻的鼻子,瞪着夜仙儿气急败坏的俏脸蛋,“大姐,我没有惹你吧,你还讲不讲道理?动手的时候能不能打声招呼?”
他管不了夜仙儿,趁着她不注意头也不回地跑了。
夜仙儿得意洋洋地看着自己的拳头,对夜枫的落荒而逃心满意足。
楼房里一个病怏怏的年轻人走了下来,他捂着嘴巴咳嗽了两声,扯了扯身上的白大褂,朝着街道的方向走了出去。
夜枫回头看了一眼,年轻人的黑眼圈格外醒目,乌黑的嘴唇看起来像是中毒了。虽然身材高大还有点帅气,但苍白的脸色和他的年龄很不相称。
“小白脸?”
夜枫对他第一印象就是如此,又小又白的一张脸。
年轻人看到夜枫看他,不好意思地挤出一丝微笑,拿出手绢在嘴巴上擦了擦。
他发黄的白大褂和胸口的十字架,便知道是附近医院的护工。医生是不会穿着白大褂去上班的,都是到了地方才换衣服。
秋歌看到夜枫跑出来,抱怨道,“枫哥,你怎么这么久才出来?那老娘们早就走了,我们还是快点吧。”
旁边白大褂的人一愣,看着两个人眼神怪怪的。
夜枫立刻反应过来,敏锐的直觉告诉他,也许这个人真的就是小白脸。
他对着秋歌就是一巴掌,“叫你乱说,人家还是个小姑娘,你老娘们、老娘们的乱叫....”
夜仙儿还跟在后面,听到两个人的对话立刻甩开细胳膊细腿追了上来,“好啊,你们敢叫我老娘们,看我不收拾你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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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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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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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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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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