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趁这个机会回去,容易留下一条性命。
而且,以怀桑对儿女的重视,就算她以王女旧臣的身份回到庞城,依然还是能得到重用,他日怀桑要更进一步,作为怀桑几个最出色的儿女之一,未必没有一争之力。
但她还是留下了,在这样窘迫的境遇下。
从头到尾,她都不相信自己的父亲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在她的心里,怀桑就是这世上最忠于国家、最忠于柳侯,亦最忠于王女的人。从小时候开始,怀桑就一直耳提面命的告诉她要努力成器,要和王女一样严格要求自己,要为自己、也为这个国家打下牢固的根基。
在庞国,她和其他兄弟姐妹们一起,受到了最细心的教导,明明并非王族,却得以与庞国最优秀的人为伴、和那些贵族们一起长大,怀桑满心里希望的,就是他们以后能为国家效力。
这样的一位忠诚之人,为何要弑君夺国?
他明明已经什么都拥有了啊!
女羽一直觉得,这其中也许是有什么误会,或许干脆就是殷人与王子期离间王女与王师感情的阴谋。
所以,她一定要留下来,她要证明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证明怀桑对王女的“关心”是真的出于爱护而不是恶意。
“将军同意我留下来了?”
听到女萝的回话,女羽如释重负地露出了笑意。
“太好了!”
女羽和她是是使团里为数不多的高级官员,出于这种“立场”,女萝善意地提醒她:
“虽然将军愿意留你在使团里,但并不代表还信任你,你也别傻乎乎再往将军面前凑了,小心被将军身边的人当刺客给砍了。”
“我明白的,我以后只好好做一个小卒子便是。”
女羽拿得起放得下,只沮丧了一瞬,便坦荡荡地说,“总有一天,父亲会证明自己的。到时候,将军就会同意我回去了!”
“你到现在还对怀桑抱有幻想?”
女萝不可思议道,“你不会觉得你那个父亲,是真的关心你和王女,才让你做这种事吧?”
面对女萝的质疑,女羽并不吱声。
“就不提他让你做的那些事吧,你知不知道,一开始提交的出使名单里,还有一个怀桑的孩子,你也许还有印象,就是之前的‘马小臣’小榴。”
马小臣是负责照顾马匹的官职,马是很难驯养的,所以是国中最宝贵的畜力,出使队伍里自然也有马臣,负责照顾那些牵引战车的御马。
“但就在出使的前三天,他派人来找我,说小榴突发急病腹泻不止,担心会因此影响到御马,请求我换个出使的马臣人选。”
女萝看着女羽突然僵住的神色,同情地说,“我那时没想太多,何况使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每个使官都有两三个备用的人选,所以我当时不疑有他,就将怀桑那个儿子换掉了,用了另一个出色的马小臣。”
怀桑那方面技术好待人又温柔体贴,女萝虽然裙下之臣众多,但偶尔也会到他那“放松放松”,现在一想到自己还好没为他生下孩子,落得女羽这么个蠢样子,心中也是庆幸。
“你说,为什么他会在出使前三天发病?为什么是他生病而不是你?如果他真做了那些事,你和那个兄弟,哪个更容易被将军处死?”
女萝已经三十岁了,女羽哪怕再优秀,这个年纪也只能做她的晚辈,所以此时可以算的上是“疾言厉色”:
“你以为怀桑是爱重你?爱重你就会保全你,会担心你陷入危险,而不是仗着将军可能因为你多年的陪伴饶你一命,就亲手送你入险境!”
