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意外,也很惊喜,拉住我不放,非要带着我去最好的酒楼叙旧。我也万万没想到十八年后,能与他在京城重逢,自然也是喜出望外。只是他穿着一身大红妆花飞鱼袍,我见他穿着锦衣卫的服装,心里不免有些芥蒂,但我俩自幼就生活在一起,虽名义上是师兄弟,其实我心里一直当他是亲兄弟,更何况多年未见,他必有自己的境遇。我便不疑有他,跟着他去了。”
“他带我去了西市的悦来酒楼,掌柜看似对他很是熟悉,特意给我们安排了最好的雅间,还上了满满一桌酒菜。席间,我问起他这些年来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当了锦衣卫,他就跟我说,与我们失散后,他并没有回到山上,而是去了张经张都督那里当了几年兵,因为武艺高强,他很快就被张都督赏识,后来随着张都督来到京城。”
“他还说他很喜欢京城的繁华,便通过张都督的引荐,前不久刚在北镇抚司里谋了个职位,便就此留了下来。然后他问起我这些年来的遭遇,我就老老实实跟他说了,这些年来我跟着夏兄住在京城,只是师姐已经死了,我还告诉了他家里的地址,相互约定等我汾州回来,拉上夏兄大家再一起好好聚聚。”
“谁想到我前几日回城,魏家大姐儿派人在城门外把我拦下了,跟我说了最近家中发生的祸事,我当时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任经行这混蛋出卖了我们。”说到这里,林叔微微一顿,脸色更加地黯然,“我趁着夜色潜入城里,打晕了一名锦衣卫,换了他的衣服溜进了北镇抚司,但是却怎么也找不到夏兄。”
“结果在我溜出来的时候,我撞见了任经行,我当时怒极了,扯住他的衣裳,质问他夏家出事是不是他搞的鬼,他冷着脸没有做任何解释,上来就是一招血虎挖心,我被打中后自知不妙,连忙找了个空子脱身,然后再逃出京城,我没有地方可躲,便回想起当年永庆寺中的那个夏府管事,所以就一路往河阳山赶,我隐隐记得我好不容易撑到了永庆寺门口,敲响了门,后来就不省人事了……”
众人听完林叔的话,这才明白这几日里他的那些奇怪举动。明月听了林叔的这番言语,心中更是激起了波澜,她连忙问道:“林叔,那任经行是不是肤色很白,生着一对倒吊细眉,一副熊腰虎背的模样?”
“是!明月你怎么认得他!”林叔大为紧张,拉住她慌忙问道。
“他那一身大红飞鱼袍很显眼,我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看见过他,后来我逃离京城的时候,在城门口又见到过他。”明月忙解释道。
“果然是他!这个混账东西!”林叔恨得咬牙切齿。
“这样看来,的确是任经行向严相出卖了明月的爹娘。”陈少轩平静地说出了结论。
“是!”林叔切齿痛恨地骂道,“除了他这个畜生还会有谁!他居然如此不顾同门手足之情,毁了我一家子,这个仇我非报不可!”
杨天宁沉默了片刻,忽然连珠炮一般地发问道:“林叔,任经行此人对炎月印和锦盒之事有多少了解?还有,明月的阿爹一直在用孟雨樵的名字,他是如何知道其真实身份的。另外,他说自己一直跟着张经张都督,但就我所知,张经与严相并不和睦,那他又是什么时候与严相搭上关系的?”
林叔一怔,脸色微变:“我不知道!其实我在山上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炎月印的存在和夏兄真实的身份。”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都震惊了。
“你居然不知道?”陈少轩不解地问道,“那任经行是怎么知道的?”
“这……”林叔眉头紧紧地皱在了一起,一副正在苦苦思索的模样。
杨天宁见状,轻轻地添上了一句:“林叔,当年你们四人是怎么认识的?你们之间的关系又如何?”
林叔沉默了许久,方才缓缓开口道:“当年……我师父避世深山不愿见人,唯信相逢即为机缘,我是个弃儿,襁褓中就被师父捡到抚养长大,而任经行是在七八岁的时候,被师父从山谷外捡回来的。我喜欢剑术,他喜欢拳法,师父便分别教了我们各自喜欢的武功。”
“我十二岁那年,师姐由一个身穿白衣、遮头盖脸的女子带上了山,我师父对那女子极为尊敬,当那女子开口让他收师姐为徒时,师父二话不说,便马上答应了。自师姐来后,师父就最为宠她,但师姐并不喜欢武功,只向师父求教一些奇门之术和各种兵法。又过了一年,师姐忽然带着夏兄上山拜师,但这时,师父却不愿意再收徒弟了。碍于师姐的恳求,他还是让夏兄留在了山上。虽然师父不受夏兄三叩九拜的认师礼,但闲暇时还是会教他一些东西,所以夏兄也算师父的半个徒弟。自此以后,我们四人就一同在山上生活了两年。”
“师姐对任经行一直以礼相待,只是态度较为平淡。我年纪最小,她对我会格外关照一些。她生来性子较冷,平日里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她唯独喜欢跟夏兄呆在一起。他们两个看起来很般配,连喜好都很相似,他们都喜欢琴棋书画,他们都喜欢独处静思。他们都不喜舞刀弄枪,每次我和任经行一起练武,他们就避得远远的。夏兄喜欢看书,一天到晚去翻师父房中的各种书籍,师姐喜欢写字,经常没事的时候拿着毛笔蘸着泉水在石头上练字。夏兄那时叫孟雨樵,他说自己的娘亲早亡,其余的就不愿意透露了。至于师姐,就更神秘了,她经常独自下山,却从来不说要去哪里,去干什么。师父对于师姐下山又向来是从不过问的。所以,别说炎月印这等秘事了,我们当初只知道师姐姓曾名思瑶,其余的一概不知。”
“直到有一天,师姐忽然跟师傅提出,想带两个人上山学拳,用与练兵,结果直接就来了两个披盔戴甲的参将,他们对师姐极为尊敬,口里还称她为大小姐,我们这才知道她是曾铣曾将军的女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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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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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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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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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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