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雁博一行人出了博亚,但却是被送出来的。
公冶清柳回头瞥了一眼还在城门口的博亚当主,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们的周当主不仅是一个狐狸,而且更擅长趁火打劫。”
“这话说的可很难听。”周雁博回答道,“我在博亚府内的对话也说得清清楚楚了,他可以不在从属令上面盖章,我也不会拿他怎么样,是他自己选择盖章的,能怪我么?”
“不怪你怪谁?”公冶清柳说道,“你说的话虽然像是给他一个选择,但是从语气和情形来看简直就是逼迫他必须同意这一份从属令才是,我说的对不对?云大小姐?”
“一点没错,你可不比那些拿着木棍剪径的强盗高尚。”马车内传来云芸的话语。
“但是你们想一想,博亚同意了这一份从属令后,只会变得更好才是,虽然那个胖子以后可能不会担任博亚的城主,但是总比被攻破城池而留下历史的污点要好吧?虽然他以后可能不会向现在这么舒服,但也不会差到哪去。”
“这倒是,至少在周家的名下,周围的人想要吃下这里需要考虑考虑了,后果可能不是他们能够承受的……”公冶清柳说道。
周雁博说道:“既然说道这件事情,到了宜州后需要给佳州告知一下,要请风雪必须关注一下博亚才行,既然他们是从属了,不能不管他们。”
……
接下来的路程周雁博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在十三天后终于进入了宜州的地界。
云芸问道:“你想先怎么办?”
“现住在宗祠里再说,风雪说他已经拜托了好友,宗祠会有人定期打扫,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才是。”周雁博边说着便驾驶着马车朝城北走去。
走到北门的时候,周雁博突然停下来马车,因为他看到一样东西:竹椅,这个竹椅是周青骏躺在北门的时候用的,周雁博再清楚不过了,如果周青骏不在宜州的话,那么竹椅是不会出现在北门的,这就说明了周青骏他也在宜州,但是周雁博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周青骏的身影,也许是有事情暂时离开了一阵子,反正宜州是一个民风淳朴之地,放在这不用担心有人会拿走。
“你在发什么呆?”云芸的声音将周雁博的思绪拉了回来。
“没……没有。”周雁博接着驾驶着马车驶向宗祠。
四个人走进宗祠的时候,这里是一片的整洁干净,看来的确有人经常来清扫。
“你们是谁啊?”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一看就知道刚刚结束清理,额头上还带着汗珠,“我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你们。”
“您是风雪的朋友吧?”周雁博说道,“是他请你打理这里的?”
“没错,我叫周益之。”年轻人点点头,“你们究竟是谁?这里可不是游玩的地方。”
“我们是风雪的朋友,谢谢你一直以来坚持打扫这里。”周雁博笑道。
“风雪的……朋友?谢谢?”周益之喃喃自语道,“莫非你是寒之追随的宜湖周家当主?”
“是的。”周雁博点点头,“在下周雁博,宜湖周氏第十任当主。”
“哎呀呀。”周益之顾不得手上的沾到的灰尘,连忙上前笑道,“我一直想要见一见宜州的骄傲家族的当主,一直不能如愿,现在总算见到了,可喜可贺,真是可喜可贺,周当主里面请,我下去买一些好一点的酒菜回来才行……”周益之有些过于激动,以至于口齿都很难吐清楚。
“有劳了。”
傍晚,周益之卖了上好的酒菜回到宗祠,和周雁博四个人坐一起吃。
“当初寒之找到我的时候要请我一齐去新野帮助周当主来着的。”周益之说着以前的事情,“但是正直家父病重,而家母早已经逝去,若是我走了,那么家父就没有人来照顾了,所以就拒绝了寒之,后来跟家父讲了这件事情,没想到家父却骂了我一顿,说他自己的老命不算什么,而我失去了一个追随你的上好机会,直到家父逝去,他还在为这件事耿耿于怀。”说到这里,周益之不禁苦笑了起来。
“令尊已经仙逝了?”周雁博问道。
“是的,不到一年,就葬在了城北,此后为了方便守孝和清扫这里,我将原本居住的宅子租了出去,而本人就直接住在了这里。”周益之喝了一口酒说道。
“做的不错。”公冶清柳说道,“我都感觉为你骄傲。”
“过奖了。”周益之说道,“虽然不知道周当主你来宜州是为了什么,但是如果有什么需要就直接对我说就行,我会尽我所能。”
“益之,你知道宁县吗?”周雁博问道。
“知道啊。”周益之再喝了一口酒,“只不过是一个位于宜州西面的小县而已,相比宜州之下的湖塍这样的县城,说实话宁县实在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一点特别的也没有?”云芸说道。
“是的,不像湖塍,那里生产湖塍纸,又不像涂舍,那里盛产酥糖而闻名,宁县真的没有特别之处,历史上好像也没有著名的人物出自那里。”周益之在宜州生活了二十多年,这一点是不会记错的。
“正因为没有特别而特别。”周雁博喃喃自语道,他现在也许能够明白为什么血鹰会在宁县了。
“周当主你说什么?”周益之不明白周雁博说的话。
“啊!没什么。”周雁博说道,“从宜州到宁县需要多少时间?”
