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蒸汽大明>第 94 章 目的
  温骁一愣:“召唤湿婆?那是印度人心中的毁灭之神,怎么可能真的降临人间。”

  小燕王叼着烟:“我听到的就是这样。或许是借以湿婆之名布教吧。”

  俞星城:“不论情况如何,我们总要去亲眼看看。我的建议就是,不要有任何军队踏入领土,哪怕只是港口。西厂在印度的人多么?”

  裘百湖摇头:“印度不像是欧洲各国,华侨区建立的极其不顺利,再加上当地人极其排外,中原面孔无法被归类种姓,所以寸步难行。不过还是有少数西厂人扎根在此地,可以推波助澜,或者是与王室联络,否则之前王后与英军之间的纷争,也不会来的那么及时。我此行前来,也需要得到关于印度的更详尽的调查。”

  俞星城摸了摸下巴:“那就一部分人先去到莫卧儿王室控制地区,面见王后,了解情况之后再商议。我们的行动范围其实很窄,获得情报,给予物资,以及派遣一小部分修士参与战争。只有这些。”

  小燕王点头:“那就要从这几种能做的事里,找到办法。就算是需要有一部分天兵或军士跟着行动,也必须脱下军装,打扮成仙官或者护卫。谭庐,我记得我们之前准备了南洋华侨商贸会的船帆与旗帜,等过了淡马锡之后就挂上。”

  裘百湖磕了磕烟斗:“那到时候,希望燕王殿下也不要下船。印度不过是第一站,我们的船队后头还有更重要的任务,我们这些人都可以出意外,但殿下不能。”

  小燕王没说话,只是喝了一口酒。

  裘百湖:“我们将前往加尔各答,而后大概带五十人到百人之间的行团,沿着恒河一直向西北,拉克希米王后可能在坎普尔或阿格拉与我们会面。另一方面,我相信英国人或许会主动跟我们有一些接触。”

  小燕王:“……等我们抵达加尔各答以后,我会暂时留在船上。”

  裘百湖:“我将使用灵鹊、信鸽或派人每日来传递消息。而我也会尽快与西厂联络上。”

  会散的很快,众人离开房间,俞星城顿了顿脚步,留在了回廊上,并没有下楼。小燕王看着其他人下楼离开,道:“你是想说什么吗?”

  俞星城目送他们走远后,道:“几个问题。不论是之前面圣,还是此次出征,我都被你拽进了你的派系中,身不由己的人,问几个问题总可以吧。”

  小燕王笑了起来,拍了拍栏杆:“那就走近一点问。我希望他们能看见你跟我并肩站在一起,这样对你我之间的关系,也就有了更多的揣测。毕竟如果别人误会或者猜测,你的想法、你的建议就更容易被重视,且少有人反驳了。”

  俞星城真是头疼。

  她总觉的小燕王未必有那么聪明。但他又总能用自己的方式达到目的。

  她走过去,轻声道:“第一件事。你说印度是我们此行的第一站,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任务,是什么?”

  小燕王笑了笑,看向大海与海面上并行的船队:“你一直口风很严,我也很信任你。你知道鲸鹏最早是我父亲三十年前从奥斯曼国带来的吧。我们前去的主要原因,就是要去换取奥斯曼国的新技术。但奥斯曼国却因为我们与沙俄的通商,颇为愤怒。你也知道土俄之间战争无数,他们打过七次旷日持久的大战,战争已经延续了一百四十多年……这次出使,就是权衡沙俄与奥斯曼给予的利益,是大明要选一方站队了。”

  俞星城眉头紧皱,小燕王摇了摇手指:“但这都不算这趟旅途中的大事。我们真正最最重要的事,是一条运河。”

  他从瓷盒里拿出两只卷烟,递给了俞星城一支:“我建议你吸一根,因为这之后的航路上,有的是你需要烟草的时候。”

  俞星城犹豫了一下,她挑选了一根极细的,没有用小燕王的火柴,而是指尖搓了个小火诀,点燃了烟。但她没有吸,只是夹在手上。

  小燕王深吸了一口,道:“就在拿破仑倒台之后,奥斯曼帝国派人入侵了法属埃及,目前整个埃及、红海,都在奥斯曼国的手下。而之前,法国人曾经想在红海与地中海之间修建一条运河,但在测算中发现红海的海平面比地中海要高,所以建设没有船闸的运河是不可能的。法国人放弃了。但在四年多以前,奥斯曼国的一位工人发现法国测算错误了,运河其实是可以修建的,奥斯曼大喜之中,全力支援了这运河的修建。但这修建的四年中,却问题频发。”www.xiumb.com

  俞星城紧紧的盯着他,脑中纷乱。

  连接地中海到红海,他说的是苏伊士运河?!