“能这么提点你,是可惜我庞国培养一位女武官不易。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说罢,她拂袖而去,只留下女羽一个人在身后怔愣出神。
女萝完成了使命,便风风火火地向王女好去覆命。
进了厅中时,阿好正好在和那个庞通说话。
说起来,这个庞通也是忠义两全之人,还冒死为使团送出了消息,理应重重赏赐,然后安排个差事,但现在阿好却为此为难。
庞的身材矮小,并不善于搏击,以前以种地为生并无所长,长相也非常平庸,和使团中精挑细选中的使官们不同,留在使团中能做的事情有限,而且一旦遇袭还有危险,所以阿好并不准备将他留在身边,而是想要赏赐他一份重礼,将他委托给鱼王。
之后,庞通无论是留在鱼人之中暂时生活,等他日她返回国中再来投奔,还是拿了这笔重礼另谋生路不再回国,阿好都随他自由。
阿好认为自己已经安排的很合理了,可没想到,这个庞通不愿接受她的馈赠,而是执意要留在她身边效劳,还声称做奴隶做下人都可以,一定要继续报恩,直到他应该在庞国服刑结束的日子。
女萝只是听了两句就知道阿好在为难什么,无非是因为女羽的事情,她是不准备在身边再留不熟悉的人了,而这个人实在是废,又不堪可用,就算安排个去处都怕是给他惹祸。
“这有什么难的!”
她性子泼辣,却是个心思机巧的人,当即语笑嫣然地上前扯起了那个长跪不起的矮小汉子。
“留下就留下吧,我手里正好走了个跑腿的行人,我看他最合适!”
阿好一怔,庞通也愣住了。
“你是不是不知道行人是做什么的?就是为将军传递消息的使者,我们这使团人不算多,可事情却不少,上上下下每天有不少事要跑来跑去,你不认识字,正合适!”
行人作为信差和使者,最好不要认字,以免在消息传递过程中泄密,而且现在要再找个忠心可靠的更难,那些贵族子弟也不愿做这种差事。
“将军,就把这个庞通给我吧!”
阿好正愁着怎么安排他,闻言低头问他:
“你可愿意?”
庞通是死脑筋,一门心思的要报恩,又觉得自己虽然传递了消息,也因此逃避了自己开垦荒地三年的刑罚,现在是应该服刑的,于是这位史令一说王女需要他跑腿,立刻点头如蒜道。
“莫说跑腿,就是当牛做马都是可以的!”
“哎哟,眼下队伍里牛马可金贵了!”
女萝笑着上下打量着庞通,对他抛了个媚眼,“你是哪里能当牛,哪里能做马啊?”
都是成年人,何况又是这样火爆的**,庞通要擅长应对这个也就不至于买个女奴生孩子了,当即红了一张脸,讷讷说不出话来。
等到女萝吩咐人把他带去她的住处时,这个老实的汉子更是逃也似的跟着那从者离开了,浑然没有刚才一副死跪到底的样子。
“幸亏你来了。”
阿好目送庞通出去,松了口气。
想到他最后那猪肝一样的脸色,阿好摇了摇头,哭笑不得:“你老是欺负这样的老实人干吗,又要弄得人家一晚上睡不好了!”
女萝性子恶劣,就喜欢逗弄那些看起来正儿八经或老成持重的男人,非要逗得别人惊慌失措才开心,也因此惹了不少桃花债。
不过她在国事上很有分寸,虽然在各国都因此撩了不少入幕之宾,但彼此都相安无事,母柳就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这叫欺负吗?我这叫善解人意,一看他那样子就是没被女人正眼瞧过的。”
女萝笑眯眯地打趣完,才回报了阿好女羽那边的事情。
“将军,你觉得那女羽会因此和怀桑离心吗?”
说完后,女萝犹豫着问。
“离不离心不重要,这件事是真的,就足够了。”
阿好不置可否地说,明显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女萝和怀桑过去有染,也有些心虚,王女不想再提怀桑的话题,她当然也就聪明的不会再多言。
想到阿好刚才面对庞通的苦求满脸为难的样子,女萝眼珠子一转,突然提起一个“特殊”的话题。
“将军,我觉得你对某些事情的应对手段,应该要重新‘学习’一下……”
“嗯?”
阿好茫然地回视。
“将军什么都好,就是太威严了。我知道您是在效法母柳一贯的言行,但你忽视了一件事,那就是母柳是年长的国君,又在位几十年,以她那样的年纪和地位,必须得庄重。可您不同啊……”
女萝说着说着,也开始忧心忡忡。
“您可是妙龄的少女啊,今年也才十七岁而已,明明是绝色之姿,笑一笑就能让男人愿意赴死,却一天到晚都是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别说调笑了,就连给男人们一个正色都没有!”
