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还能把人给喝死,我这还是头一次听说。”
“说不准是老天爷看不过去把他给收了呢?多少黄花大闺女都让那个畜生给糟践了,要我说啊,死的好!”
“就是就是,这种王八蛋,早该死了。”
一群人围绕在一个简陋的草屋前,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虽然是村子里死了人,可大家却都是一脸痛快的表情,谁让那个畜生平时伤天害理的事情做的太多了,在这个桃花村里,大家是又怕他又恨他。偏偏他之前出去游历了两年,身上学了点本事,是桃花村里唯一一个有修为的人,根本没人能奈何得了他。
如今死了,倒是少了个祸害,村里人都高兴。
就连他老母亲李大婶,痛苦之余也是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是什么德行,害了多少村子里的好姑娘,可她这个当娘的管不住他,说多了还被他打,她也真是没办法啊……
这么个儿子死了,对于李大娘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这简陋草屋前,摆着一个长长的木头桌子,木头桌后坐着两个人,一个风度翩翩青衫少年,手边放着一把折扇,一个红衣女子,微风吹起她薄如蝉翼的红纱,白嫩修长的大腿若隐若现,一双媚眼流转万千,只一眼,就将男人的魂儿给勾走了。
可桃花村的男人,大多遇见她都会低着头,对她尊敬的很,不过这并不是因为花娘,而是因为锦一。
他医圣之徒的大名响当当,和花娘一起游历四方,救助穷苦病人,是半个月前来到的这桃花村。
两人在桃花村搭建了简易的住处,为这里的人开药治病,有钱的给钱,没钱的给点粮食,什么都没有的,便说上几句感谢的话就行。在桃花村,锦一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而花娘是他的妻子,自然也会跟着受到尊敬。
花娘前半生,先在花楼里讨生活,后成了人人闻风丧胆的勾骨爪花影,被人欺辱诋毁,让人害怕,视为恶魔,她看遍了这人世间的恶,受到别人对她发自内心的尊敬,这种感觉还是头一次,简直美妙的很。
之前花娘一直以为只要变强,变得谁也打不过,才能够被人“尊重”,那时候,所有男人都想要得到她,却看都不敢看她一眼,花娘以为,这就是她得到的尊重。后来跟着锦一游历了将近一年,花娘才明白,原来就算没有修为,也能够得到尊敬,而这种尊敬,跟之前的尊敬是不一样的。
之前她看到了多少的恶,跟着锦一就看到了多少的善。虽然清贫又辛苦,但是跟着锦一治病救人的每一天,她都格外满足。
之前,她从未得到过这种满足。
听着众人议论,说那个姓李的畜生死了,花娘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锦一,而锦一却依旧面不改色的给眼前的人把脉,配药,还贴心叮嘱,“一定要按照剂量吃,不可自行更改。”
仿佛众人议论的闲谈,无他没有任何关系。
“是是是,多谢锦医师,多谢花夫人。”那看病的人满脸感激的跟二人道谢,眼中泪花微微闪动,像是在看自己的救命恩人。
她一个穷苦老婆子,无儿无女无老伴儿,被身上大大小小的病痛折磨了一辈子,病不大,可她没钱医治,更没钱买药……对于她来说,锦一和花娘就是神仙下凡,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老婆子抹着眼泪带药离开,一路上还不停的呢喃着对锦一和花娘感谢的话,她离开之后,后面的人依次走过来看病,其实给钱的人极少,锦一和花娘并不靠这个过活,他们会培育或者上山采珍惜药材,拿到拍卖场去卖钱,再拿这钱来生活,不过大多数的钱都用来治病救人了。
看病的人多,一直到天黑了,这简陋的茅草屋前,才渐渐的没了人。
等人全部离开之后,花娘一下跳上长桌,将那上面散落的药材渣子都坐在了屁股底下,修长白嫩的双腿交叠起来,细长如葱的手指挑起眼前男人的下巴,她俯身下去,贴近锦一的面颊,温热的呼吸喷在锦一脸上,弄得他脸上又热又痒。
两人在一起一年多了,他现在的耳朵倒是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容易红了。
那个纯情的少年啊,脸皮也越发的厚了起来。
花娘狐狸精一般细长又魅惑的眼睛看着他,唇角勾起,魅惑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那姓李的禽兽,是怎么死的?”
锦一长臂一拦,就将这桌上的妖精拉到了自己怀里,两个炽热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比那静谧的夜空更让人神往。
锦一神秘一笑,“前几日他来看病,我就开了一副药给他,只不过没有告诉他,这药吃了之后不能喝酒而已,而他……又是个嗜酒的酒鬼。”
听着这话,花娘的额头贴在锦一的额头之上,双手抚摸着他的脸,眼中说不出的心疼,“不是说以后这种杀人的事情让我来吗?你这双手,是救人的手,不是杀人的手。”m.χIùmЬ.CǒM
锦一笑着贴上花娘的唇瓣,轻轻撕咬着,好一会儿才放开她,“我这双手能救天下人,但是只为你杀人。”
花娘天生魅惑,起初为了少惹麻烦,她特意穿了长裙长袍,将自己的身体完全包裹起来,甚至在头上戴上斗笠,可是没有一点用处,好似她身上对男人有一种特殊的吸引,那种吸引来自骨子里,就算将自己包裹的再严实,也没有一点用处,所以后来,锦一干脆让花娘换回以前的装扮。
他知道身穿红纱,风情万种的花娘才是花娘真正的样子,锦一不希望她为了他而丢失了自己。
他跟花娘说,“你的美色让天下男人觊觎,有人只是欣赏,有人动歪心思,这是坏人的错,并不是你的错,你有什么错呢?难道说天生长得美,天生媚骨就是错吗?”
“不是的,花娘,你不必将自己包裹起来,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那些恶人由我来解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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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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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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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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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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