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有些聊不下去了。
沈栖只能说:“那我先挂了,哥哥你早点睡。”
“沈栖,”沈焰喊住他,“糖明天给你买,今天忘了。”
真的忘了。
从周家果铺出来后,他压根儿就不记得自己要去干嘛,抓着苹果就回了五号院。
连晚饭都没下楼吃。
“好。”沈栖不敢多话了,“哥哥,我到宿舍了,要洗洗准备睡觉了。”
沈焰应了声“嗯”,又道了句“早点睡”,就挂了。
他在窗户边站了会儿。
额前的发被风吹乱了,隐约还有些雨丝往脸上飘。
沈焰抓着手机,点进微信。
他和江漓只有一条消息记录。
就是发电话号码给她那次。
想了想,沈焰动着手指,在输入框里打了“睡了吗”三个字,看了看,删掉了。
几秒后,重新打出“在干嘛”三个字,再看了看,再删掉。
第三次,他输了“在吗”两个字,越看越觉得智障,最终又删掉。
干嘛呢!
他这是在干嘛?
沈焰一阵烦躁,用力一甩,把手机丢到床上。
他抓起桌上的苹果,洗都不洗,直接咬了一口。
好酸!
……
翌日,天晴。
到了中午,突然有一片乌云从远处飘过来,遮住了春日的阳光。
没多久,下起了雨,江漓靠在店铺门框上,听着外头淅淅沥沥的雨声。
小巷里,有个撑着伞的男人走过来。
西装革履的,很是文雅。
他在周家果铺门口听下:“江小姐。”
江漓认得他,是苏云笙派来取请假单的。
她将签好字的请假单递过去:“麻烦了。”
男人很礼貌的接过,请假单用牛皮文件袋装着,不用担心会淋湿。
“您客气了,”他说,“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待人离开,江漓给苏云笙打电话。
“东西让你的人带回去了。”
苏云笙“嗯”了句:“江洛昨天是不是来过?”
江漓道了声“是”。
苏云笙说:“难怪了,给我带一大堆吃的,说是福祉村的特产,又是糖又是糕点的,他还让我全部吃光,这种高热量的玩意,吃光的话我得肥上三圈,这个江洛,肯定是见不得我漂亮,想让我胖成猪!”琇書網
没听说福祉村还有特产的。
江漓没打算展开这个话题,所以不吭声。
苏云笙一会儿有会议要主持,没太多时间聊,所以问了个最想知道的问题:“漓儿,你到底什么时候回京城?”
“他还在这儿呢。”所以她也得在。
苏云笙大无语:“那他要是一辈子窝在这儿,你也跟着不走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不错。
江漓语调淡淡的:“嗯。”
嗯你个头!
堂堂江家的千金,藏在这种偏僻的小村庄里,像话吗?
苏云笙最不喜欢磨磨唧唧的:“你把他电话给我,我来问问他喜不喜欢你,如果喜欢你,是不是愿意到京城去发展?”
就算不喜欢她家不说话,也可以去京城发展。
男儿志在四方,老是憋在这一亩三分地,能有什么出息?
在苏云笙这里,沈焰已经被贴上了“穷逼”的标签。
“如果他家庭条件不好,适应不了京城的生活,大不了你包了他嘛,这样他就永远离不开你了。”
江漓想了想:“不好。”
怎么又不好了?
苏云笙眉心拧起来,很深的皱褶。
最近不说话否定了她的很多追夫招数,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白看了那些狗血言情剧。
“你太凶了,打电话问他,会吓到他的。”
苏云笙:……
继“穷逼”之后,不说话的心上人又多了几个标签。
胆小,柔弱,易推倒。
她家不说话怎么会喜欢这么个男人呢?
……
傍晚的时候,雨停了。
江漓打了烊,回去的时候,路过五号院,被刚要跨出门口的春花婆婆叫住了。
“江漓姑娘。”
她回头的时候,春花婆婆笑得眯起了眼。
瞧瞧这姑娘,多好看。
简直和自己年轻时候一模一样。
她今天穿着白色的套头卫衣,圆领的,身前有个小熊图案,松松垮垮的双马尾麻花辫一左一右垂在身前,耳朵上缀着一对星星造型的耳钉。
“您找我有事吗?”
“这个,拿着,”春花婆婆把手里提着的保温壶递过来,“上回苗苗说喜欢吃番薯汤,我下午炖了些,这个你给她带回去。”
江漓接过:“谢谢。”
她稍稍歪过脑袋,视线绕过春花婆婆,往院里看了一眼。
春花·明白人·婆婆懂了。
“阿焰,阿焰!”
热恋中的小情侣想见对方,又不好意思,那她就帮帮忙,制造点机会。
为什么这么肯定他们是一对小情侣呢?
因为上次在院里两人亲亲的时候,春花婆婆都看到了。
那个甜蜜哟。
像是花儿开在春风里。
婆婆当时激动的哼出了一首《甜蜜蜜》。
沈焰从里屋出来:“怎么了?”
春花婆婆仿佛没见到天边透出来的亮光似的:“这大晚上的黑漆麻乌,路上不安全,你送人回去。”
见到江漓的那一刻,沈焰魂就没了。
脑袋里想着的都是昨天店里那个男人对她的摸头杀。
他清楚的感觉到,有一只手在揪着他的心,也不用力,就是揪着。
上不去,下不来,晃啊晃的,时不时还泛出一种酸,每呼吸一下,酸酸的感觉就蔓延至全身,以至于看什么都不顺眼,做什么都不高兴。
春花婆婆见他半天没反应,有点急:“阿焰,别傻愣愣站着,送人姑娘回去啊。”
沈焰隔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她又不是不认得回去的路。”
春花婆婆不解。
好好的,怎么又用这种口气说话了?
她冲着沈焰摇摇头。
一会儿对人暖洋洋,一会儿又对人冷冰冰,脾气再好的姑娘也得跑。
然而,江·只对沈焰脾气好·漓点了下头:“我认得路,我自己回去。”
她走后,春花婆婆有些恨铁不成钢道:“你啊,等哪天江漓姑娘跟人走了,就知道急了。”
沈焰站在原地不动。
“再不追,人姑娘可就到家了。”
没办法,两家实在离得太近。
沈焰抬起头,看了眼天空。
落霞漫天,火红的颜色灿烂夺目,好看极了。
他迈开脚步:“我出去散散步。”
春花婆婆一副“我懂”的表情,笑了。
瞧瞧,这别扭的小模样,跟她老伴年轻时候一模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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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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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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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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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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