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我爷爷是洪武大帝!>三十二 好男儿,朱棣。
  天刚亮,朱雄英就打着哈欠起床。

  刚在贾贵的伺候下洗漱完毕,准备去大学堂读书,却发现朱标已经等在外面。

  “儿臣见过父亲!”朱雄英行礼道。

  “今日先不去读书了!”朱标板着脸说道,“一会用了早膳,跟孤出城!”

  听闻不用读书,朱雄英差点欣喜的叫出声,但随即有些疑惑,“出城干什么?”

  朱标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接你四叔!”

  四叔?

  燕王,朱棣!

  历史上这位的名声,似乎也不是甚好。尽管他一生南征北战,平草原征安南,赫赫武功雄才大略。但因为他毕竟是篡位登基,所以也常常被人刻意抹黑。

  抹黑他的词儿和朱元璋一模一样,残暴。

  确实,在靖难之后攻入南京之时,朱棣杀得血流成河。比如那些撺掇建文帝削藩的文臣们,不但杀了他们,还把他们的妻女姐妹都充入教坊司,被人蹂躏。

  可细细想来,他杀的多是反对他的人,杀的却不是他手下的功臣。涉及到至高皇权,便不用谈什么伦理道德正义之类的空话。朱棣的性格本就和朱元璋有分相似,信奉武力至上。

  但无论如何,这位的功绩都不能被否定。

  他像是唐太宗李世民还有冠军侯霍去病的综合体,下马他是雄狮天下的帝王,上马他是安邦定国的名将。

  “见了你四叔,别摆皇太孙的谱儿!”朱标又道,“他是大明的边关塞王,这些年一直在边关厮杀,你当有几分尊敬之心!”

  “儿臣知道了!”朱雄英说道。

  ~~~

  京师外,接官长亭。

  上前护军林立,旌旗招展,护卫着凉亭中,坐着的皇太子还有皇太孙。

  战旗下,这些护军纹丝不动,任凭烈日晒在他们的铁甲上,哪怕是汗流浃背,都没有动手去擦一下。

  开国公常茂走入亭中,身上的甲叶子随着步伐的节奏发响,行礼开口道,“殿下,前方儿郎们回报,燕王已在十里之外,顷刻便到!”

  “知道了!”朱标淡淡一笑,随即看看常茂,“来人,给开国公倒一碗凉茶!”说着,又对常茂笑道,“大热天的,辛苦你了!”

  “臣份内之事!”常茂不等太监给他倒茶,又按着腰刀出去,和麾下将士们站在一起,举目远眺。

  “父亲,您说是京营的大军精锐一些,还是燕王的边军能打一些?”朱雄英望着远方,开口问道。

  朱标想想,“天下精锐尽在京师,自然是京师的厉害些!”说着,笑起来,“改日带你去京营里转转,如今驻扎在京师的,可都是咱大明的开国虎狼之师!”

  “您也说了是现在!”朱雄英看着朱标开口,“假以时日,天下承平,没有大的战事。不用京营远征,而边关却是名将磨练之地。此消彼长之下,边军是不是就比京营能打?”

  父子二人四目相对,彼此的目光看得清清楚楚。

  朱标忽然一笑,“你也说了,要假以时日。大明到马放南山的日子,还需要很久。这期间,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大明永远是大明,而边军.........”说着,在朱雄英的头上打一下,“你小子鬼心思多,不过父亲告诉你,有些事自己知道即可,放在心里不要说出来,明白吗?”

  看来,朱标也不是传说中一味的老好人。

  “儿臣记住了!”朱雄英笑道。

  少见的,朱标亲昵的把朱雄英搂在怀里,看着远方道,“你念了易经没有?”

  “儿臣还没学到哪儿,每日学士们讲的都是论语!”朱雄英开口道。

  “易经中有两句话,父亲现在教给你!”朱标小声道,“君不密失其国,臣不密失其身!”

  这两句话,朱雄英知道含义。

  但他还是乖巧的听着,并且默默的记在心里。

  “儿呀,民间还有一句话!”朱标贴在朱雄英的耳朵边上,小声道,“咬人的狗不叫!”

  朱雄英一笑,“儿臣懂!”

  “君子,不动如山。动,则力拔千钧!”朱标看着前方,视线中隐约出现烟尘,正色说道。

  ~~~

  轰隆,轰隆!

