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出去散步的。
只是散步。
对,散步。
他双手抄着口袋,刚迈出门槛……
“沈焰?”
沈焰脚步顿住,抬起头。
江漓拎着那保温壶就站在离他不远的位置,面对他,不是背对着。
他隔着一小段距离与她对视。
姑娘的眼神很纯粹,没有过多的情绪,可他就像是被旋涡缠住了似的,一点一点沉沦。
沈焰站在原地不动:“你怎么还没回去?”
江漓走近他:“我在想你刚刚是不是叫我走?”
他不太明白。
她微微仰起头,橘色的晚霞碎在身上,笼起一层朦胧的光。
“你上次说,以后你叫我走,我不许走,刚刚你嘴上叫我走,但其实不想我走?”
他对她说过的话,她能一字不差的记得。
“你怎么这么好骗?”沈焰扭过头,“我随口一说的你也信?”
太丢人了,只能赖在“随口一说”上了。
江漓还一本正经的回答他的话:“我不好骗的,但是我信你。”
她真的不好骗。
因为谁说什么,做什么,对她来说都无关紧要。
既然不上心,又怎么会上当呢?
沈焰:……
要命。
她又一次让他一败涂地了。
“走了,送你回去。”
“哦。”
走着走着,沈焰脚步慢下来,虽然原本也不快。
他的手从兜里出来,垂在身侧,江漓在他身边,并肩而行,有好几次不经意之下,他触到了她的手。
很凉,捂不热的那种凉。
“这两天店里忙吗?”他突然冒出来一句,有点没话找话。
江漓目不斜视,看着路:“不忙。”
岂止是不忙,根本是清闲。
昨天和今天加起来的客人也就七个,这其中还包括了来探望她的叔叔和只买了一个不熟苹果的沈焰。
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在店里发呆的。
“江漓,”沈焰停了下来,“昨天去店里跟你说话的人是谁?”
江漓跟着停下。
她望着他,表情有一丝迷茫,好半天才回答:“你呀。”
心里,眼里就只有他。
沈焰记得,醉酒的时候问过,你是不是喜欢我。
当时她没回答。
但其实这个问题根本不用问。
她虽然没说过“喜欢”这两个字,但说出口的每句话都胜过最直接的告白。
风吹过,沈焰红了脸:“我是问比我早一步到店里的人是谁?”
他还给了明确的时间和提示:“昨天下午,那个男的。”
江漓“哦”了声:“他是我叔叔,路过来看看我。”
叔叔?
沈焰稍微愣了几秒之后,紧绷着的表情一下子就松开了。
能理解那种感觉吗?
被围困在蒙蒙大雾中,突然一阵风来过,雾霾散了,豁然开朗。
但戒备还是没解除。
“你叔叔是亲生的吧?”谷
也不怪他会这么想。
有一段时间周致爱看家庭伦理剧和狗血言情小说,看过就在他耳边念叨。
什么有情人终成兄妹,叔叔侄女禁忌爱恋,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最后发现不是亲生的,最离谱的是儿子爱上后妈,苦苦追求,后妈在老公死了之后跟儿子双宿双栖。
江漓不懂他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回答了:“是,家里人都做过亲子鉴定,血缘是不会错的。”
都做过亲子鉴定?
得多没信任感才能做得出这种事。
亲叔叔啊。
沈焰扬起唇角,笑了。
过了会儿,他说:“既然是长辈,那以后得好好尊敬你叔叔。”
“我很尊重他的,”江漓就字面意思回答,“除了他让我回去,我没答应,其他的,我都很听他的。”
沈焰迅速抓住了重点:“你要走?”
昨天他听到了,江洛说过,我来接你走。
江漓摇头:“不走,你在这儿,我哪儿都不去。”
又是一句没有“喜欢”却胜过“喜欢”的话。
“江漓,”霞光褪去,夜幕降临,天空布满星星,姑娘的脸印在他眼底,越来越清晰,他问,“你不是这个村子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身份,沈焰知道了。
而她的经历,他却一无所知。
除了几起莫名其妙的车祸。
其他的要是想知道,只能直接问她。
可她要不愿说,也就作罢。
对沈焰,江漓没有保留:“我是被陈姐捡回来的。”
她用了一个“捡”字。
京城江家的千金小姐,用得着一个村妇“捡”回家吗?
江漓说话的语气和平日里一样冷淡:“大半年前,我出过一次车祸,肇事者就是陈姐的丈夫,我出院后在北港市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来了这里,没想到陈姐是这个村子的人,正好我没有地方去,她就让我住下了。”
话说完,她稍稍停顿了下,脑海里闪过些许片段,觉得不那么重要,也就没说。
听起来很简单,没有任何目的。
话说完,到家了。
“多谢。”
“等等。”
沈焰喊住她。
江漓停下,回头看他。
“江漓,我问你,”已经确定了,但他还是要她亲口说,“你是不是喜欢我?”xǐυmь.℃òm
云笙说,要男人先说喜欢。
江漓不答反问:“那你喜欢我吗?”
“是我先问你的,你先回答。”
“哦,”她很容易就被他带偏了,“嗯,是的。”
她就是喜欢他吧,问了,那就承认了。
这和沈焰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
他以为她在说喜欢的时候,会娇羞,会脸红,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愉悦。
但此刻她冷静,平和,淡漠,仿佛在说“你好”,“谢谢”,“再见”那样。
他开始怀疑:“你说过你不会哭,不会笑,也没有感情,既然如此,你真的明白什么是喜欢吗?”
江漓看着他,眼底闪着细碎的光:“我以前觉得活着没意思,人生没意思,死了无所谓,没死就将就着,可是现在,因为你,变得有意思了。”
她的喜欢看上去有些没道理。
可实际上,还是能寻得出踪迹的。
他善良、礼貌、热心。
他是除了云笙和叔叔之外第一个跟她说,你不是妖,你是个正常人。
更是第一个告诉她,疼了别忍着,要说,没人听,就告诉我。
他会护着她,告诉她随便打人不好,但是不好的人可以随便打。
他也从来不指责她错了,但是会告诉她,对的该怎么做。
“我怎么没发现你原来那么会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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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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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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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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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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