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1986当倒爷>第1041章 个个人模狗样
  等他们到了地方才知道,就算是司机都比李二和穿的正式。

  一个个西服配马甲,还戴着白手套,知道了,这是司机,不知道的你还以为是交响乐团的指挥呢!

  “我现在算明白了,什么叫上流社会,就是装呗。”

  你要是和忍不住哈哈大笑道。

  这只能算是自我解嘲,也没别的什么,也没别的什么好办法。

  “一会儿见了人你少说话,一切有我。”

  孟若卿忍不住笑道。

  召开晚宴的地方,是京城最豪华的酒店天上人间。

  看意思应该是包场,门口站的人都戴着胸牌,全部是远达公司的员工。

  这些员工有男有女,每个人胸前都带着牌子,看意思都是在等自己的客户.

  在这些人之中最为显眼的就是叶欢,今天的穿的格外漂亮,淡黄色的晚礼服,勾勒出她迷人的曲线,站在人群之中,如同众星捧月一般。

  连李二和都不得不承认,在他见过的女人中,叶欢的颜值绝对可以排在前5。

  “别看啦,你要记得自己是有老婆的人。”

  孟若卿在一旁提醒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难道还不许我看吗?”

  两个人边说边向大门走去。

  “李先生,你可真够洒脱的?”

  也不知道叶欢是在夸他还是在骂他,脸上的表情极为的无奈。

  她没想到李二和,真能穿这么一身就跑来了。

  尽管牛仔裤与衬衫都是阿玛尼品牌的,脚上蹬的那双鞋都是迪奥,可在这样的场合,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这就是去参加葬礼,你穿的大红大紫,这不就是找骂吗?

  “你不知道,我准备了西服,让人给偷了?”

  李二和也有些不好意思,只能解释了一句。

  “你先生不会只有一套西服吧?”

  叶欢还是有些不相信,这时孟若卿开口了。

  “叶小姐也不会把衣服都放到车里吧?”

  这句话说的很冷,却让叶欢无法反驳。

  “我们先进去吧,有什么事再说。”

  叶欢将李二和向里面让,他的同事无不侧目。

  这些人都认识李二和,也都研究过李二和的资料。

  知道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但万万没想到这样的场合,他这样就来了。

  “看看人家,咱们想说不服都不行。”

  “也也就是咱华夏的企业家不拿自己刚回事,就这副形象,他的企业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你们看他的资料,看来就是东北的一个酒蒙子,都有什么素质。”

  这这些人只是小声的议论,李二和却听得清清楚楚,懒得和他们计较。

  这些人都是受到了,某些思想的影响,仿佛企业家就应该是西服革履,只有这样才显出了自己的身份。

  仿佛只有穿了西服的企业家,才能把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

  这本身就是毫无逻辑的两件事,却非要拿到一起说。

  李二和很是无奈,却没办法与这些人讲太多。

  有时是这样,你根本没办法与乌合之众去解释,因为你只有一张嘴,而你要面对的是无数张嘴,你怎么可能解释的清楚?

  大厅之后,李二和放眼看去,近千平米的大厅,男的都是西装革履,你的全是长裙、晚礼服。

  别说还真有那么一点意思,一个个人模狗样,端着红酒,说话也细声细语,别说都挺像人。

  和李二和却知道,这一群什么玩意儿。

  当年所谓的企业家,很多都没什么文化,只不过因为胆大,或者因为运气好,无意中成了企业家,也就是在2000年以后,一些人纷纷落马。

  就连曾经要盖世界第一高楼的,那位巨人集团的老总,不也瞬间倒下?

  这就是快速起家之后,他们的认知与知识都不足以支撑这么大的企业。

  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而李二和评的是自己的学识与眼界,这是根本性的差距。

  “你自己看看,我和你一样的吗?连服务员都比你穿的好?”

  孟若清今天算是诚心拿李二和开心,确实服务员都是西服小马甲,带一个小领花,一个比一个正式。xǐυmь.℃òm

  无论怎么看李二和这身打扮,不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零李二和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

  在他身边的孟若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不得不说这里严重的比例失调,多半在40岁上下,女人多半在20岁上下。

  这也很好的说明了一个道理,男人成功基本在40岁左右,女人的最好年华在20岁上下。

  李二和从服务员手中接过一杯红酒,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晃来晃去。

  其实他对红酒没什么兴趣,是觉得这样晃来晃去挺有意思。

  很快有人走了过来,是一个微秃的中年男人,也拿着一杯红酒,身边跟着一个浓妆艳抹的俗气女郎。

  女人长得并不丑,是打扮的太过俗气,粉红的蕾丝裙,让人感觉有些像像俱乐部了跳舞女郎。

  焗成红色的头发,再配上他那如同吃了死孩子肉的大厚嘴唇子,有一种杀马特进阶版的感觉。

  “您就是李总吧,还记得我吗?”

  李二和打量着男人,好像在哪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我是黄胖子的朋友,上次我们在羊城见过。”

  李二和仔细想了想,还是没想起来。

  “李先生真是贵人多忘事,我叫黄大发,是黄胖子的本家。”

  黄大花的解释,李二和依旧没想起来,只得笑道:“噢噢,我想起来了,那天我还见到黄总了。”

  “我们原来是在一起的,现在我来京城发展。”

  “李总有什么好项目,别忘了招呼我一声。”

  黄大花还戴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李二和从镜片的厚度判断,应该是副平静。

  “没问题,要有什么项目一定第一个想着你。”

  正说着又有人走了过来:“李总,好久不见。”

  李二和没想到,现在他面前的居然是徐磊。

  这个是李二和万万没有想到,前一段时间还听杨宗军说起,徐磊已经离开京城,怎么会又突然出现?

  “想不到是我,你是不是已经认为我死了?”

  徐磊笑的很阴险,继续道:“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孤单,哪怕就算我死了,也会回来找你的。”

  李二和有些无奈,他不认为自己与徐磊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

  当年那些事段也都是徐磊挑起来,现在可倒好,把自己恨到了骨子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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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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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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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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