  小燕王笑着转过头来:“但你也知道,大明是全天下运河最发达的国家,为什么我们不着急修建铁路,就是因为还没必要。而这一次,我要代表大明,带去修建运河的协约。未来五年之内,会有大量劳工、工部官员搭乘远洋大船来到埃及,提供方案,承包工程,直到这条运河彻底通航。而奥斯曼国也要履行协约,给予大明最低的通航关税和优先通过权。”

  俞星城手指有些发抖,她几乎是把卷烟塞进了唇缝中,深深吸了一口:“……英法如果不想再从非洲绕行,就必须经过这运河了吧。而已奥斯曼帝国与英法之间不相容的宗教信仰与历史战争,那些基督教国家都要付极高的通航税了吧。他们的商品成本也会增加,价格提高,失去市场。而从此之后,大明的商船将会横行在爱琴海内,以低价的茶叶、丝绸、瓷器甚至是枪支、香料占领欧洲各国。到时候,就是早早设立的西洋华侨商会,真正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小燕王看着她眼中闪烁的兴奋,微微颤抖的手指,还有因不停思考而乱晃的瞳孔。他笑了:“果然你会与我有一样的反应。”

  俞星城再吸了一口烟,才平定情绪,她立刻敏锐道:“那就说明,你去奥斯曼帝国不是选边的。这条运河是世界的命脉,我们为了拥有它,必须要跟奥斯曼人站在一起。但我们也不可能跟沙俄交恶,因为沙俄已经与大明有了太长的接壤线,而且我们修建铁路就是为了得到沙俄的资源。所以大明是来夹缝中生存的,我们必须想尽办法拿到所有的好处。这就是火中取栗。”

  但作为世界上大国之中唯一一个“世俗国家”,虽限制但不迫害任何一种宗教,虽好奇但不歧视任何一个人种,唯一不能侵犯的信仰只是对家族祖先的信仰。又远离沙俄、奥斯曼、英、法、美等等国家的旧日战争与宗教排挤,或许说大明是仅有的能够游走在夹缝中的国家啊。

  小燕王叹气:“我就知道,我只要说一点,你就都理解了一切。我不如你,皇上提点我,我才明白这些。但或许我也有个优点,就是承认自己不如人,且肯信任他们。”

  俞星城仰头:“……那我就要问第二个问题了。皇上到底如何看待你。”

  小燕王把烟按灭在栏杆上,半晌道:“如何看待我……?他最得力的工具和他最依赖的妹妹生的狗?一条办事的狗。不远的未来,当他终于对自己的某个儿子满意后,或许我就会成为那个儿子的工具?我也不知道,星城,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玩意。”

  俞星城:“他宠爱你,就是因为你是塞利姆与宁祯长公主之子?”

  小燕王冷笑:“也因为我长了一张不可能继承大统的色目人面孔,还有一个极其巧合的出生之日,以及他觉得有如天赐的灵根。”

  俞星城微微有些诧异:“出生之日……”以及灵根?

  倒是,小燕王从小喜欢游山玩水,修道练法,甚至说是曾师从国师,但俞星城从未见过他使用多少灵力或法术,偶尔露一手,也表现的像是闹剧。

  小燕王笑:“哦,你没听说过吗。皇上说我出生的那天,天有异象,神也跌入了凡间,再加上我从幼年就有的一些表现,更让皇上觉得我是什么神仙转世,什么山川神灵附体。听听就行了,别信,出生的时候天降祥云的皇子,历史上少说百八十个。”

  俞星城笑了起来。

  小燕王看着她:“哦,你终于在我面前不是假笑了。”

  俞星城:“……那是因为你也在我面前没演戏了。”

  小燕王扶着栏杆,似乎数日以来沉甸甸的心态,终于有些放松了:“就算不考量回去了之后如何如何,单是在这艘船上,在这次航行中,你会帮我吧。”

