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蒸汽大明>第 264 章 三年
  “老裘!这是有人给你寄的信!”

  裘百湖叼着烟斗,从小巷里拎着画眉走出来的时候,一个大孩子骑着大小轮的木制自行车,从石砖路那头过来。

  裘百湖拿着烟斗笑着:“又骑你的小马崽呢!”

  大孩子蹬着车子近了,一脚刹住,大大的后轮两侧,一边放着书信一边放着报纸,他熟练的从分层的信盒子里抽出给裘百湖的信件,还拿了一份报纸。

  裘百湖夹住报纸,看了一眼信奉,倒是不吃惊。

  大孩子瞧那信奉上的字,上头贴了这两年时兴的灵府专票,说是一扔进府县邮部的筒子里,那些上头的邮票带着的灵力便会带着信件在邮部里乱飞,自动按地点一摞摞打好。

  “这是谁给你的信?”大孩子递过去之后也好奇:“字像个女的。”

  裘百湖啧了一声:“你管那么多呢!走走走,你大早上起来在我这儿耽误时间,还送不送信了!”

  大孩子腿撑着大小轮自行车,还不愿意走:“老裘,你跟我说说呗。前一段时间,我看好些穿红披绿的大官老爷们到你这地方来,你莫不是个什么贵人,能带我也发达不?”

  老裘踹了他后轮子一脚:“滚呐!”

  大孩子骑着自行车,在石板路上颠的屁股不敢落座,大笑着蹬远了。老裘本来想出去遛鸟,但瞧见信封背面,杨椿楼的落款,他想了一会儿,脚下打转又转回屋里去读信了。

  自打俞星城消失,已经快三年了。在那场持续数月的雷暴结束后十几日,令天下惶恐的灵力大衰退结束了。只是灵力回来的方式让人很不适应,绝大多数的灵根者只有当年一成二成的灵力,灵根也多有受限,反倒是许多百姓似乎有了几分运用灵力的天赋,哪怕是下地干干农活,也能在推犁的专注中,在天地的灵气里,给自己养出一丝微薄的灵力。xǐυmь.℃òm

  那时候还以为只是错觉,但那年出生的孩子,大多都显露出了有灵根的特征,天下混乱了好一阵子,后来关于各府县仙衙测定灵根,记录黄册的工作都快排到十年后了,不得已才相出办法:以后只在户籍记录灵根种类,不记录细由了。

  总之,天下修真者既有不甘,却也大抵明白,没失了灵力已经是幸事了。

  往后若是人人都能修仙,这事儿再也不尊贵,再也难出头了,不仅如此,天下格局、衙门官场都要变了。

  而裘百湖的灵力也大幅减弱了,他作为体修,这一减弱就十分明显,再加上俞星城失踪,他没什么心力再干下去了。皇帝本来不想放人,毕竟裘百湖从还是个百户的时候,就替皇帝做事,直到后来成为南北缉仙厂的主要决策者之一,皇帝自然不想放手。

  可裘百湖去意已决,皇帝听说过他与俞星城情同家人,也只好放人了。

  他留在了应天府居住,但并不是真的那么安生。因为应天府的缉仙厂出点什么事,总是来叨扰他,前一段时间,更是戌三蜀六带着北厂一群老人南下,想要把他请回京师去。

  裘百湖就是不去。他不讨厌应天这地方,更何况留在这儿等的,也不只是他一个。

  在他留在这儿之后,杨椿楼、铃眉与肖潼三人,像是达成了某种默契,总是会是不是给他寄信来问候,似乎像是接替了俞星城的位置,来当他半个干女儿。

  铃眉在北厂位置做的不低,只是她本来又更好的升迁的机会,但铃眉却放弃了。她放弃接替裘百湖的位置,成为皇帝的心腹,反而想要把自己流放在外。或许她本来心就是野的,是淳朴的,是只想行侠仗义,做力所能及的事。

  她不像某些心狠手辣的不像人的缉仙厂官员,反倒是以了解世情,善于解决乡民地方事件闻名。一年大半的时间都外派在各地乡野。裘百湖不但收到过她的信,更收到过各种用渡鸦飞鹰寄来的土产。还有她家住桐乡的父母,送来的腊肉凤尾鱼。

  肖潼则没多久就辞退了在礼部的职务,听说身边总跟着她的小白鲸也离开了。裘百湖曾经在应天府跟她打过一个照面,才发现她在做海贸生意,但不是什么丝绸瓷器茶叶那种小玩意儿的原料生意,而是在搞大型蒸汽锅炉、储贮差分机以及军用炮管零件的进口贸易。

  裘百湖没想到她会做这个,见面的时候还问起:“怎么要做这种生意?”

