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脸上或多或少的都有些惊愕和失望,不过都很快理解了秦书淮的决定。一个身手如此之好的少年郎,又怎么甘心窝在这小山沟里,白白耗了一生呢?
戚氏首先上来说道,“好!好儿郎志在四方,理当鲜衣怒马,仗剑天下!老身我第一个支持你!”
老村长握住秦书淮的手,有些哽咽道,“秦公子对我黄陂村的大恩大德,我们无以为报。这栋房子我们会继续修,只要秦公子愿意来,永远都可以住在这。”
村民们纷纷上来与秦书淮道别,陈家最小的陈礼则不舍地大哭了起来,拉着秦书淮的手喊道,“大哥哥不能走,你教的剑法我还没学会呢,你不能走。”
只有陈晴儿在一旁默默不语。这些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家里多了这个陌生的男人以后,自己好像越想越多了。刚开始每天给他端茶端饭总有些抱怨,到现在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只要一到饭点总有一个声音在提醒自己该过去了。每次看他把自己亲手做的饭吃完,自己都能开心小半天。现在忽然听他说要走了,好像少了什么一样。
秦书淮走到陈晴儿面前,将一块铁制的令牌递给她,说道,“这块东西你拿着,若是再有人来欺负你就拿出来给他们看,相信一般的强盗是不敢为难你们的。”
这块令牌正是江河帮青龙堂的香主令牌。江河帮虽说比不上漕帮,但在青乌镇一带是最大的帮会了,普通的强盗自然不敢得罪江河帮。
陈晴儿木纳地接过令牌,却发现底下有一张纸,正要打开,却被秦书淮握住了手,示意她不要声张。
陈晴儿知道那是什么,不知为何眼眶一红。当初自己正是冲着这张银票才带他回来的,现在摸到这张银票却有些凉意。
笨死了个猪的,本小姐才不是要银票才照顾你的啊!
村民们陪着秦书淮回到陈家收拾东西。其实秦书淮本无东西带来,不过这些天陈家不知从哪弄来了好几套换洗的衣服,戚氏亲手改了改,就归他穿了。戚氏还给往包袱里塞进一双刚给他纳的鞋,然后颤颤巍巍地将包袱递给他。
这让秦书淮想起了自己在地球上的奶奶,不由眼眶一热。
走到门口的时候,戚氏忽然又叫住了他。
“秦公子,如若不嫌弃,你可否将我孙陈敬一块带走?”
秦书淮一愣。
戚氏又道,“我孙儿陈敬虽生性鲁钝,比不得公子少年英才,但心地总算善良,秦公子带着他也好有个跑腿的。如若……如若公子还看得上眼,就教他些本事,总比在这穷山窝里荒废了一生好哇!”
秦书淮明白戚氏的用意。通过这些天的观察他知道,陈家原先应是富贵人家,现在躲在这山窝里,必然有本血泪的历史。戚氏是一个刚烈不服输的女子,她想重振陈家,自然不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秦书淮虽讨厌别人带着目的接近自己,但戚氏在一开始不知道自己身怀武功的情况下也对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份恩情是永远不能抹掉的。
看了陈敬一眼,说道,“你愿意跟着我么?”
陈敬当即单膝跪地,哽咽道,“陈敬愿追随公子,永不反悔!”
从陈敬的眼中,秦书淮看到了一颗呼之欲出的重振家门的决心。
秦书淮点点头,说道,“好,明天下午,你去江河帮青龙堂找我。”
村民们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江河帮的。江河帮是这一带最大的帮会,谁人不知?这位秦公子既然有把握把陈敬招入江河帮,怕是帮里的头目,眼中不由又多了几分敬意。
在这个世界,帮会、门派并不是贬义的存在,与在朝中做官一样,帮会也是一门正当职业,所以不会有人认为混帮会有什么不妥。
村民们把秦书淮送到村口,依依不舍地道别。
陈晴儿上来,又递给秦书淮一个小包袱,说道,“干粮拿好。还有,本小姐救了你一命,你说过要记得的,一辈子都不许忘记!”
秦书淮心念微动,看着陈晴儿道,“等我办完事,一定回来找你。”
陈晴儿明亮的大眼睛忽然闪烁了一下,不自觉地低了低头,不敢与秦书淮对视。
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陈晴儿有些站立不安,过了会儿,忽然鼓起勇气说道,“本小姐最讨厌言而无信的人了,希望你说到做到!”
说完脸就红了一片,心道,笨死了个猪的,怎么说的自己好像很期盼他回来一样,一点都不矜持。
秦书淮微微一笑,一字一句说道,“等我,我一定回来!”
……
从黄陂村出来之后,秦书淮骑马直奔京城而去。马是那帮马贼留下的,现在已经成了村里的财产。
傍晚时分便到了京城。
现在他的修为已经到了玄通境五等,对四周的观察更为敏锐。从进入京城器,他就感觉有一人一直在跟踪自己。
心里很清楚,这人不是崇祯的就是王承恩的。虽然以他现在的修为,要摆脱那人的跟踪并不难,但他还是想看看究竟对方是哪一派的。
走到一处巷子里,忽然发现身后有一物飞来,秦书淮转身稳稳接住,发现是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明日辰时三刻,柳是书院”。
看来是崇祯的人,秦书淮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他知道是崇祯要见自己了,正好这次自己也想见崇祯,这次见面,最大的任务就是坚定他支持自己的决心。只有他坚决站在自己这边,自己杀了江河帮四大佬之后才能登上帮主的位子!m.χIùmЬ.CǒM
另外,既然崇祯的人首先找到了自己,那自己可要演一场好戏了。
想到这里,他大摇大摆地朝御用监走去。虽然明知身后有崇祯的人跟踪,却也丝毫不避嫌。
进了御用监,通报了一番后,一个小太监急急忙忙地将他迎了进去。进到一个客厅后,告诉他王公公这会儿还在宫里,要过一会儿才来。
一直等到天黑,王承恩终于回来了。看更多好看的小说!威信公号:HHXS66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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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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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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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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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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