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露也乐于此道,找出几套衣服,拉着秦雨到柜台后面的小仓库去换。
八十年代,还没有试间室这个概念。
李二和闲着没事,就在哪逗桐桐玩。
没一会,桐桐突然指着里面大声:“快看,快看妈妈,妈妈好漂亮!”
李二和转头看去,也愣住了。
他知道秦雨漂亮,彭市出了名美女,有名的小羊胃胡同一枝花,真不是盖的。
可他没想到,换了衣服的秦雨会简直是换了一个。
淡黄的紧身羊毛衫,贴身合体直筒裤,勾勒出她哪极近完美的身材。
同时总穿着宽大的衣服,真是白瞎了,老天爷的恩赐。
尤其是一双傲人的资本,就是被称为波,霸的叶子媚见了也退避之不急。
又大了?
都说二次发育,这应该是次N育了吧!
看得李二和是何尔蒙直线上升,眼看着就有暴表的危险。
还好现在天凉了,线裤套秋裤裤套牛仔裤,要不然非得撞破了不可。
“嫂子你直美,再把这件风衣穿上试试。”
韩露笑着又拿过来一件红色的收腰小风衣。
“好看吗?不会太艳了吧!”
秦雨有些不好意思。
“好看,我老婆穿啥都好看!”
李二和美得不行,就差把“这是李二和的老婆”几个字写秦雨脑门上。
“妈妈真漂亮,妈妈最漂亮……”
李二和突然记起,小时候写作文《我的妈妈》很多人都会很夸张地写,我的妈妈是最漂亮的。
我相信等桐桐上学时候,也一定会这么写,而且绝对不夸张。
齐码在彭州绝对不夸张。
红色的小风衣,更衬托得秦雨面色粉嫩如玉似脂。
不怪古人说人靠衣穿,佛靠金装了。
换上这身材衣服的的秦雨,就是去参加港姐大赛,估计也能进前三。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二和哥,离不开你了,我是个男人,都会爱上你!”
韩露自认也是个大美女,在学校也是校花级的存在。
可和秦雨比起来,却还是自愧是不如。
没办法这就是天生质丽,难自弃。
李二和笑了,他唐明皇李,我李二和也姓李,没准自己就是李明皇的后。
要不然啥都喜欢大的呢!
“就这身了!”
李二和笑得都合不拢嘴了。
就在这时候,有几个逛街的女人走了过来。
“老妹,这小红风衣哪卖的!”
说话的女人三十几岁,看穿打扮生活条件应该还好。
这种情部在东北常见,别说在商场,就在公交都可能被抓过来,你帽子在哪买的,这颜色不错呀,葱心绿。
秦雨指了指韩露:“就这的货呀!”
“老妹,给姐也找一件呗?”
韩露让小姑娘去找,大姐试穿上试了试,虽说不如秦雨,却也算看得过眼。
“多钱,一口钱,姐不爱讲价,贵我就走!”
韩露报了个价五十。
这个价绝对不起,八六年一般衣服都在十元上下。
“行,姐姐要了!”
这大姐极其爽快,掏钱从柜台上一拍,穿着走了。
她刚走,一围过来的向个女人,纷纷张罗着要试。
不光是风衣,有问羊毛衫,有问裤子的……wWW.ΧìǔΜЬ.CǒΜ
更夸张的是,还有问秦雨,头发是在哪烫的,啥怎好看的呢?
秦雨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她们,她这是自来卷,老天爷给烫的。
李二和见情况不好,拉着秦雨准备走。
韩露说啥也不让:“嫂子,你别走,就在给我当模特,你啥也不干,就这站着……”
美女将效应和榜样的效应是一样的。
秦雨往那一站,不到一小时的时候,红色风衣,羊毛衫、裤子都买到断货。
如果不是李二和拦着,秦雨身上的衣服都得让人给扒下去。
这就行一会,韩露最少得赚二千不至。
看得李二和,都想管韩露要代言费了。
“嫂子常来玩!”临走时韩露还不忘叮嘱这么一句。
李二和没离她,带拉秦雨,抱着桐桐刚走了。
没走出去多远,就听迎走过来的几个男人议论。
“你们听说没,市场来了个天仙,贼漂亮,比如刘小庆都漂亮!”
“我听说,说是大眼睛的床哪……”
李二和这个美,真想挡住哪那个男主,大声的告诉他们,你们说的,那就是我老婆。
我老婆,我老婆,我天天晚上搂着睡觉的老婆。
想想这么说有些没底气,老婆是不假,有结婚证,为证。
可以到现在也没搂上睡觉。
唉这次的穿越真是太失败了。
太失败!
这段时间必须再买套房子,就啥也得买套房子。
要不然,用不了多久,就能练成麒麟臂。
……
取了西服,衬衣,回到家,秦雨用电熨斗,反复熨过多遍。
确保没有一个皱子,又喷上水,这才挂好。
秦雨是真高兴,没什么事能比自己男人,有出息更能让女人高兴的。
如果有,可能就是儿子有出息了。
对于这种采访,李二和根本不用准备,前一世他接受采访无数。
上电视对他也不新鲜,当年你《非你莫属》《职在必得》的常嘉宾。
尽管如此,他这一晚也睡得不是很好。
满脑袋被撑呼鼓鼓的淡黄色羊毛彬……
这一晚秦雨睡得也不好,凭借女人超强的第六感,她看得出来,韩露对李二和的想法。
哪关心的小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她不傻,从刘燕、到宋雪、再到韩露,李二和的女人缘还是一般的好。
而且个个都是大美女都比她年轻,这让她突然有了危机感。
必须想办法,猫饿极了,都自己自己出去找食,何况是男人?
第二天一早,吃过饭,李二和换上西服皮鞋。
站到镜子前照了照,一个帅,二个字很帅,三个字那是相当的帅。
原来酒鬼身上的股暴戾之气全无,取而代之儒雅平和之气。
现在的李二和多少有了一些商业精英的气质。
“二和,别乱说话……”
秦雨看着李二和突然感觉有些陌生,这真是那个天天只知道喝酒,喝多就老婆的李二和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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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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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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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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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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