  肖潼那时候穿着袄裙,却带着洋人女子的圆领帽,穿皮靴拿拐杖:“总听星城说起这些机械的事情,也耳濡目染了些。主要是我发现我不喜欢那些外交辞令,活着说不喜欢只做翻译的工作。我爱的还是大海。”

  她笑了笑:“当年咱们一块出海,我就察觉到了跟各国官府朝廷做生意的魅力,我这一艘艘船上,拉的不只是能卖钱的玩意儿,更是命脉。只是拉克希米被杀了之后,印度愈发保守分裂,做生意没那么容易了。但是你也知道奥斯曼现在的状况多么合适,而且听说今年拜伦又进入了上议院,要竞选首相我确实想借着关系看能不能做好跟英国的生意。”

  裘百湖未曾想到,肖潼做的这生意确实几年内就触及命脉,她以商人身份,竟然被召进宫中几次。

  在灵力全面衰退与均分之后,受影响最大的便是杨椿楼。

  只因大夫这行业,从先秦时期开始,便一直是修真者的天下。巫是医的起源,灵力与法术成为了医的重要手段。再加上灵力确实在治病救人上有强大的优势,而大家都不想死,所以天下早就没了行医的“凡人大夫”,剩下的只有一个个流派世家的医修。

  杨椿楼也是这样的医修世家出身,只是杨家本来就是医修中喜欢钻研的另类,她父亲更是另类中的大奇葩,为了修炼重铸血肉,他父亲解剖了多少尸体,熟练掌握了多少血管与肌肉。更是积极求学于印度、西洋各个流派,丝毫不忌讳生死。杨椿楼重铸血肉的手艺,也在这些年军旅的锻炼中,成了大明几乎难以有人匹敌的存在。

  而大批医修灵力衰弱,根本无法再像以前一样,输送大量灵力修复病人,天下病人忽然无人可医了。而杨椿楼这样极其了解器官功能,人体结构的医修,她就能找出病灶,用一点点灵力去修复最关键的血管与肌肉。

  在眼前持续几年仍然动荡不堪的医疗浪潮里,很明显,杨椿楼这套当医生的路子,是唯一的解决办法。要不然大家就开始学远古跳大神。

  杨椿楼本来就做了户部下医局的三把手,这次灵力大衰退,皇帝任命她在各地组建医学府,她一跃成为了大明“医神”般的人物,在这两年刚刚起步的医学府,因为不得不硬着头皮接下大量无法处理的病人。在各种试错和不得不上的情况下,整个大明的医疗几乎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一开始以为腐草生萤的腐烂自然说,到意识到用锅炉蒸汽消杀医修外衣与用蒸馏高浓度酒精洗手擦手;从借用庖厨刀开腹切皮,到铸造一整套的外科用刀具;消毒、护理与微生物学的雏形几乎都要诞生了。

  这些都是因为旧的医修学说瞬间倒塌,死的人太多了,而不得不在反思与救命中诞生的。

  几乎是杨椿楼建立医学府的第三年,就逐渐有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在内的多座学府的外科“巫师”或“炼金术士”来到大明,学习医术。

  杨椿楼这个医神,可不是谁相见都能见的,听说前些阵子皇帝身体大不如前,燕王殿下曾想让她进宫,但她只说自己不擅长治这种病,一直推说不去。燕王也没办法,杨椿楼的脾气

  俞星城失踪后,燕王亲自南下寻找俞星城,数月无果,只得放弃,杨椿楼到燕王临还朝的阵前,对他一阵讥讽,说的是句句如戳刀,只把小燕王说的摇摇欲坠都没法反驳。

  只是没想到,那次杨椿楼都没骂完,骂到一半她自个儿先哭了,掩面哭泣而走。

  这些人,在俞星城消失后,心态上都收了极大的改变。大家嘴上不怎么提了,这件事就却成了最不能忘的命题,凝在心里,不可能忘却了。

  但所有人以为要哭天抢地的那个,却成了最平静的。

  炽寰也没离开应天府。

  他来到应天府的时候,着急之下干脆化作人形,带着浩浩荡荡一群妖闯进了应天府国子监这里曾是俞星城的办事处,她也居住在这里。

  戚雨信当然知道他,虽然俞星城没怎么提及过,但这黑蛟为她冲锋陷阵,也曾常伴在身边与她笑闹为她磨墨,最起码地位够得上“情人”。而俞星城这种人,要真是有“情人”,那估计跟放在心头上的唯一个也没什么差别了。

  他来了倒是没有闹没有急,就在俞星城的屋子里翻了翻桌子,然后坐下了。

  俞敬唯不知道他是谁,没进来,只在外头远远望着他。

  戚雨信敲了敲门,走进来:“你知道她去了哪儿吗?”

  炽寰显得很平静:“不难猜。只是我没法去找她。”他对戚雨信没什么敌意,扯了扯嘴角:“真不容易,也有我找不到她的时候。”

  戚雨信:“她……没死吧。”

  炽寰看了他们一眼:“如果在你们死之后,她才能回来,那你们可以当她死了。不过我会等。”

  戚雨信有些不可置信:“难道真的像传言一样,她去了天上?那种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感觉?”

  炽寰继续翻看:“差不多吧。”只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手颤了颤,又反复捋直了那信纸。

  戚雨信:“怎么了?是她留下什么消息了吗?”

  炽寰想笑却笑不出来,想去捏紧那信纸却又怕自己碰坏,只低头轻声道:“没什么。就是觉得既然写了这么多,就早点寄出来,让我知道多好。让我知道她也难得会有这样的想法,多好。”

  这时,外头忽然有人奔了进来,急急的喊道:“炽寰!炽寰!你找得到她吗!”

  炽寰头也没抬,似乎信纸上的内容给他这个醋坛子不少安心,他连平日最针对的人也态度好了几分,道:“温骁,别找了。老子听说你都找疯了。没必要,她没死。”

  炽寰站起身看向院子中形容憔悴的温骁,手也顿了一下,到嘴边的嘲讽话语也咽了下去:“等着吧,她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有炽寰在,大家都相信星城没有死。都在等星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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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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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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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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