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斯年没有去找什么所谓的组织,后援会也好,自发性的组织也好,大概是性格原因,不知道该如何跟人相处,反正她的目的只要能见到黎清兮就可以。
上一次见她的时候,自己还是个身无分文的学生,不过好像现在也只是才过去没几个月,可以再次见到她,想想就让人觉得很开心。
晚上回酒店的时候,程斯年拿出刚刚在店里买的明信片,认真写下一句话,然后在下方写上自己的名字。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真的是太激动了,忘记告诉她自己叫什么,虽然也许告诉了她也不会记得,但只要每次见她都说一次的话,总有一天她会记得的吧。
签唱会的当天,程斯年去的很早。
黎清兮出场的时候穿了一款长裙,即便是在室内,这样穿也会感到很冷的。
程斯年在人群中,跟着众人一起站起身来,该庆幸这个时候没有因为整天对着电脑和手机而导致近视,也算是真的理解了当时的她们说的感觉,真的是不戴眼镜的话,五米之外,人畜不分!
即便现如今的黎清兮人气相对低迷,但刚出道的时候也是得过天后荣誉的人,死忠粉无数,只是在流量上跟如今的各种男团女团,选秀节目出来的那些拥有无数战斗粉的新生代比起来,显得低调许多。
黎清兮唱了新专辑的主打,然后就开始进行签售,毕竟人太多,不可能将时间都消耗在唱歌和聊天上,按照进来的时候领取的号码,一个一个排队上前。
程斯年来的很早,但她到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了,她的号码在相对中间的位置。
但她想多见一见黎清兮,于是等到快要排到她的时候她绕到后面,把手中的号码跟最后一个人交换,其实说起来这样除了能在远处多看几眼黎清兮,说不定轮到她上前的时候,因为时间的原因,并不能跟她合影或是多说两句话,可这样对她来说就足够了。
等程斯年终于走到黎清兮面前的时候,后面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整理东西,准备撤离了。
“嗯……”黎清兮抬头看向程斯年,觉得有点眼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姐、姐姐,这是给你的。”程斯年把装有明信片的信封递过去。
“啊,我想起来了,小朋友你长高了。”黎清兮顿时笑了起来,抬手想要去揉一下程斯年的脑袋,又觉得这样的姿势不太好,于是变成伸手拉住她的手,几个月不见,程斯年长高了点,头发也变长了,如果不是当时的印象太过深刻,说不定她真的会忘记她。
程斯年的眼睛瞬间亮起来,她还记得,这就足够让她惊喜的了。
“要TO签的吗?”黎清兮晃了晃刚刚程斯年放下的专辑问她。
“都、都可以。”程斯年虽然回答了,但是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纸条,让黎清兮按照上面的字写,或是把自己的名字写给她看,她只是下意识的回答了一下。
黎清兮见她呆萌的样子觉得可爱极了,不过本就超时了,她也不能耽误太久,于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签好了名字之后递给她。
“小朋友,下次有机会再见咯。”
“姐姐,下一次,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程斯年有点不舍,有点委屈的撇了撇嘴角。
“那我努力出现在大家面前好不好?”
两人的交谈其实耽误了不少时间,原本签完就要离开,因为是最后一个,反而多了些交流的时间,程斯年捧着专辑出来的时候,还一脸兴奋,能见到黎清兮本就让她十分开心了,她还记得自己就让她更飘飘然了。
程斯年来晋城一个是要见黎清兮,另一个便是见叶邵礼,两人都见过之后倒也没什么事了,她本就不是太过外向的性格,虽然更喜欢一个人独处,但如今也实在没什么想要旅行的心思,见过黎清兮,她更希望剩下的时间用来多陪陪父母,虽然,可能她的父母会觉得她是累赘也说不定。
打了电话跟叶邵礼说明了情况,便买了回程的车票。
下一次,再下一次她会以更优秀的自己去面对他们,现在,她还需要更努力一点。
回家之后,果然她老妈对她是否回来根本不关心,之前跟两人说自己投稿获得了稿费,两人开心之后根本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对于她们来说,也不太了解,虽然替她开心,却并不知道她投稿的杂志在业界享有的盛名,以为她不过是作文写的好一点,就像,就像小时候他们给自己买的优秀作文选一样。
家里连泡面都没有了,程斯年拿上买回来的糕点坐上去傅汎家的车,两人家不在同一个镇上,但却是同一个方向,从常城坐车先到她家,下一站便是傅汎家。
提前给她打了电话,到了她家镇上镇门下车的时候,便看到她从上到下一身黑色的衣服,在路边跺着脚。
“汎哥!”
