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脸惊讶、失落的阮宓,陈知壑轻轻叹了口气,说:“嗯,想继续学点东西。”
听到陈知壑嘴里说出来的话,阮宓觉得很荒谬。
学点东西?
正常人的思维,读书不就是为了找个好工作,生活得更好吗?
就陈知壑现在的成就,还需要读书吗?
只能说,在这方面,阮宓从来都没有了解过陈知壑。
当然,这里面也有陈知壑从未和阮宓聊过这方面的内容的原因。
到底陈知壑并非常人所能理解的正常人。
先不说几乎没有人能在他这个年纪就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单说重生这种事,就几乎是独一无二的了。
所以,常人的想法,在陈知壑这里并没有什么参考性。
而阮宓,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阮宓心里充满了不理解,但是林观澜在场,她又不想让场面难看,很僵硬地笑了一下。
却比哭还难看。
张了张嘴,她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观澜有些懵,这事难道陈知壑没有和阮宓沟通过?
意识到似乎是自己闯的祸,林观澜赶紧出来打圆场:“多读点书也挺好的,现在大学扩招,学历越来越不够用……”
说到一半,她就闭嘴了。
这话是没错,可完全不适用于陈知壑啊。
这解释,太苍白无力了,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放下手中的啤酒,陈知壑摇了摇头,说:“我是真的想多看看书,多学点东西。而且,相比于外面,我更喜欢学校里的生活环境,就这么简单。”
这的的确确是身心俱疲的中年男人心中所想的。
虽然现在陈知壑已经不是以前的他了,但是前世的经历还是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到了他。
嗯了一声,阮宓拿起碗,夹起一块肉,吃了一口饭。。
“嗯,这样其实不错。”看她的表情,似乎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看陈知壑和林观澜都看着自己,阮宓笑了一下说:“吃饭啊,师姐手艺真不错,不比知壑差哦。”
一个小插曲,就这么过去了。
而究竟过没过去,只有当事人才清楚。wWW.ΧìǔΜЬ.CǒΜ
但不管怎样,一顿饭下来,三人还是有说有笑的。
吃完饭,阮宓主动提出来帮林观澜收拾碗筷,两人一起钻进了厨房。
看着对着一只碗使劲洗的阮宓,林观澜拍了她一下,低声说:“还好吗?”
阮宓摇了摇头,轻声道:“就是心里有点难受。”
林观澜问:“他之前没和你沟通?”
阮宓摇头,说:“可能是我太忙了,或者他觉得这是一件小事吧。”
林观澜皱了皱眉,说:“这怎么是小事呢,不过,你原来是怎么想的?”
阮宓低着头,说:“我本来想让他去魔都的。”
林观澜想了想,说:“那你之前和他说过这事吗?”
阮宓想了想,似乎自己压根就没想过陈知壑会不去魔都。
从他在魔都给自己买房子那会起,阮宓就觉得陈知壑是在为两人以后相聚魔都做准备。
所以,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在知道陈知壑选择继续留在讲江城读书时,她才会如此的失态。
摇了摇头,她说:“我以为他就是这么打算的。”
林观澜看着她有些无语,什么叫你以为。
阮宓突然笑了一下,看着林观澜,说:“好啦,师姐,我没事,就是一时难以接受而已,其实想想也合理。”
“其实就算他去了魔都,我也经常不在,倒还不如让他留在江城,起码这边他也熟悉,朋友也多。”
阮宓很快替陈知壑找好了理由,女生就是这样,骗自己最在行。
当然,这也有她觉得假如陈知壑不去魔都,就不会和林青璇有什么牵扯的成分在里面。
但不论怎样,她都觉得似乎陈知壑不去魔都,也是合理的。
林观澜摇了摇头,这种事,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我觉得你还是去和他聊一聊比较好,哪有像你们这样有什么事不沟通,心思完全靠猜的。”
说完,她接过阮宓手中的碗,推了推她,“行了,这里有我就行,你去看看他。”
站在阳台上,陈知壑深吸了一口气。
因为距离湖边较远,加上楼层也不算高,这里并不能看到湖景,遍布视野的是一片绿油油的树冠。
尽管室外炎热,但满目葱郁,不自觉的会让人感觉到一丝凉意。
甚至于在呼吸时,能闻到一股植物叶子被阳光暴晒散发出的独属于植物的香味。
阮宓有些不高兴,陈知壑自然是看得出来,阮宓想让他去魔都,他也是知道的。
但他已经做出了选择,这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无论他做什么、说什么,只要他不去魔都,问题就始终存在。
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和她说些什么。
“这里环境看起来挺不错的。”
是阮宓的声音。
陈知壑回头看了一眼,阮宓悄悄来到了阳台。
伸了个懒腰,双手无意识的摆了摆,阮宓笑道:“不过,好像和师大那边差不多。”
陈知壑点头说:“是差不多,不过外面是东湖,所以感觉会凉快一点。”
阮宓嗯了一声,轻声问:“真的要继续读书?”
陈知壑顿了一下,点了点头:“嗯,相比于出社会,我更喜欢学校的环境,单纯些也简单些。”
这是部分原因,但确实是陈知壑内心所想。
每一个被社会打磨过的人,大概都会有这种想法。
虽然陈知壑看起来是个刚毕业的学生,但是前世的经历还是给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那公司怎么办?”
陈知壑说:“君哥现在干得挺好的,再说了,在江城的话,离得也近,随时可以去看看。”
阮宓点了点头,好像确实是这样。
嘴唇动了动,阮宓很想问一句那我怎么办,但话到了嘴边,变成了“那我搬回江城怎么样?”
陈知壑怔怔地看着阮宓,心中升起一股愧疚,“你随时回来都可以。”
阮宓笑了起来,眨了眨眼,俏皮道:“开玩笑啦,唉,我一个月在魔都都呆不了几天,搬不搬回江城,有什么区别呢。”
陈知壑摇头说:“不行你就多回江城吧。”
阮宓点头,笑道:“好。”
看着这样的阮宓,陈知壑突然拉住了她的手,说:“这两天一起回家看看吧。”
眯着眼,阮宓笑得很开心,狠狠地点了下头。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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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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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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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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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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