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离开,让所有的一切有个全新的开端。
搬走前的一个下午,方远来喊我。我很意外,随手理了理头发便下楼去,他看着我摇摇头:你该去洗个头,打扮一下----我不想你这么落魄。
我笑了笑,我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他的消息他的关心,现在他来了,我的心却早已锈迹斑斑。
他说他回去了,就是明天的飞机。
原来他是来道别的。我心里有点难受,为自己打造的钢铁护栏轻易的动摇了。因为不想让他看出来,便故作轻松的说:我正想去店里洗个头,你陪我?
在美容厅里坐下来,我看到自己在镜子里很苍白,果然可以用‘落魄‘来形容。指指墙上贴着的梁咏琪:就剪这样的吧。话一出口,方远和我自己都有些意外,可是终究是剪下去了。留了多年的长发丝丝缕缕飘落,迷蒙了我们之间的世界。
我甩甩一头短发,仿佛卸下一副重担。
外面阳光很好。我想起最初和方远交谈的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懒洋洋的,晒得人的思维都要停转。这世界仿佛在不断的轮回,我一下就回到什么也不想的状态里。我忘了我行走的目的,甚至忘了身边的人是方远。最初和最后有什么不一样呢!仍然是这道阳光,路边的野菊花含而未展,可迟早它会怒放。
我无法理解两年就这样过去,我分明还站在原地,但是光阴却肆无忌殚地穿过我的身子;这不过一瞬,但我却经历了那么多的伤痛、无奈和愚蠢!
我停在一家服装店前面,橱窗里有一件雪白的长裙,式样非常简单,只在裙摆上缀了几朵浅紫色的小花。我呆呆地看着,多美的裙子!可我很清楚它并不适合我,它只会令我更加苍白。我再也找不回纯真的感觉,因此穿这么纯情的裙子对我来说不但可笑而且荒谬。
然而我竟无法移动脚步,直到方远说:这条裙子太苍白,不适合你。你选颜色明快些的会好很多。
我低头走进店里,生怕他看见我就要掉下来的眼泪。
我十指翻飞,搜寻着架子上的夏装。最终挑了件天蓝色的短连衣裙。
穿着它转个身,向天空问:好看么?好看。方远和店主都这么说。我也觉得不错,付完钱,就直接穿在身上离开小店。
到路口,我说我自己回去你也走罢。方远没有坚持,只叫我明天别去送他。我点点头,他的手轻轻一抬,我知道这一刻他想拉我的手甚至是想拥抱我,但终于平平静静地话别,分手。xiumb.com
第二天我没听他的话还是去送他了。当我出现在机场门口,他恰好回过头来,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向他奔去。机场来来往往的人一刹那间全不见了,只有我们相拥而泣……
但这是影视里才有的浪漫。
第二天我照旧整理我的行李,电话响了我就去听。拿起话筒却没有声响。我知道那是方远一定是他,他什么都没说我也是。
我用手捂住话筒,以免我的哭泣被他听见,一直到电话里传出急促的盲音,我的人也软倒在地上。
我走到阳台。阳光依然那样好,天是蓝的很纯净。我知道他的飞机一定会从我头顶飞过,他一定会往下看,一定会在茫茫宇宙中寻找渺小的我。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的。
--end--
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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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区区在下青二十七本人我的碎碎念&预告:
我回来了~~~想我了么~~哇哈哈哈。。。。
写于2000年的《柠檬微酸》,方远和边缘,都是有原型的人物。至于从原型到,自然是有很不少的变化与演绎。
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我现在回想过去,应该是因为当时正处于实习期过后的大学分手潮中。
与之前奉上《曾经飞舞的青春》不同,小男生们可能纠结的是对方遇到有钱人变心啊,或是因为生死啊之类的。而我所看到的分手,都是极为现实的地域原因,以及,眼界原因。
学校里的爱情最纯,那是因为来来去去都只看到对方的优点。
往往,经历了一个实习期之后,看到的人不一样了,对方的缺点就突然间浮现出来;再加上随之而来的毕业失业问题。去哪里发展,谁回谁的家,还是去哪里闯?都是不可避免的矛盾。
文中的“我”,是我本人非常真实的心态。正是因为不可能离开家,所以我在大学里做了一个情感的绝缘体。也许遇到能令我不管不顾的人,会有所不同?
也许不会不同。因为我特别胆怯,没有勇气去承担,也没有勇气去爱。(怎么想起梁静茹的《崇拜》了呢?)
可我希望有人勇敢地去爱……据我所知,这样的人不是没有,(比如xx和xx,请对号入座)。这也是我给《逃婚记》这个简介的原因:勇敢去爱吧,骚年!
说到《逃婚记》,她将从明起回归~~此后不会再有大篇幅的打断了,当然,“周末作”时光依旧~~
有木有一点小期待呢?~~~
爱你们~~~
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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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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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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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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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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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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