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公公犹豫良久,脸上闪过几抹挣扎……
越是如此,沈寻珠便越是耐心,她需要明公公的诚意,也想要明公公的助力。
在宫里有了明公公的助力,那么想要承宠,应该会容易得多……
圣宠、忠心,这些都是报仇路上必不可少的,若是明公公能说出他的目的,那么……自己也好决定,要不要接纳他。
终于,明公公脸上苍凉一笑,缓缓道:“大姑娘也许知道,太监都是没根儿的人,一个人在宫中,等到干不动活了,送进安乐堂;有朝一日死了,也不过拿个破草席一卷,丢到坟堆里……”
“我在宫里也有四十多年了,可以说是半截身子都埋进了土里……”
“人呐,越老……就越怕死。我就想着,若是能投靠了姑娘,姑娘将来宠冠六宫,也可以赏我一份棺材钱,能让我死后留个体面……”
“难不成……公公,竟然缺银子?”
沈寻珠侧了侧头,半分信,半分不信。
他可是连襄定候李璟都要打点的人,难道竟然会连点儿棺材本都积攒不下来?
明公公又是一声苦笑:“大姑娘有所不知,我不过是个老臭太监,在宫里连个干儿子都认不着,比不得皇帝身边的大太监,也比不得内廷司的太监总管……”
“棺材薄本倒是有了,只是还想有个人给送送终,遇上清明祭日,也想有个人烧两挂纸钱。”
“我这花鸟使,顶多在宫外头听起来威风些,可过了这采选的时候,谁还管我的死活?可若是能到哪个宠妃的宫里做了总管,事情便不一样了……”
沈寻珠笑了笑:“所以……公公竟然肯将宝押在我身上么?”
“要赌……便要下狠注!”明公公的眼神忽而变得狠戾,“反正都是现在这般地步了,就算是不成,又还能差到哪去?”
“但是这一回,我赌姑娘定然能宠冠六宫,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沈寻珠暗暗摇了摇头,若是他知道自己到底是入宫做什么的,不知还会不会像现在这般,头削尖了的要进来……
可他在宫中的那份能量,还有经验,又是现在所需要的。
罢了……就算是报不成仇,自己身败名裂,至少,也还能为他留下一份棺材本吧……
沈寻珠的笑意越来越明显,轻轻启口:“日后入宫,还请公公,为我多多筹谋。”
明公公眼珠动了动,面上一阵欣喜,当即起身跪下去,大拜道:“老奴……从此后,便是江娘娘的人了。万望娘娘,不嫌老奴粗笨……”
沈寻珠亲自将明公公扶起来:“以公公之才,必然能为我筹谋,入了宫……我还想请公公快些帮我承宠,只要能早争得一分先机,就算是成为众矢之的,这个险……该冒,也是要冒的。”
“此事……老奴会帮娘娘想办法,只是眼下还有一件事。”
明公公顿了顿,沈寻珠疑惑地看他:“什么?”
“姑娘,既然是得襄定候青眼的,那么可否请襄定候在宫中使一把力,请他姑母静太妃,将姑娘先安排在御前行走?”
明公公点了点头,他收了李璟的打点,自然以为沈寻珠是李璟送进去的人,不知还有慕容音这一层关系,在他看来,能有静太妃出面去内廷司走一趟,将个采女安排到御前,不是什么问题……
沈寻珠顿了顿,一点头:“好,此事……我会央求人,还请公公放心。”
“那就好,”明公公轻轻舒了口气,又着重说道,“姑娘,这可是要紧的是,后宫那等地方……赢家,通吃!您……务必要抢得这个先机才是……”
“知道了。”
沈寻珠轻轻抚上桌沿,夹岸山影映入窗中,虽有明公公的话,可她也不敢自负,若不能一举得宠,她宁肯韬光养晦。
“敢问公公,此次采选,到底选了多少良家女?”
沈寻珠故作心事重重,明公公见状,却压了压手掌,让她安心。
“姑娘,咱们这条船上,这一路沿江来,也有百十名采女……”明公公瞧沈寻珠脸色一阵为难,紧接着又道,“不过姑娘放心……沙子再多,它也变不成金子不是?”
沈寻珠放松了捏紧的手,露出淡淡的笑容:“公公的话,自然是对的。只是日后在宫中,各位娘娘的家世容貌都那样好,到时候……恐怕就要更多的筹谋了……”
“路都是一步步走出来的,”明公公老成地笑了笑,“就算是到了宫里,姑娘……也有老奴帮你绸缪着。”
“再说……去到了宫里,哪有不斗的?圣宠只有一份,宠妃也是人人都想做……只要您到了那个位置,就算是想与世无争,那争端……都会自己找上门来。”琇書蛧
沈寻珠平静地点了点头,这些话,从前慕容音便与她说过许多,慕容音前世在后宫里住了两年,见的事情不少,知道后宫的女人个个如狼似虎,只要能算计的,她们一丝都不会放过。
她入宫,本就是为了争的……
“时候不早,公公请回吧。”
灯影微暗,送走了明公公,沈寻珠坐回到妆镜前,洗去满面残妆,卸去禁锢着满头青丝的钗环,面容越来越疲惫。
还都不算开始,便感觉这样累,往后,又该如何?
夜渐深,沈寻珠却没有困意,她蜷着身子靠在榻上,怀中紧紧抱着一个软枕,目光微微有些涣散。
“小姐,在想什么?”
采苓为她冲调了一碗安神汤,药粉是在江家住着时便磨了备下的,用滚水一冲便好。
“方才明公公说的,抢先机的事儿……”
夜风微冷,又是在江上,沈寻珠将小瓷碗捧在手中,吸了吸鼻子,暖意透过手心,渐渐朝着身子蔓延。
“那您可要给世子殿下去一封信?当初还在雍京的时候,世子殿下与内廷司的首领太监黄大用,是有提携之恩的。若是世子殿下出马,想必会比李璟侯爷去求静太妃要好使得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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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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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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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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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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