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戴着付掩住大半张脸的墨镜,披肩的长发烫成大波浪,黑色紧身裤配一件花衬衣,外面还套着件大红的西服。
就这打扮放到在道上,够八百人看半年的。
九十年代的时尚就这样,土不土洋不洋,却自我感觉十分的良好。
造成这这种现象不是一个的坏,而是面对突如其来潮流,被打得有些措手不及。
审美还未建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九十年代,流行什么款式的服装,就会满大街都是。
比如曾经流过的伊利夹克,毫不夸张地92年前后,不说人手一件也差不太多。
男人一定是刚刚大堂经理嘴里的“著名歌星”越华。
他是靠翻唱刘文正火起来的,出过几张翻唱的专辑,参加过一些晚会,算是当时比较红的歌星。
越华也注意到李二和与王瑶,向这边看了看,戴着黑镜也看不出他的表情。
“这品位,不敢恭维。”
李二和知道王瑶说的是越华穿衣的品味。
“现在就流行这个,土不土洋不洋。”
两人闲聊了几句,正准备离开。
却见大堂经理小跑向这奔来,李二和以为又是来赶他们走,有些不高兴了。
哪知大堂经理过来却说:“俩位越大歌星有请!”
有请?说的真好听,这不就是让自己过去吗?
“不好意思,我们没时间!”
“你说什么?”大堂经理有些意外。
在他看来越华有请,那是多么大的荣耀,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我说,我们没时间。”
李二和一字一顿这地重复道。
“越华说请两位过一起用餐,有事相商!”
大堂经理将越华两个说的很重,恐怕李二和听不清。
“他有事相商,就让他过来,我找他又没事!”
李二和冷哼一声继续道:“在你眼里他可有是个明星,是个人物,在我眼里……呵呵!”
话没说完,但意思再明显不过,就差直说越华在他眼里一文不值屁都不是。
大堂经理这次没再说话,转身跑了回去。
“这要是在战争年代,肯定是狗腿子。”
李二和的话王瑶很是认同,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两人同时起身,向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大堂经理与又跑了回来,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一个就是越华,别外一个四十多岁的样子,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估计应该经济一类角色。
见两人叫走,大堂经理连忙喊:“二位请留步……”
人家追过来,李二和自然不能不好再走。
“两位别走啊,你看越华先生亲自过来了!”
“他不亲自过来,难道还能真魂出窍啊?”
李二和的话,把王瑶逗笑了。
“先生这样说话就不好,越华怎么说也是个大歌星。”
大堂经理一再强调这一点,再次引起了李二和的反感。
“我已经说过了,他在你眼里是个大歌星,我在眼里只能笑个笑话!”
这句话出口,越华与他的经纪人已经走近了。
“这位先生,请不要出口不逊。”
说话的是越化的经济人。
事以至此,李二和也就在乎了。
“怎么我说错了吗?他不是个大笑话是什么?”
这次墨镜都难掩越华的不悦。
“越华先生可是现在最火的歌星!”
大堂经理开口道。
“歌星,他有什么代表作?”
李二和知道,越华所有歌都是翻唱的,所以才敢这么问。
“三月里的小雨、外婆的彭胡湾太多,你肯定都没听过,不没听过就不要乱说!”
看得出来大堂经理肯定越华的铁粉。
听人这么说,越华微微扬起头,看样子很是得意思。
“这是他的代表作?你问过刘文正意见吗?”
这下大堂经理不说话了。
因为他无话可说,这些歌的原唱就是刘文正,也是人家先唱火的,说越华的代表作确实有些不过去。
“是这样的,我们也有原创作‘小薇’就其中之一!”
越华的经纪人这是想找找面子。
其实要说原创只有这一首《小薇》,还是有一次他们去大学巡演,无意中听到学生们唱的。
感觉很是好听,就把谱子记了下来,准备收录在下一张的专辑里。
小薇?李二和差点没笑出来声来。
“你说小薇,可是在羊城大学听学生唱的?”
“你也听过?”越华不再装酷,忍认不住问道。
“我告诉你,这首歌你不能录!”
李二和语气很是坚定。
“为什么不能录,这歌又不是你写的!”
越华有些急了,90年在内陆找好一首合适的流行歌很不容易。
“你说对了,这首歌就是我写的!”
李二和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不信,我不信,我听学生说,写歌的人叫李二和!”
这下王瑶也有些懵,李二和啥时间又会写歌了?
这家伙是不是除了生孩子啥都会。
“我就是叫李二和,那首歌是我为阻止一个小薇女生跳楼写的。”
听李二和这么说,越华三人都有些傻眼,因为当时他们也听学生说起了这件事。
想不到今天居然碰到作者了。
如果李二和真不让他们录,他们也没什么好办法。
硬录就是侵权。
他翻唱刘文正没事是因为离的远,而且以时两岸在这方面也没合作。琇書網
现在不一样,李二和就站他的面前,他敢录李二和肯定敢告。
“李二和先生是吗?直不好意思,得罪之处还请原谅。”
还是经纪人比较精明,率先反应了过来,同时推了推越华。
“李先生,李先生,不好意思!”
越华也反应了过来,伸出手想如李二和握手。
李二和仿佛没看到他伸出来手:“说话先把眼镜摘了,这礼节都不懂?”
这会越华也不装酷了,伸手将眼镜摘了下来。
李二和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立刻就把手收了回来。
“我有事先走!”
见李二和要走,经纪人连忙拦住他。
“李先生能耽误你几分钟吗?我们聊聊那首歌的事,版权我们买下了,多少钱你开个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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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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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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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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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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