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不知道是谁一声惊呼,陷入沉寂的街头才仿佛瞬间又活了过来。
“高少爷天下无敌!万胜!”
“哈哈哈,这什么狗屁东洋第一高手,在高少爷面前就是条狗!”
“高少爷威武!高少爷无敌!”
所有人都是疯狂欢呼,往日里被东洋人欺压的痛苦一扫而空,畅快淋漓,原来东洋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他们照样是人,照样会死。
要是东洋人还得寸进尺,那大不了就跟他们拼了,华夏四万万同胞,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了那弹丸之地。
相比陷入狂欢的华夏人,那些东洋人的脸色就没那么好看了,看着死掉的藤田野,一个个跟死了妈一样。
同时他们内心深处,对华夏人也诞生了一些恐惧,毕竟华夏人那么多高手,他们真的能攻占这个国家吗?
可以说,他们这次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本想打击华夏人的信心和勇气,没想到反把自己给打击了。
接下来的几天,这场街头擂台的相关报道开始在各国报纸上被提起。
轮着蹲时报:《卑鄙的东洋,奸诈得不到胜利,只会使自己丧命。》
《振奋人心!高欢擂台大败东洋第一高手,再度扬我华夏国威!》
《东洋第一高手血溅擂台,华夏男儿当奋起,护国护民护中华!》
报纸一经发布,全国各地都是欢呼声一片,数位大佬都赞扬了高欢。
而东洋国内本来想隐瞒这件事,但却被他们国内的某些报纸私自报道了出来,随后引起了轩然**。xǐυmь.℃òm
紧接着东洋国国民陷入了恐慌,毕竟他们都听说过藤田野的厉害。
那么能打死藤田野的高欢,岂不是更加恐怖?华夏还有多少这种高手?
他们现在仅仅占领了偏远的东三省,再往内的话真打得过华夏人吗?
一时间他们对主战派发出质疑。
造成这一切的赵彦也是趁着这个机会多次进行演讲和在报纸上发文。
中心思想就是一个:抵抗东洋!
各地无数热血男儿在他的号召下发起游行,要求抗曰,夺回东三省。
一场小小的比武,点燃了亚洲。
此时,魔都督军府。
“马上给老子带兵包围高公馆!”
郑则庭一进门就扯着嗓子吼道。
“大帅,息怒,息怒,那高欢跟漂亮国公使有交情,还让您去向漂亮国公使打听呢。”黄天耀连忙说道。
郑则庭目赤欲裂:“漂亮国公使又怎么了,老子就不信!漂亮国还能为了他高欢派军舰来打老子不成!”
“我儿子死了!别管他是谁,都得给我儿子陪葬!陪葬!陪葬!”
虽然现在高欢风头正劲,不过郑则庭霸道惯了,而且没什么远见,就是靠着抱委座的大腿才混到了今天。
他才不管高欢是什么人,他要给儿子报仇,再合理的吞掉高家的钱。
……………
高公馆。
赵彦来自新社会,人人平等。
他不习惯老被丫鬟服侍。
所以作为平等的交换。
他刚帮几个漂亮的丫鬟刷完牙。
神清气爽,身体里少了点东西之后,感觉体重都轻了些,似要飘了。
“少爷,不好了少爷,督军府的兵把我们高公馆给围起来了!”
福伯惊慌失措的跑了进来禀报。
“我打个电话。”赵彦不慌不忙,拿起电话直接打到了漂亮国公使那儿。
两人愉快的交谈了几句便挂断。
随后轻描淡写的说道:“没事了。”
“这……”福伯有些惊疑不定。
就在此时,郑则庭怒气冲天的带着兵冲了进来:“连我儿子都敢杀!”
“连我府邸都敢闯!”赵彦说道。
郑则庭咬牙切齿:“你不怕死?”
“你不怕死?”赵彦淡淡的反问。
郑则庭直接掏枪,对着屋顶打了一枪,亢,用枪口指着赵彦:“难道你以为这点家底就能跟我拼一拼?”
“虽然我喜欢用枪指着别人,但我最讨厌有人拿枪指着我,特别是男人。”赵彦看着郑则庭认真的说道。
郑则庭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能打死藤田野的人,果然有几分胆气,若是平时,本帅不介意跟你痛饮三杯,但你杀了我儿子,就算死罪可免,但也活罪难逃,高家归我!”
来的路上,他心中的怒火就平息了不少,原本想杀死高欢,不过又考虑到他现在的名声,不想节外生枝。
能拿到高家的产业就不错了。
至于儿子,死都死了。
反正他又不止这一个儿子。
“不怕烫手?”赵彦似笑非笑。
郑则庭冷哼一声:“本帅就喜欢热的东西,越烫手,拿着越暖和。”
踏踏踏踏……
就在此时,一个少校满头是汗焦急的跑了进来:“大帅,委座急电!”
郑则庭皱了皱眉头,随手接过电报,然后他瞳孔一缩,抬头,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高欢,脸色逐渐苍白。
赵彦只是笑吟吟的看着他。
郑则庭后背已经惊出一身冷汗。
最后他咽了一口唾沫,干笑一声说道:“不知道高少爷居然跟委座都说得上话,怎么不早说,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误会,误会,误会啊。”
电报上的内容很简单,但委座的用词却前所未有的严肃,他要是敢动高欢一根毫毛,就撤了他的督军府。
跟其他军阀不同,郑则庭这个魔都督军是原督军被暗杀后新派来的。
他全靠中,央的支持才能坐稳。
要不然,他随时都得下课。
否则他之前也不会去中,央见委座了,毕竟独立的军阀哪个敢轻易离开自己的地盘,就不怕被软禁夺权吗?
“高家的财产还要吗?”赵彦问到。
郑则庭都快哭了:“高少爷,您就别玩小的了,烫手,真烫手啊!”
“你不是就喜欢烫手的吗?”赵彦嗤笑一声:“来人,给郑大帅上一杯热茶,别忘了,郑大帅喜欢烫的。”
很快,下人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走了过来,郑则庭颤抖着双手,强忍着疼痛握住茶杯,面部表情抽搐。
但他却根本不敢松手。
“够烫吗?喜欢吗?”赵彦问到。
郑则庭咬着牙:“谢高少爷赏。”
“滚吧!有用得着你的地方,会知会你的。”赵彦挥了挥手打发他。
郑则庭再不行,也是魔都名义上的督军,手里握着兵,任何事有他配合的话,那都会顺利不少。
而且赵彦也能借他的手,往这支部队里安插自己的人。
剩下的就交给高欢去做。
两年后等东洋人来,还能不能打下魔都,可就不一定了。
郑则庭松了口气:“是,只要高少爷您开口,上刀山下火海都行!”
这回虽然死了个儿子,但没想到高家的背景居然如此通天,能搭上高少爷的线,此番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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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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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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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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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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