“橙姐!”
傅汎倒是给她起了不少乱七八糟的称呼,但因为她总是管她叫哥,最近她倒也总这么叫自己。
“给叔叔阿姨带了糕点。”程斯年将手中的糕点盒子递过去,她爸妈很忙,自小她们便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认识傅汎之后,她没少来她家,傅汎不仅自己做饭好吃,她妈妈做饭也很好吃,她高中时代真的没少在她家蹭饭吃。
“走,想吃什么?”傅汎家庭条件还算可以,家里也从来不会缺她的花销,一看程斯年这个时间来就知道她没吃饭。
“烧烤?”
“火锅?”
“还是烤肉?”
两个穷学生,吃什么肉肉肉,况且,傅汎这大长腿,这小细腰,她实在是觉得罪恶,即便自己发育的稍晚一点,她也没有长过傅汎,跟她还差了几厘米呢。
其实说起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发育这么晚,一般不是上了高中就定型了吗?自己这身高全在这一假期长了,大概是她上学比较早吧,算周岁,其实自己才16周岁,不过家里这边都习惯说虚岁,过了年,她就18岁了,是个大人了。
一整个假期,程斯年的身高蹭蹭窜了三厘米,在家里拉着她老爸比身高。
“到你爸耳朵了。”
程母看着觉得挺开心。
“还好我随了我爸,不然可能还长不到160。”程斯年贱兮兮的凑到程母面前。
程母自小就说,可别随了她这身高,也一直说还好她当初明智,嫁了一个大高个,她跟程斯年开玩笑的时候,总是说她是为了下一代着想,她当年找对象的时候唯一要求就是身高。
“老妈,要是你当初找对象的时候也关注一下眼睛,是不是我的眼睛就会大一点?”程斯年故作唉声叹气。
“谁知道你这么不会选基因,一点都不像我!”程母是真的损自家女儿毫不留情面。
其实程斯年眼睛虽然算不得大,但也不小,也算是取了父母两人的优点了,一双眼睛狭长又有神,稍窄一点的双眼皮,眼尾微微上调,笑起来像是机智的小狐狸。
“你明天去学校,我把房租和零花钱都打到你卡里了。”程母把削好的苹果递给程斯年。
“不是说了不用再给钱了吗,我有的。”
“你自己的钱想买什么就买点,不用省着花。”
程斯年没再说什么,不论长多大,在父母眼里总是需要照顾的孩子,况且自己,似乎真的还只是个孩子,虽然在她心里已经不这么认为了。
每次跟傅汎约着一起坐车总是约不到一起,总是傅汎先到,不过这次倒是她先到了,房东每次假期之后总是会回来,一是回来过年,还有一个,就是准备收房租。
按照习惯,两人从家里回到学校当晚的第一顿饭不是麻辣烫就是过桥米线,以前特别喜欢这两家,味道特别好,店面还挨着,两人选了米线店,等吃完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傅汎穿的比她还少,看起来倒是比她从容多了。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程斯年早自习的时候一边朝嘴里塞着豆沙包,一边跟同桌和前桌在聊假期发生的事情,刚咬了一大口,班主任就走进来,扫了一眼之后叫程斯年去办公室,她连忙嚼了几口嘴里的东西咽下去。
“你犯什么错了?”
“我没啊,不知道啊!”
程斯年拿起桌上的矿泉水喝了一大口,然后朝门口走去。
“祝你好运!”
程斯年也想祝自己好运,大概学生时代都有这种情况吧,不论自己是不是犯了错,只要是被班主任叫住或是叫去办公室,都会心慌。
不过却并不是因为犯错还是其他什么,而是因为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征文活动。
可以参加此次征文活动的是即将面临高考的高三学生,而获得此次征文比赛的第一名除了奖金外,还可以在高考的总成绩上再加三十分,但能选择的院校院系上却有限,只能在联合此次征文赛上的学校中选择。
班主任找她说的就是这件事,即便不能获得第一名,但参与这次活动本身对她来说就是一次极好的机会,因为每所学校的参赛名额有限,而参与这场活动确实对高三学生的复习来说会相对耽误一些,所以班主任提前跟她说,也是想问问她的意见。
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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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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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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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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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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