  俞星城还是斟酌道:“我会帮助你达成皇上的旨意。毕竟如果大明能够更加富强,受益的是我们所有人。”

  小燕王笑了笑:“这话就够了。裘百湖是皇上身边的耳目,谭庐温骁有自己的家族,那两位都司军官什么都不懂,礼部郎中又是个满脑子官场的圆滑人。我相信他们在远航期间会帮我,但我也相信,旅途中会有很多只在咱们二人之间的小会议,有许多咱们之间才会商议的消息。毕竟我信奉一个观点:把一件事告诉一个你信任的蠢货,还不如告诉一个敌人。”

  这点俞星城深表同意。

  毕竟猪队友需要从根上断绝。

  小燕王说罢摆摆手,想要走入房间,俞星城却问了一句:“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认为现在的太子能活几年。”

  小燕王转过身来,对她指了指:“小心别烧到指头。你要是想尝尝,我下次让末兰给你送去一些女人的烟草或者鼻烟。点烟的时候拿着个夹烟的银丝镊子,不容易让手上被燎黑。”

  俞星城也把烟按在了栏杆上:“我应该以后也不会吸了。”

  小燕王抱臂点头:“好吧。你说太子。我不知道这位会活多久。因为他是皇子之中唯一一个曾去往国外的。我听说他是为了躲避皇后的那摊子烂事,先去了英国,而后还去过波士顿和巴黎。虽然时间不长。这次远航的人选,我相信皇上在我们二人之间犹豫了许久。不过,他……不太一样,我甚至觉得他哥哥仓促被杀,只是因为皇上想让他做太子。”

  他笑嘻嘻的关上了门,在门缝合死之前道:“说不定在他下台之前,先死的是我呢。”

  在船上的航行比俞星城想到更无聊。虽然他们曾经在淡马锡停靠过一阵子,俞星城甚至能下船去找个馆子吃些东西。那时候都已经离开广州十天了,可到了淡马锡,除了能听到一小部分人在说英语,城市非常的新以外其他的吃饭穿衣民风方面,简直就像是到了福建,到处都是乡音。

  广州到淡马锡的距离,跟淡马锡到加尔各答差不多,但因为洋流与风向不顺,后来又花了十三天才到达加尔各答。

  这要是坐飞机从广州飞,估计也就飞六个小时吧。他们却要走二十多天海路。

  而俞星城不能使用灵力,又没带多少能看的书,只能白天去找肖潼拿一些翻译的书,去啃一啃法语。晚上回去拿小燕王送的倭国短刀,跟炽寰来两场还算有收获的比划。

  要不然就是来回踱步,去下层看六十多个工人没日没夜的往锅炉里加煤矿,去尝一尝菜农种植的船舱内的大棚蔬菜,亦或是去专门饭堂找胖虎聊聊天最后导致好多饭堂的厨工都以为胖虎是她的表叔老舅。

  终于,在俞星城面对四周无边无际的大海快坐不住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加尔各答。

  这是一座在恒河入海口附近,靠近孟加拉国的港口大城,最早这里曾是法属城市,后来英法矛盾,莫卧儿乱入,夺回了这座城市,也使得莫卧儿的国土几乎涵盖整个恒河流域。远洋宝船并未正式停泊靠近,俞星城他们是搭乘另外一艘护卫船,停泊在了加尔各答。

  这座城市的港口部分,看起来颇为现代,能察觉到这些栈道口岸应该是当时的法国人留下的,甚至还有些根本没人会照料的煤油路灯。但却人来人往,极其杂乱,单是这外国人专用的码头上,都满地牛粪马粪,一道铁门外还有许多没穿鞋的妇女或孩子头顶水果在贩卖,用简单的英语喊着些叫卖。

  而在港口上,一队黄色缠头巾,身穿长衬衫与窄脚裤的士兵正等待着他们,他们腰间都配备了弯刀与小盾,为首的军官,皮肤黝黑胡子浓重,带着红色的头巾,头巾外还有银色的月亮型装饰,他的传统服装外披了一件带肩章的白色军服。

  他似乎没想到走在访团中的还有好几位女官,目光无礼的打量着他们,甚至在观察她们在官服下的身材。俞星城大概是在大明呆惯了,身边男性官员大多彬彬有礼,保持距离,她看见那印度军官的目光,心里恼火,毫不犹豫的瞪了回去。

  裘百湖率先开口,那位军官走上前来行礼开口,他身边的译官正是肖潼,便垂头翻译道:“他说他是奉王后之命前来迎接我们,我们要一路前往阿格拉的红堡,去那里面见王后。”

  俞星城转头对肖潼道:“问问他,阿格拉是否在战争前线,王后在那里可还安全?”

