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1986当倒爷>第714章 了一个想法
  几天之后,李二和居然收到了个请帖,发请帖的方式五星集团,表情李二和去参加大唐手机的首发式。

  这是李二和没想到的,他不知道对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难道是想向自己炫耀什么?

  突然之间他明白过来,在这种时候邀请他无非是两个目的,一是表明对自己心胸宽,二是想看看李二和是否还在珠三角。

  自己这么长时间没有出现,对方肯定已经察觉,所以想试探一下李二和的深浅。

  看着自己那张被训折磨的又黑的小脸李燕儿,突然有了一个想法。ωωω.χΙυΜЬ.Cǒm

  他暗中给向华楠打了个电话,让他派一个超级的化妆师过来,隐藏实力在任何时候都是很重要。

  当晚向华南派来的化妆师就到了,此人30岁上下,留着一头长发,还烫了一脑袋波浪,穿的也是花了呼哨,让人根本无法分辨出他的性别。

  不过来之前向华南告诉过他,这人叫托尼大师性别男。

  这一点李二和也是见怪不怪,穿越之前她也认识一些所谓的时尚圈中人,这些人多半都打扮的男不男女不女。

  托尼大师尽管性别有些模糊,但手艺是一点问题没有,在他一顿忙乎之后,李二和那张小黑脸,变成了小白脸。

  整整齐齐的六块腹肌,也溶为了一体,整个人看上去好像浮肿,又好像是胖了一圈,,总之给人的感觉有些虚弱,仿佛大病初愈的模样。

  这次李二和决定带着王海一起去,就在他准备出发之前,接到了孟若卿的电话,原来她昨天已经到了珠三角。

  这次她来也是带着任务,一方面要采访大唐集团的总经理史天柱,另一方面就是要报道过几天的比赛。

  昨天是珠三角的同行为她接风,所以她并没有联系李二和。

  “正好我这边要去参加一个新闻发布会,你陪我一起去好了!”

  李二和开口说道。

  好久没见到孟若卿了,他的心里还有些忐忑,两人认识这么多年,那份初见的感觉,却依旧没有变。

  如果说这一辈子李二和真的爱过一个女人,那么就应该算是孟若卿了。

  如果不是因为秦雨存在,两人此时应该已修成正果,可惜老天并不作美,或者说老天爷就想考验考验李二和,不想让他的人生太过完美,才会这般的捉弄他。

  对于李二和的提议,孟若卿也没有拒绝,他将自己住的宾馆地址告诉了李二和。

  大约十分钟之后,李银河在宾馆的楼下,看到了自己思念已久的女人。

  短发职业装的孟若卿身上少了少女青春气息却多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魅力。

  李婴儿和觉得此时的孟若卿从气质到举止更接近于王瑶,或者说他就是小一号的王瑶。

  那高冷的气质,出众的容颜,给她身上平添了许多魅力,甚至有了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别人常说的高冷贵族范,后市又称之为御姐,或者是冷二女神。

  李二和还是喜欢原来那个孟若卿那个有些青涩,有些高傲的女孩。

  “你好吗?”

  李二和的语气有些生硬,时间让两个人显得有些生疏。

  “我很好!”

  梦若卿露出一个笑容,一个无比纯真的笑容,这让李二和突然找到了初见时的感觉。

  他发现孟若卿并没有变,他表现出来的高冷,也许只是在保护自己,在李二和面前,她依旧是那个清纯而高傲的女孩!

  “走吧!”

  李二和她招招手,就像当年,就像他们当年在校园相识的那样。

  那时的花开得正浓,那时的阳光也和现在一样灿烂,两个年轻的人,正是你侬我侬到时候。

  一旁的王海几乎看傻了,心中暗想这女孩也太漂亮了,简直是比电视里那些港台大明星都漂亮!

  回头再看看李二和,心想也只有她才能配上这样的美女,谁让人家既有钱又有才真是嫉妒不来。

  李二和宇与孟若卿坐在后排,王海缓缓的发动车子,向新品发布会的会场走去。

  为了不出现上次的麻烦新品发布会定在了一家酒店,这次不但是新品发布会,也是珠三角地区商圈会。

  只不过发起人是五星集团的董事长金铭泽,李二和不知道的事,这次金铭泽与徐家兄弟,联合了商圈的一些大佬,准备给李二和一些压力。

  这主要原因就是想探探李二和的底,因为到现在他们也不知道李二和这次参赛的选手都有谁。

  一向谨慎的金铭泽不想打无准备之仗,所以才布下这个局。

  到了地方之后,李二和与梦若卿在前,同样西装的革履的王海紧紧跟在两个人身后。

  其实今天李二和根本没必要让王海来,之所以让他过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想迷惑对方,让对方摸不清自己的底细。

  李二和刚走上台阶,远处突然开过来一辆红色的跑车,这是一辆法拉利,90年代法拉利绝对是豪车中的豪车。

  远不像今天法拉利已经习以为常,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跑车一停下,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李二和身边还有几个人看样子,应该也是来参加商圈大会的,其中一个男孩惊呼道:“快看法拉利,这就是电影里龙哥开的那辆。”

  “是啊,真漂亮,我要是能座一座就好了!”

  说话的是一个女孩,看样子20几岁,面容姣好,身材也算不错,算是中上之姿,只是脸上流露出的贪婪,让她减分不少。

  “肯定是哪个世家公子,要不然谁买得起法拉利?”

  “估计不是珠三角的,应该是魔者或京城的!”

  50年代不光是买不起的问题,还有就是这边根本就没有专卖店,只能买走私车。

  而这样的豪车是很难落牌照,所以没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就算有钱也没办法开上道,毕竟这车在90年代太少,太过炸眼,不是谁都能随便开的。

  李二和的目光也落在那辆车上,他也想知道,从车上下来的人会是谁?

  是敌人还是朋友?

  这是一个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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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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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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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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