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1986当倒爷>第224章 嫂子常来玩
  李二和很相信韩露的眼光,就让她帮着秦雨挑件搭配一下。

  韩露也乐于此道,找出几套衣服,拉着秦雨到柜台后面的小仓库去换。

  八十年代,还没有试间室这个概念。

  李二和闲着没事,就在哪逗桐桐玩。

  没一会,桐桐突然指着里面大声:“快看,快看妈妈,妈妈好漂亮!”

  李二和转头看去,也愣住了。

  他知道秦雨漂亮,彭市出了名美女,有名的小羊胃胡同一枝花,真不是盖的。

  可他没想到,换了衣服的秦雨会简直是换了一个。

  淡黄的紧身羊毛衫,贴身合体直筒裤,勾勒出她哪极近完美的身材。

  同时总穿着宽大的衣服,真是白瞎了,老天爷的恩赐。

  尤其是一双傲人的资本,就是被称为波,霸的叶子媚见了也退避之不急。

  又大了?

  都说二次发育,这应该是次N育了吧!

  看得李二和是何尔蒙直线上升,眼看着就有暴表的危险。

  还好现在天凉了,线裤套秋裤裤套牛仔裤,要不然非得撞破了不可。

  “嫂子你直美,再把这件风衣穿上试试。”

  韩露笑着又拿过来一件红色的收腰小风衣。

  “好看吗?不会太艳了吧!”

  秦雨有些不好意思。

  “好看,我老婆穿啥都好看!”

  李二和美得不行,就差把“这是李二和的老婆”几个字写秦雨脑门上。

  “妈妈真漂亮,妈妈最漂亮……”

  李二和突然记起,小时候写作文《我的妈妈》很多人都会很夸张地写,我的妈妈是最漂亮的。

  我相信等桐桐上学时候,也一定会这么写,而且绝对不夸张。

  齐码在彭州绝对不夸张。

  红色的小风衣,更衬托得秦雨面色粉嫩如玉似脂。

  不怪古人说人靠衣穿,佛靠金装了。

  换上这身材衣服的的秦雨,就是去参加港姐大赛,估计也能进前三。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二和哥,离不开你了,我是个男人,都会爱上你!”

  韩露自认也是个大美女,在学校也是校花级的存在。

  可和秦雨比起来,却还是自愧是不如。

  没办法这就是天生质丽,难自弃。

  李二和笑了,他唐明皇李,我李二和也姓李,没准自己就是李明皇的后。

  要不然啥都喜欢大的呢!

  “就这身了!”

  李二和笑得都合不拢嘴了。

  就在这时候,有几个逛街的女人走了过来。

  “老妹,这小红风衣哪卖的!”

  说话的女人三十几岁,看穿打扮生活条件应该还好。

  这种情部在东北常见,别说在商场,就在公交都可能被抓过来,你帽子在哪买的,这颜色不错呀,葱心绿。

  秦雨指了指韩露:“就这的货呀!”

  “老妹,给姐也找一件呗?”

  韩露让小姑娘去找,大姐试穿上试了试,虽说不如秦雨,却也算看得过眼。

  “多钱,一口钱,姐不爱讲价,贵我就走!”

  韩露报了个价五十。

  这个价绝对不起,八六年一般衣服都在十元上下。

  “行,姐姐要了!”

  这大姐极其爽快,掏钱从柜台上一拍,穿着走了。

  她刚走,一围过来的向个女人,纷纷张罗着要试。

  不光是风衣,有问羊毛衫,有问裤子的……wWW.ΧìǔΜЬ.CǒΜ

  更夸张的是,还有问秦雨,头发是在哪烫的,啥怎好看的呢?

  秦雨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她们,她这是自来卷,老天爷给烫的。

  李二和见情况不好,拉着秦雨准备走。

  韩露说啥也不让:“嫂子,你别走,就在给我当模特,你啥也不干,就这站着……”

  美女将效应和榜样的效应是一样的。

  秦雨往那一站,不到一小时的时候,红色风衣,羊毛衫、裤子都买到断货。

  如果不是李二和拦着,秦雨身上的衣服都得让人给扒下去。

  这就行一会,韩露最少得赚二千不至。

  看得李二和,都想管韩露要代言费了。

  “嫂子常来玩!”临走时韩露还不忘叮嘱这么一句。

  李二和没离她,带拉秦雨,抱着桐桐刚走了。

  没走出去多远,就听迎走过来的几个男人议论。

  “你们听说没,市场来了个天仙,贼漂亮,比如刘小庆都漂亮!”

  “我听说,说是大眼睛的床哪……”

  李二和这个美,真想挡住哪那个男主,大声的告诉他们,你们说的,那就是我老婆。

  我老婆,我老婆,我天天晚上搂着睡觉的老婆。

  想想这么说有些没底气,老婆是不假,有结婚证,为证。

  可以到现在也没搂上睡觉。

  唉这次的穿越真是太失败了。

  太失败!

  这段时间必须再买套房子,就啥也得买套房子。

  要不然,用不了多久,就能练成麒麟臂。

  ……

  取了西服,衬衣,回到家,秦雨用电熨斗,反复熨过多遍。

  确保没有一个皱子,又喷上水,这才挂好。

  秦雨是真高兴,没什么事能比自己男人,有出息更能让女人高兴的。

  如果有,可能就是儿子有出息了。

  对于这种采访,李二和根本不用准备,前一世他接受采访无数。

  上电视对他也不新鲜,当年你《非你莫属》《职在必得》的常嘉宾。

  尽管如此,他这一晚也睡得不是很好。

  满脑袋被撑呼鼓鼓的淡黄色羊毛彬……

  这一晚秦雨睡得也不好,凭借女人超强的第六感,她看得出来,韩露对李二和的想法。

  哪关心的小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她不傻,从刘燕、到宋雪、再到韩露,李二和的女人缘还是一般的好。

  而且个个都是大美女都比她年轻,这让她突然有了危机感。

  必须想办法,猫饿极了,都自己自己出去找食,何况是男人?

  第二天一早,吃过饭,李二和换上西服皮鞋。

  站到镜子前照了照,一个帅,二个字很帅,三个字那是相当的帅。

  原来酒鬼身上的股暴戾之气全无,取而代之儒雅平和之气。

  现在的李二和多少有了一些商业精英的气质。

  “二和,别乱说话……”

  秦雨看着李二和突然感觉有些陌生,这真是那个天天只知道喝酒,喝多就老婆的李二和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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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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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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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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