“现在使团里可不是庞宫里那么多老家伙,年轻人占了大多数,王女若能再可亲可爱一点,对使团现在紧张的气氛也是种安慰。
“我能做好分内之事便……”
阿好错愕。
“大错特错了啊将军!”
女萝见她对自己的魅力毫无自知的样子便痛心疾首,“女人的一颦一笑、甚至是一滴眼泪都是武器,尤其您这样的才貌和身份,那你的这些就是最大的杀器,您又怎么能空持利器而不使用呢?”
她的目光从阿好的皓齿明眸与冰肌玉骨上扫过,既羡慕又可惜地说,“要知道,就连母柳在年轻时,也不是威严的样子啊!否则又怎么会有那么裙下之臣呢?难道全靠威严压迫而来吗?就是因为我们身为女人,有诸多便利啊!”
看到阿好对此懵懵懂懂的样子,女萝想起家中最幼小的天真女儿,一颗姨母心顿时泛滥起来。
“罢了罢了,你不懂,我便细细教你!”
她怕阿好对此不重视,表情突然一肃,正色道:
“您别觉得放下身段容易,也别觉得这是折辱了您,须知这世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男人当权,我们要去的殷国王都更是一个男尊女卑的地方,如果您学不会如何示之以弱,只会竖立更多的敌人。”
女萝的一番“苦口婆心”没有白费。
“我明白了您的意思。”
因为从子昭哪里了解到殷国国情的阿好,立刻接受了她的解释,并向她微微躬身一礼。
“还请女萝教我。”
***
两日后,效率极高的庞人们清点出了贡品里的甲胄、兵刃,一些精美绝伦的珍贵贡品与华服美裳,又将王女所需的日常用物一一安排人手保管与打理,重新登记造册完毕。
在重新整理过后,庞国每个使官人员都可谓“武装”到了牙齿,因为就连他们的牙齿,都被王女命令每天要用木枝细细揩齿,还要嚼一种带着清凉味道的叶子,避免口中有难闻的口气。
不同于庞人们刚到来时风尘仆仆的样子,现在的庞人们好似被拉满了弦的弓器,无论男女,每个人都动作利索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被分配到自己手里的事情,或去驾马,或清点物资,或做出行前最后的确认准备,每一个人都清晰的明白自己在队伍中的定位,毫无犹豫。
于是到了鱼王领着鱼国官员送别庞国使团的那天,所有的鱼人都惊呆了。
每一个庞人的头上都缠上了染成血色的麻布发带,露出干净光洁的额头,他们在以这种方式为他们逝去的国君戴孝,和要以仇人之血浴身的决心。
但这不是让他们惊讶的地方,让鱼人惊骇万分的是,他们竟然几乎人人都披甲执锐。
厚厚的牛皮被鞣制成防火防虫的黑色甲片,用庞国最坚韧的多股丝线编织成步人甲,胸前左边的宽大甲片保护着心口的要害,上面烙印着涂着朱砂的鸮鸟印记。
士卒们细窄有力的腰身用革带束住,带头是一块护住柔软腹部的带毛皮革,下面是遮盖住大腿的皮裙,和上身的甲衣一样,奢侈到用足够厚实的牛皮缝制。
母柳挑选的使官人人都人高马大,哪怕是那些看起来是文官的官员也都有张弓引箭的力气,现在这么一群人穿上了统一的甲胄,在阳光下反射出光润细腻的色泽,一眼望去,男人威武雄壮,女人英姿飒爽,
这样黝黑的颜色,这样的厚度,这些皮革只能是出自黑色野牛身上,要装备几百人的黑色皮甲,那要杀了多少只黑色野牛?
就凭这个,就足以骇人听闻。
更别说几乎人人都有的铜制兵器!
哪怕是鱼国,举国找出所有可以用作的兵器,加上那些农具在一起,也未必能找出这么多铜制兵器!
