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雨洛轻柔仔细地清理着杂草,墓碑上母亲的照片有些斑驳了。
“妈!我回来了。”方雨洛偎着冷硬的碑石泣不成声。
她还记得当初第一次带秦朗回家,街坊邻里都跟母亲说,小伙子长得帅,又有本事,雨洛丫头太有眼光了。
晚上娘儿俩躺在床上母亲问她“丫头!确定就是他了吗?”自己养大的女儿自己最了解,不是心里认准的人不可能带他回家。当时她羞惭地点头。母亲长叹一口气“你有勇气带回家,说明你们彼此都很了解了,女儿,妈觉得这秦朗不是一个容易掌握的男人,外型条件又好。跟这样的男人,心会很累的。你脾气又这么温吞,能驾驭得了他吗?”
那时秦朗刚回国,是一家外企的it职员,而其时的她大学还没毕业。又过了三年,秦朗从职员攀到了开发部门经理。因为他,她毕业后留在了北京。
当两人终于攒足一套一居室的首付款,他们结婚了。
结婚时她说“妈,你已经退休了,来和我们一块儿住吧。”
“哎呀这里什么都贵,现下你们条件也不好,等等吧,等你们有了孩子我再来。”
回想起来,其实那时她也没真心挽留母亲。房子太小了,小两口除了上班时间,都巴不得长在一起,实在也容不下第三人。后来换了大房子,她诚心想接母亲过去,
母亲又婉拒了她。“妈在这住不惯,再说你爸爸在这儿,他离不了我。”父亲是一个中学教师,在十多年前因车祸去世了。
她便也将这事搁下了,以后再说。跟很多儿女一样,工作忙,约会忙,假期的空档排得满满的,陪父母永远是计划之外的事,总以为进孝的机会以后有的是。
婚后每年她回去不超过三次,夫妻两个一块儿回去机会更少。记忆中每次回家母亲都远远地迎到巷口,开口的第一句总说“怎么又瘦了?”。然后餐桌上都是她爱吃的菜,夹得她碗里都堆不下,追着她问这问那。她也跟小时候一样跟在母亲身后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这时母亲就不说话,就那么微笑静静地看着她,仿佛瞧不够似的。离开时,每一次回眸,母亲总在那里朝她挥袖。格外清晰的是最后一次挥别母亲,她穿着一件银灰色的线衫,孤独的身影几乎融在灰色的水泥背景里,在她身后,是幽深的青石小巷。
怎么知道那是最后一次?都没能好好地看她一眼……
…………………………
方雨洛回江南老家了,这几天秦朗也都没有回家,揽着女友纤细紧致腰肢,出入各式高档餐厅,也流连街头小吃摊,胡同里、皇城下、美人笑靥如花。
望着眼前春花般娇艳的笑靥,他在想,那天她的吻,好像是一种告别的仪式,还有那忧伤的笑……心头忽流过一丝不安。她一定是知道了!依她心细如发的个性,怎么可能一丝没发觉?她会不会出事?在那里她已经没任何亲人了。
“朗!朗!你这两天怎么了,老是心不在焉的。”耳边的娇嗔扯回他的思绪。ωωω.χΙυΜЬ.Cǒm
“没什么,睡吧。”秦朗微笑。
“嗯……我要你抱着我睡。”娇躯偎过来,湿漉漉的发蹭在他颈间,似一只撒娇的猫。
“快睡吧……”秦朗搂紧怀中的娇躯。青春弹性的身躯,有着热烘烘的阳光的气息,与她不同,她体温偏低一点,冬天总要在怀里捂一会才会暖起来,那样小小的软软的,发间有种似有似无的甜香。
许是方才‘运动’得过于激烈,怀中人睡着了,发出小小的鼾声。秦朗慢慢抽回自己的手臂,坐起身。看着身畔女人甜美的睡颜,他毫无睡意。
七天了,不知她回来没有?除了到达后那通报平安的电话,他已经一星期没听到她任何消息了。长假结束了,她许是已经回来了吧!摸出枕下手机,第一个号码,却迟迟没有摁下拨号键,这个钟点,她或许已经睡下了。忽然强烈地想回家,想看到她。
钥匙插入锁孔,秦朗有点好笑,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居然在紧张。要是她还没有回来怎么办?很渴望此刻开门就能看见她。
她没有回来。站在玄关,秦朗没有开灯却已感觉到,她不在这里。
果然,点亮大灯,屋子还是七天前的样子,一切都干干净净,整洁有序。她是个爱干净的女人,从前两人住的不到四十平米的小屋,她也收拾得纤尘不染。
转了一圈,来至主卧门边,柔光下,两米的大床铺陈得一丝皱褶也没有。秦朗解开衬衫领口的第一颗纽扣,明明很疲惫,却看到这么整洁的床铺一丝躺上去的欲|望也没有。
又晃到客厅沙发中坐下,也不想洗澡,就怔怔地坐着,忽觉得有点口渴,他起身打开冰箱给自己拿了一罐啤酒。
嗯!那是什么?冰箱的角落一个用保鲜袋和透明胶层层包裹的信封映入他的眼帘。看更多好看的小说!威信公号:HHXS66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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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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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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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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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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