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之际,花满楼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踏血,像它这般珍贵的汗血宝马,这世间并无几匹,于是又为他开了几副四季疗养药,临走时又帮他扶脉检查身体状况,这一扶可是不得了了,那隐约搏动的着的脉象,分明就是喜脉!Χiυmъ.cοΜ
当时是把花满楼给吓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站在马厩里怔了半天没回过神来。
一匹公马居然怀孕了?
花满楼起先还以为是自己的判断出了错误,可不管他再试几次,结果都没变,踏血真的怀孕了,那喜脉是千真万确。这种事情还是头一回遇到,他原打算在这儿多逗留几天,可蒙古那边又催他催的急,无奈下只得先回了南疆,承诺等这匹马接生结束了,得以脱身,定会再过来探个究竟的。
踏血怀孕的消息无疑成了一个超级炸药包在小七心头炸开了花,可无奈花满楼人又不在,是否真的怀孕尚未能(.够确定,也没有谁可以给个确切的答案,这事就这么暂时拖着了,只等着花满楼可以早日脱身,来给他们一个答案。
踏血对于怀孕的事情也没有发表太大的评论,如果真的能够为小七生个孩子的话,也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生下来的孩子会是像他还是像小七。
于是乎,为了保护肚子里孩子的生命安全,某人被下了禁欲令。被迫禁欲九个月。
然而……九个月过去了,踏血丝毫没有要生孩子的迹象。别说孩子了,丫的肚子是一点儿变化也没有!而之前说好了会再过来看看的花满楼。从那时起便再也没有出现过,说不定是在某个地方遇见了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女,忘了踏血的事也说不定,也说不定踏血怀孕的事情真的只是他一时失误,又或者说……那纯粹只是某人的恶作剧。
只是,当事人再也没有出现过,恍若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再没有任何音讯。
于是乎,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终于忍不住的某人把院子里种着的所有黄瓜全都连根拔起,然后闯入了踏血的房间浴血奋战整整三天三夜。
据说,那三天外头是阴雨连绵、狂风四作、雷电交加、鸡飞狗跳、鬼哭神嚎……(此处省略n个字)然后,当某人一脸满足的踏出房间的一刹那,天瞬间就放晴了……
自此成了江湖上的一个神话。
————————————无节操版本的大结局就此结束啦———————————
某花碎碎念:其实本来还有神经病版本和不知所云版本的,最后还是被pass了,留下了这个。要知道,把写好的几千个字的结局全都删掉重写,对我来说是一种多大的煎熬的啊!
然后。附上小小番外篇一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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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离开了,看着她和大哥远去的身影,他想。或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吧。这世间,也唯有他能够给她以幸福。
可是,没多久她又回来了。仅她一个人。
“大……大嫂?”看着程皓宇脸上的泪痕,沈仲白一下慌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哥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是发生什么事了么?”
“仲白。”程皓宇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看着他道,“我反悔了,我想,以后我应该不会再想念你了。”
沈仲白瞳孔骤缩了一下,低下头:“是……是吗?没关系的,我……我还是会一直想你的。”
“就算你以后娶妻生子,也还是会想我么?”程皓宇重复了走之时问过的话。
“会的,我会一直想你。我答应过你,会一直想你。”
“那这样的话……我宁可你不要想我!”程皓宇突然说道,投入沈仲白的怀抱,“一想到这样傻的你有一天也会娶别的人为妻,我身上有个地方就会一直疼一直疼,疼到我想哭。”
沈仲白一下子就傻了,手抬在半空中,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大……大嫂?”
“以后不要叫我大嫂了,我……不要做你大嫂。仲白……你会不会嫌弃我,觉得我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我也不知什么时候,我心里突然跑进了一个傻瓜,一个很傻很傻的傻瓜,傻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把他从我心里赶走,你说,我应该怎么办?”程皓宇努力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感情,不让眼泪掉下来。
她这个样子,肯定是很丢人的吧。
“不……不……我……我不知道。”沈仲白不了半天,就说出来一句我不知道,后来意识到了什么,心跳不免加速了起来,程皓宇清楚的感受到他胸膛里某个东西炽热的跳动着,好像随时都可能跳出来一般。
这般变故把程皓宇也给吓了一跳,抬起头一脸茫然的看着沈仲白,后者顿时脸一红:“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我让它慢……慢点……跳。”
“你……”程皓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而后索性一咬牙,直接问道,“仲白,你喜欢我吗?”
“啊?我……我……我怎么会!你是我大嫂啊……我万不敢……”沈仲白支支吾吾的说道。
从见到程皓宇的第一眼,他的心就已经明确的告诉他,眼前这个姑娘,是他未来的嫂嫂。纵然他再怎么爱,她都是那个叫沈一白的男人的妻子。
“如果喜欢,我就跟了你!你无需考虑其他事情,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是否爱我。如果你说不是,我可一马上消失在你面前,你就当……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情,也当从未遇见过一个叫程皓宇的人。”
听到这话,沈仲白的胸口跳的愈发激烈了起来,他有种感觉,如果这个时候他再像以前那样逃避的话,或者这辈子他都无法再触及到一个叫做“幸福”的东西了。
“爱!即便知道你是我嫂嫂,我我也还是忍不住对你产生了非分之想!对不起,我从未曾想过要破坏你和大哥的感情,只是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无可自拔的沦陷了。我……像我这么卑鄙险恶的人,是根本没有机会得到你的爱的吧。”这是沈仲白在程皓宇面前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也是说的最顺的一句话。
听到他的回答,程皓宇倏地笑了,原本憋了好久的眼泪顷刻间全都喷溢了出来,似哭似笑,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欢欣。
“你没有一白高,没有一白有气质,没有一白那般招人喜欢,也没有一白那般高超的武功,就连……胆量也不及一白半分,我怎么就……偏偏会喜欢上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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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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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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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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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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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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