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带着珍贵的宝物拜访于岳,寻求换臂之法,于岳起初并不承认会换臂之法,但是步惊云和秦霜都是性情坚韧之辈,加上秦霜观察入微,发现了于岳的不凡之处,在秦霜拉了一下步惊云的衣服,步惊云心领神会,从此二人在于岳家任劳任怨帮忙做事,劈叉做饭,收拾田地,发自肺腑的帮忙,丝毫没有做作的表现。
于岳看在眼里,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最终选择了帮助他们换臂。
于岳找来他的搭档,一位神秘中年人,头戴斗笠,看不清面容。
在斗笠人的帮助下,于岳把他的两只手臂接到了秦霜和步惊云的手上,这两只手臂都吸收过麒麟血,所以都是麒麟臂。
麒麟臂有麒麟图案,爆炸般的肌肉可以想象蕴含了多么强大的爆发力。
麒麟臂的生机之力特别强大,没几天的功夫,二人的手臂就完好如初,可以随意挥洒。
只是好的快的前提是,他们忍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身为一个高手,都痛的恨不得自杀抵消痛苦。
秦霜站在一条大河边上,感受着麒麟臂的强大,他施展天霜拳更加霸道了,未接触敌人的时候,极寒的冰冻之力先发制人,麒麟臂紧随其后打在敌人身上,恐怖的力量瞬间就可以摧毁一个人的身体。
秦霜会心的一笑,他的实力终于暴增了。
他的武学本来就是拳头上的功夫,现在得了麒麟臂真是如虎添翼。
步惊云一拳挥出,湖面七八个地点爆炸起来,威力惊人。
他咧嘴一笑,随后想到了一个问题,他的排云掌是掌法,现在有了麒麟臂,是有必要学一门用得到麒麟臂的武学了。
他想到了师兄秦霜是用拳,师弟聂风是刀法,断浪嘛,哼管他呢,目中无人之辈。
那我就用剑好了,你断浪不是不服气吗?那我就用剑打败你好了。
你有火麟剑,那我就找一把比你更好的。
“步大哥,吃饭啦,快回来!”远处笑吟吟跑来一个女子,正是于岳的女儿于楚楚,现在他们是情侣了。
他答应了于岳,要照顾好于楚楚,并且真正真心的对她好,一生一世。
另外一边,赫连凤踏上了前往拜剑山庄的路程。
路程有点远,来到拜剑山庄的时候,赫连凤已经有些疲惫了,但为了升级兵器和领取那把名剑贴的莫愁剑,他毅然选择了扣门。
管家打开山门,赫连凤拿出名剑贴,说要拜庄,领取莫愁剑。
这名剑贴不问出处,不问来历,只看在谁手中,所以管家没有过多询问,直接把赫连凤请了进去,在客堂好茶好点心的招待着。
但是管家去库房很久,才姗姗来迟,赔罪说到:“对不住了,莫愁剑不在库房,想来是被我家少爷带出去了,您稍等片刻,待我禀告夫人,夫人自会给公子一个满意的交代”
赫连凤点头:“可以,你快去吧”
一段时间过去,一个蒙着黑纱的女人款款而来,最后在主位坐了下去,看着赫连凤说到:“公子是来领取莫愁剑的吗?很不巧,莫愁剑被我儿带去耍了,不如公子换一把剑如何?我拜剑山庄什么都缺,唯独不缺宝剑神兵”m.χIùmЬ.CǒM
赫连凤沉默片刻说到:“可否给我一把暗金品质的长剑?毕竟是你们不给我莫愁剑,算是补偿我吧!”
敖夫人笑到:“暗金品质的宝剑无一不是神兵利器,就算是我拜剑山庄也是不多的,自然不可能给公子一把,莫愁剑是金品长剑,不如公子挑选一把金品长剑吧,如果同意,现在就可以去库房挑选”
赫连凤摇头:“我对金品武器不感兴趣,不如咱们换个条件,我不要你们的兵器,我们只要帮我这把长剑提升一个档次,我就不要莫愁剑了,你们也算信守承诺了”
敖夫人看到赫连凤抽出背后的血菩提,目中顿时精光微闪,:“这把剑是暗金品质长剑?可提升一个档次?这是天方夜谭,根本不可能!”
赫连凤一笑,拿出两颗尸丹放在茶座上,“加上这两枚尸丹做材料呢?”
“尸丹?”敖夫人一下惊了起来,走过来仔细观察了一番尸丹,点头道:“的确是罕有的旷世珍材,用来提升暗金品质的长剑,说不定真的可以提升一个境界”
敖夫人有点激动,但又有些犹豫说到:“我不敢打包票,我有四成的把握命人帮你把宝剑提升一个档次,六成把握会失败,失败则剑毁,你可要考虑清楚了,坏了我们可不赔偿”
赫连凤点头:“损毁我自己承担,和拜剑山庄无关,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敖夫人:“可以,随我来铸剑池”
一行人来到铸剑池,一位白发老者匆匆过来行礼,这就是拜剑山庄的铸剑大师欧冶铸天。
敖夫人对他吩咐几句就退到了赫连凤的身边,此刻他才有时间认真仔细的打量赫连凤,能得到如此宝剑的人物,来历怎么可能简单?
随即问道:“不知道公子究竟是何人,能否透露一下?想来公子也不是无名之辈,只怪我深居浅出,对江湖上的俊秀英才缺乏认知,还望海涵。”
赫连凤深呼吸一下说到:“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不知道也罢,此番若是顺利,我和拜剑山庄就再也没有瓜葛了”
敖夫人皱眉:“你真是铁石心肠,你看看我,难道不美吗?”
忽然,敖夫人挺了挺傲人的双峰,极度妩媚的笑了笑。
赫连凤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这画风说变就变的吗?你是戏精吗?说好的严肃呢?
看着敖夫人忽然妩媚动人的模样赫连凤相当无语,这该不会是长时间单身憋坏了吧?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稀土。
拜剑山庄家业这么大,我要不要傍富婆,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赫连凤咬了下舌头,让自己清醒了一点,敖夫人身材纤瘦,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他毫不犹豫拒绝道:“在下一心练剑,心中也只有剑,美与不美,在下不清楚”
“哼,不识抬举”敖夫人皱眉不再看赫连凤,背对着赫连凤看着欧冶铸天改造血菩提。
她也很期待鲜红武器的诞生,可惜此人不能为她所用,不然这把剑就是拜剑山庄的了。
她很愤怒,她本来打算用身体勾引他,留住这把剑在拜剑山庄,假以时日还不是会乖乖落到她的手中?以后给天儿用,天儿一定会喜欢的。
赫连凤淡漠无比,他知道这个敖夫人的结局很惨,拦截步惊云夺取绝世好剑,被步惊云无意杀死,剑魔把她的尸体捏碎涂抹到自己身上,想要和她的血肉融合为一体,真是恶心,剑魔那个变态舔狗,为了倒追敖夫人,还亲手杀了原配妻子,儿子不认他,他就在儿子的脸上刻下剑魔之子,他的儿子就是捕神。
想到剑魔,赫连凤突然有种被窥伺的感觉,扭头看去,果然发现一个人鬼鬼祟祟躲在一个角落看着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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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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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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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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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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