“不用半个时辰,如果骑马的话。”周益之说道。
第二天,虽然这次是去颠覆血鹰的,但是周雁博不急,他本来也没打算快一点解决此事然后会佳州,周风雪在那里呢。
“您果然在这里。”北门的竹椅上面躺着周青骏,周雁博走了过来。
“至少这里有我的家,我不在这里还能在哪里?”周青骏闭着眼说道,“你终于来了?佳州云氏和荀家的事情处理的不错,看来我是没有看错你。”
“那是我能想到最好的情况了,而且又将佳州彻彻底底的展示给他们看了。”周雁博倚在一旁的城墙上说道,“至少不用担心了。”
“血鹰就在宁县。”周青骏坐了起来,“这一点你已经知道了,我也不说什么,怎么做就看你的了。”
“我会做好的。”周雁博说道,“不过到时候有一件事情需要请你答应。”
“什么事?”
“以后由你来主掌落英。”
“落英?”周青骏看着周雁博说道,“你已经重新给血鹰起好名字了?落英缤纷的落英,名字这么文雅?”
“是的,周家是‘散华’,是飞舞在空中的繁华;而落英则是凝聚在地面的繁花,没有落英,就不会有散华。”
“听着是不错,我可以答应你,但是有一点:如果是我主掌那么落英的一切都有我来制定,你只能提一些建议或者做一些规定,但是不能太直接地干涉落英,就像你说的,如果是落英引起散华,那么不能是强迫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可以。”
……
第三天,周雁博四个人一齐到了宁县,就像周益之说的那样,的确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小县。“呃,雨儿,血鹰的本堂在哪里?”
“有一些商铺里会有我们的人在等着,谁是想要进入本堂的话他会带着我们去,但是这些人会不定期的更换住址,我已经不是隶属于血鹰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苏雨儿摇摇头。
“这下麻烦了。”周雁博嘟囔道。
“这有什么?”公冶清柳一笑,“每一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庞大的情报组织,只要找到他们,就能了解一些情况。”
“开玩笑?”周雁博说道,“这不可能。”
“真的,他们就是乞丐,也就是丐帮,他们的视野可是比任何一个暗杀组织都广阔,而且很难对付,这件事情交给我吧。”
公冶清柳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乞丐,然后用一些银两去套他的话,那个乞丐说他们也不知道什么血鹰,但是他却给了一个很有用的信息:这半个月好像总有一些会武功技法的人去城西的一家茶馆里。当公冶清柳故意质疑他的信息的时候,那个乞丐显得很生气,说他看人不会有错,能够看清楚谁会武功技法,这一点敢保证。
当公冶清柳将这件事器告诉周雁博时,骄傲地说道:“怎么样?我说的不错吧?”
“还好意思说。”周雁博不满地说道,“那些银两还是我出的。”
“你是周家当主,这钱自然你出。”公冶清柳说道,“走吧,去城西的茶馆。”
众人走到城西的茶馆,走进去的时候周雁博提醒苏雨儿道:“雨儿,用你联络血鹰的方法试试。”
苏雨儿点点头,走进茶馆后从袖袋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放在了自己的左面,那是血鹰的标志:衔着匕首的老鹰。白杨曾经将自己的标志交给了周雁博,而苏雨儿离开血鹰时将自己的标志留了下来,她觉得有一天会用的到。
但是从周雁博走进茶馆到有人将茶送上来,没有一点异常,正当周雁博疑惑时,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几位找我有事情吗?”来人说道。
周雁博打量了一下,三十岁左右,面庞白皙,一个文弱书生样。
“你是那个?”周雁博指了指苏雨儿身旁的标志。
来的人点点头。
“那你们的本堂在哪里?”周雁博眯着眼笑道,“你绝对不介意带我们去吧?”
“哈哈哈。”来的人笑道,“恕我不能带你们去,因为只有那位姑娘带了标志,而你们三个没有,若是要带,也要客气些才行。”
“我没有标志。”周雁博倚着头看着来的人说道,“我也不想客气点。”
“这可不行,小雁。”来的人笑着说道,“这可不是求人的态度。”
“小雁?”周雁博立刻坐直了身子,“小雁?你叫我小雁?你是猫儿?”
“是我。”殷无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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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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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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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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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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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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