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千万,离开她。”
我像影视剧里的霸道总裁般甩下那张全球只有五张的黑卡,重复了无数次的动作比以往都要娴熟。眼前可能是她的现任男友,也可能是某个不自量力地觊觎她的男生。不过我不在意。
我冷笑:“现在、立刻、马上,给本大爷从绯月身边消失。”
那一定酷毙了。
就跟我国一那年在入学发言时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冰帝的King了”似的大杀四方。
然而。
“——哥哥你对着镜子邪魅一笑干嘛呢好恶心。”
迹部绯月扒着淋浴室的墙问我,我从反光的镜子里看到了她那嫌弃的眼神:“你该不会每天照着镜子觉得自己好帅,然后发现爱上了自己吧。”
有被迹部绯月嫌弃的那么一天大概是我这辈子最耻辱的事了。
我想我是错了。
我不该在和迹部绯月的历任男友友好地战略□□流过程中满脸写着“原来就是你这只猪拱了我家白菜”,对他们进行惨无人道的人身攻击甚至拼命灌输“是你配不上我家白菜”的错误思想。而是应该隐晦地告诉他们在还没被迹部绯月摧残致死时趁机逃离苦海。
就算是行善积德了。
“笨蛋。”
我扶额:“本大爷是在练习。”
兴许迹部绯月是在想对着镜子练习是什么崭新的训练方法,所以没察觉到我暗自松了口气。
她喃喃:“那下次我也试试。”
我扯了下嘴角。
果然是个笨蛋。
今天是笨蛋绯月的十三岁生辰。
十五岁以前父亲没打算将她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因此将她的消息瞒得密不透风。所以即便媒体知晓今日是迹部家那位神秘尊贵的二小姐的生辰,削尖了脑袋想要混进迹部家的生日宴会里,也无从下手。
但笨蛋最大的优点便是上一秒的事情转瞬成过往云烟,她揪着裙摆在我眼前转了个圈,用满含期待的眼神望着我:“怎么样怎么样?”
我把滑到嘴边的刻薄的嘲讽咽了下去,委婉客观地扔下一个“勉勉强强”。她显然对于这个答案不大满意,嘟囔了句敷衍。
我张开右手,微微弯腰绅士而优雅地做了个“请”的姿势:“走吧,小公主。”
她提起裙边回了个礼,手顺势搭在我掌心,挺起纤长的颈脖宛如骄傲的白天鹅:
“起驾。”
恍若真正的公主。
我嗤笑声。
——她本就是。
——这是我们迹部家的小公主,绯月。
Atobe.Hizuki。
父亲如是介绍。
宴会掌声如雷,他们大多是迹部家生意上的朋友,放眼望去除却绯月幼时的狐朋狗友,没有一个是她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而就算是她那几个幼驯染,也是出自商政两界有头有脸的大家族。他们注视着从长梯上缓缓走下来的人,注视着裹着令人艳羡的家世背景、天之骄子般的女孩。
那个女孩。
她扶着栏杆,穿着水晶鞋。面容是难得的平静沉稳,踩着水晶吊灯的眩晕,一步一步地走到父亲的身边。
而就在这时我才恍然意识到,那个自小像条尾巴似的跟在我身后跑的小女孩,不知不觉已长成窈窕少女模样。这些年她如一束光,照亮了迹部家平平无奇的生活,也使得平静无波的世界掀起阵阵涟漪。
母亲说:
“绯月啊,让像一滩死水的迹部家都鲜活起来了。”
*
绯月继续留在英国进修。据父亲说,他并不想让绯月过多地与那些纨绔子厮混在一处,所以她在英国的学业持续至高中。
直至十六岁升高一那年,她才从英国回来入学冰帝念书。
临近开学前父亲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对我耳提面命:“绯月那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容易闯祸,冰帝又是个实力至上的地方,难免会被人针对。她毕竟是你妹妹,照看着她点。”
我叹了口气,但为以后不必给那惯常爱招惹是非的小混蛋收拾烂摊子,我沉重地应下了这门吃力不讨好的差事,点头应和:
“是,父亲。”
但显然我们操的这份心是多余了,小混蛋在冰帝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混得风生水起,她很快便与网球部的那群人打成一片,尤其与忍足走得最近。
对此我不禁忧心忡忡,明里暗里提醒了好几次忍足侑士那个少女杀/手不要把魔爪伸向她,毕竟我不想让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兔子被大尾巴狼给拆吃入腹。忍足那家伙直喊委屈,再三声明他与绯月只是纯粹的的革命兄妹情。
“革命友谊。”
我义正辞严地纠正他。
可没想到千防万防,我却还是棋差一步。
绯月便是在这一年,遇见的越前。
对于绯月恋爱这件事,以我的洞察力并非察觉不到,只是那段时间我奔忙于最后一年的网球部与生徒会之间。
暂且不提网球部那边,常年霸占冠军的立海大,有越前龙马作为主力军的青学也不容小觑,就连近日生徒会的交接也是不小的工作量。自然没空盯着绯月有没有四处闯祸,只是叮嘱忍足那家伙帮我照看着她点。
只是我没想到,一个不安好心、唯恐天下不乱的大尾巴狼,一个没心没肺、我专职收拾烂摊子的小霸王,联手给了我一个大惊喜。
……
“迹、迹部君。”
……又来了。
我被迫停住脚步,细数着一点点流逝为数不多的时间,略微不耐烦地瞅着眼前举着网球拍不自量力、恬不知耻站在我面前的男人。
那是个极其普通的男人。
丢在人群里几乎不起眼。
可是他胆敢在冰帝拦下我,只是为了——
“迹部君,我要向你挑战!”
我冷嗤声:
“不自量力。”
绯月自入学冰帝以来就声名大噪,比头顶着“迹部景吾妹妹”光环更招人稀罕的是她也足够优秀,是以她的追求者多如过江之卿。
与我相比当然是不值一提。
但也足够令我们家的小公主烦恼了。毕竟他是个十足的颜控,那些人自然不配,连他半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于是我放话说:“如果要追求迹部绯月就必须打败本大爷。”
结果前仆后继的人反而更多了。
忍足那家伙说风凉话嘲讽道:“毕竟想把King拉下马的人不在少数。”
我身体力行地让他住了嘴。
绯月那些烂桃花我自然是云淡风轻地挡了回去,这次也不例外。
末了我斜睨了眼趴在地上躺尸的人,把网球拍递给桦地:
“你浪费了本大爷宝贵的十分钟。”
对面的人眼睛慢慢黯淡了下来。
或许。
是真心喜欢绯月的吧。wWW.ΧìǔΜЬ.CǒΜ
我琢磨着,哂笑。
可那又如何。
我扔下句:“不过,勇气可嘉。”
扬长而去。
…
忍足那家伙闻讯而来:“听说你又KO了小公主的一个追求者,小景?”
我顺手把毛巾扔到座椅上。
“跳梁小丑而已不值一提。”
“讲真,迹部。”
不知怎么的,眼前这匹大尾巴狼一下子正经起来还真不习惯。他正色道:“小公主以后总得谈恋爱嫁人的,你真要这样看着她一辈子?”
“只觉得那些人,还不配。”
我轻哼:“我迹部景吾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自然是要配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
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所以没有看到。
忍足欲言又止的神情。
我斟酌了下,补充:
“本大爷养着她一辈子又何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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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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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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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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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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