  大地微微有些震颤,远处的烟尘越发浓密。但烟尘之中,却有阵阵光芒闪得人睁不开眼睛。

  那是阳光,照耀在盔甲上发射出来的光芒。

  渐渐的烟尘中,大明骑兵高高的盔尖出现,远远望去像是一排奔涌的宝剑。每个盔尖上,都缠绕着暗红色丝线。

  据说那些线原来是火红的,厮杀多了,沾染了敌人的鲜血就变成了暗红色。

  紧接着,大队的骑兵在烟尘中露出身形,仿若一尊尊包裹在铁片之中的猛兽,从天而降。

  与紫禁城那些气派的金吾卫不同,燕王麾下的骑兵穿的都是更为朴素的棉甲。这种甲看着并不摧残,但长途跋涉的士兵,却把甲胄上的铁钉还有护心镜擦得锃亮。

  远远望去,在阳光照耀之下,他们仿若道道强光。

  大地依旧在颤振,奔涌的起兵像是决堤的洪水,铺天盖地而来。他们排着整齐密集的队形,如山般前行。

  队伍中没有如林一般的战旗,只有最前面,两丈多高的一杆燕子大旗。红底金字,似乎有些残破,还带着硝烟。旗杆上,几根动物的尾巴,在随风晃动。

  朱雄英听人说过,燕王的战旗上装饰的,是草原狼王的尾巴。

  “来了!”朱标淡淡一笑,放开朱雄英,拉着他的手,走出凉亭。

  与此同时,皇太子护军之中,一个校尉翻身上马,一骑迎着千骑而去。

  “皇太孙御驾在此,来者止步下马!”校尉横马于前,大声喊道。

  忽然,如山般推进的骑兵,整齐的停住脚步。

  队伍的最前方,一个面容俊朗,身材高大的青年,迅速的跳下战马,径直朝这边跑来,“大哥!”

  朱标大笑,“四弟!”

  来者,正是燕王朱棣。

  朱棣快步的跑着,脸上满是笑容,眼神中满是欣喜,跑到朱标身边,竟然没有行礼,而是直接一个熊抱。

  “大哥,想死弟弟啦!”

  朱标拍着朱棣的后背,“多大人了,还这么不稳当!”

  朱棣松手,单膝跪地,“臣,叩见太子殿下!”

  “起来!”朱标把对方亲手扶起,仔细端详着对方的脸,“黑了,壮了!”说着,捶打下对方的胸膛,大笑道,“更有劲儿了!”

  然后,目光落在对方的短须上,笑道,“更有爷们的样了!”

  朱棣憨厚一笑,摘下头上的铁盔,露出鬓角边,一处还有些发红的伤疤。

  “这是?”朱标奇道。

  “不碍事!”朱棣不在乎的说道,“上次大战,中了一箭!没事,就擦破些皮!”

  “还不碍事,多凶险!”朱标板着脸道,“以后,别那么不要命的冲!”

  “弟弟是大明皇子,更是马上的塞王,守着自家的江山,更当奋勇当先!”朱棣大笑,回头一指远处下马肃立的骑兵,“大哥,看弟弟军容如何?”

  “知道你的兵厉害!”朱标在对方肩膀又捶了一下,“走,回家!”

  “哎!”朱棣答应一声,随朱标前行。

  正看见常茂站在前方,忽然快跑两步,一下搂住对方的脖子大笑,“毛头,我现在可比你高了,回头咱俩再比试下弓马!”

  开国公常茂面露笑容,然后推开对方,行礼道,“臣参见燕王!”

  “咦,几年没见,你跟我来这个?”朱棣揶揄的笑道,“忘了小时候,跟我摔跤把我扔沙包似的摔的时候了?”

  说着,不等对方说话,又搂着对方的肩膀,大笑道,“咱们之间没那么多礼数,好好的情分,你都给弄疏远了!”

  这时,他的目光又看到了,穿着团龙服饰,头戴金冠的朱雄英。琇書蛧

  “你是英哥儿?”朱棣大笑道,“都这么大了?”

  常茂在旁,不动声色的说道,“皇太孙今日和太子殿下,一同来接燕王千岁!”

  朱棣的神情微顿,“臣见过皇太孙......”

  “哎!”朱标制止,“他一个孩子,你作甚?再怎么样,他都是你的晚辈!”

  朱雄英走上前,笑着开口,“四叔,您若是对侄儿行礼,那回去之后,父亲要打侄儿的屁股!”

  说着,仰头道,“您是大明的边关塞王,是赫赫战功的好男儿,侄儿不受你的礼!”

  然后,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中,微微垂首,“侄儿见过四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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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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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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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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