  那红头巾军官似乎不太能够接受俞星城插话,竟然还转脸一副要用目光让她服从逼她低头的威胁表情看了过来。

  这种天然的高高在上与冒犯,简直让俞星城觉得荒唐。上一个敢用这种目光瞪着她的男人,早被她拍碎了膝盖,被人扭断了脖子。

  她对肖潼说:“再说一句。问问他是否会用如此无礼的目光注视拉克希米王后,也问问他是否在用自己的态度表示王后的态度!”

  肖潼点了点头,如实翻译,红头巾军官一愣,似乎开始晃着脑袋狡辩起来,一副振振有词的模样。

  肖潼似乎不是第一次跟印度人打交道了,翻译道:“他说什么不知道我们这些异教徒的种姓,所以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也没有觉得自己的目光有多么无礼,至少王后是高种姓,他知道不可直视她。”

  俞星城暗骂了一句:“在万国博览会期间,就能感觉到他们观念奇葩,来了这儿掉进一大堆印度人的圈子里,真是要命了。别跟他逼逼了,这里很多人是我们无法理解的。你就给他翻译一句:说我们是王室的客人,也是世界上仅有的愿意帮助他们的国家的代表。我们将会跟王后有一场长时间的会面,让他尽快安排我们前去。”

  但俞星城又觉得这军官应该不是高种姓或高官,说这些他未必能听得进去,又补充道:“要是你说完这些,他还是这个死表情,你就再加一句:我们会跟王后详细说我们一路前往阿格拉的见闻与感受的。”

  果然那军官一副莫名其妙的高傲的模样,直到肖潼翻译了最后一句,他终于畏惧他们会在王后面前提起,缩了下脖子,收回了目光,列队请他们一行近百人去乘车。不过他们竟然只准备了三辆飞车,剩下的仙官则不得不自己乘坐法器或御剑飞行。

  当他们飞上天空,俞星城等十几人坐在圆篷的蓝色飞车里,马车内外布满的金色装饰,俞星城知道蓝色在印度的高贵地位,至少说明虽然这军官傻逼兮兮的,但至少王后没打算亏待他们。长有羽翼的白牛拉动马车,后头跟随着御剑的仙官,而这些应该地位不低的军官们则盘腿坐在绿色丝绸的飞毯上。

  俞星城在万国博览会上见过印度出产的飞毯,听说因为所罗门王最早从神那里得到过绿色丝绸的魔毯的故事,所以大部分阿拉伯地区、印度地区以及奥斯曼国出产的飞毯,都是绿色丝绸材料缀以刺绣珠宝制成。苏州也有大批工厂专门生产制作飞毯用的绿色丝绸。

  俞星城低头往下看,不少百姓似乎匍匐在地,叩拜行礼,但也有人驾车横冲直撞,乱成一锅粥,还伴有踩踏与叫骂。

  她坐在马车内,听见那红头巾的军官驾驶飞牛,几乎都不愿意往地上看,咒骂了一句。

  她转过头问肖潼:“他说了什么?”

  肖潼:“他说,天杀的恒河尽头,污秽之地。这异教徒建立的城市,被女神萨克蒂毁灭了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忘记设存稿箱发文时间了!!抱歉!

  新地图大家不熟悉,后面都会慢慢解释。

  介于我个人不是很喜欢印度的传统社会文化和观念,所以这里头肯定会有些特别不客气的看法。比如说种姓制度,比如说被宗教支配的社会,比如说极其深重的男尊女卑。

  感觉国内应该没什么印吹或者精印吧,希望别来喷我。

  苏伊士运河建成于1869年。而奥斯曼帝国击退法国人拿下埃及,是在1805年。

  这篇文目前的时代就是在1825年前后,我为了故事性把这俩事儿捏一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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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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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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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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