可这支使团里就像是生怕吓不死人似的,除了人人披甲,哪怕是文官也腰配铜刃,更有高大的甲士手持着铜戈、铜矛静静侍立在王女的身侧,好似只要对方一声令下,就会冲上去将他们剁成肉泥。
站在一群黑甲的武士中的王女却没有穿着甲衣,而是披着如火般鲜艳的朱色丝袍,她的头上同样用麻布织成冠样的头饰,也一样染成了红色。
庞丝闻名天下,王女身上这件朱衣的光泽更是耀目,在日光下华光流转,几乎能燃烧起众人的眼睛,好似一只浴火重生的凤鸟撞入了人间。
满目的黑与耀眼的火,同样浓厚的色彩,带着一种仿佛要冲出胸臆的强烈冲击,加上被这么多雄壮武士紧紧盯视的压迫,被引领过来的鱼人们心中的狂恐与不安无限膨胀,气氛沉凝到几乎马上要炸开了。
好几个胆小的鱼人更是刚刚靠近就腿软到无力行走,全靠别人搀扶着,才挪蹭到阵中,连跪拜都忘记了,直接五体投地。
见此,王女身后的几位高官眼中隐隐有了笑意。
今日会这样明晃晃地掏出压箱底的货,就是为了试试效果。
就连最熟悉他们的鱼国人都失态成这样,那便代表他们的初试是成功了,也不枉他们忙活了两天,还费心费力一件件去烙印庞国鸮印。www.xiumb.com
鱼王鳌再怎么出色,也只是个少年,此时此刻比其他人好不了多少,脸色惨白的可怕,战战兢兢地走近了长戈如林的王女身前,弯腰准备跪伏。
“鱼王与我有大功,不必行此大礼。”
然而,在黑色风暴中宛如神女的阿好却伸出手,将下拜的鱼王搀扶住了。
鱼鳌受宠若惊地抬起头,看着近在眼前眉目如画的王女好。
跟在阿好身后的子昭翻了个白眼。
庞人的甲胄没他能穿得上的,所以他就成了所有人里唯一没有披甲的武士,只穿了一身玄衣,他是筑人,头上也没有束着红色麻带,倒成为最与众不同的那个。
可他一点都不开心,庞国人甲胄齐整后,他倒成了一眼就能看出的那个“外人”了。
这种不爽在阿好搀住鱼鳌后到达了顶点,毕竟他还记得这个鱼王之前还“自荐枕席”来着。
不过还好,阿好素来威严,对这鱼王客气,无非是看他有用而已,绝不带什么“私情”。
子昭自信地想。
但很快,他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你马上就要为我出使诸国,是我庞国的有功之人,应该是我向你行礼才是……”
阿好语笑嫣然地拉起鱼王的手,对他露出一抹艳丽的笑容,态度温和地说。
这样近距离的冲击力比任何时候都强,鱼王梦游一般低头看着手背上覆着的白皙手掌,只觉得一颗心怦怦怦怦地快要跳出来。
谁被这位王女如此和颜悦色地接待过?
哪怕是他父亲气势最盛的时候,也没敢在王女面前龇过牙,被这样牵过手啊!
“与君一别,各自珍重,我们在遥远的王都静候鱼王的好消息。”
这样血脉赍张的兴奋到阿好收回手,还状似无意地拂了他肩膀上的灰尘,仿佛为亲人整理衣襟似的体贴时,终于到达了顶峰。
“祝鱼王此去一路顺风。”
听到王女的祝福,年轻的鱼王张大了嘴,好似一只真正的鱼快要窒息那样翕动着双唇,眼中一下子泛出激动又兴奋的泪光。
巨大的狂喜,以及被人给予重任而另眼相待的尊重感,让鳌的胸臆中有什么上升到了极处,终于啪地一下爆炸出来。
在女萝欣慰地点头中,之前还自荐枕席的轻佻少年却露出了毅然决然地神色,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气势,向着面前的庞人们后退躬身,朗声宣誓:
“鱼鳌,必不负诸君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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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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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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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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