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铮生平最大项目,银滩城,终于开始起飞了。
果不其然。
在银滩城特有的积分管理制度下,十万奴隶,干劲儿十足。就为了能争取早日,恢复成自由民。
这边。
杜彪的运输队伍,也正式筹建了起来。
他从白崖军带来的二十个兄弟,都成了物流队长,然后下面,又招募了近千人的队伍,配备上马匹,骆驼,马车,这一支专属于银滩城的物流队伍,就此成立了。
刘铮赐名“远洋物流”,杜彪很满意。
杜彪,从一个白崖军的三当家,摇身一变,成了远洋的大掌柜,也算有些意气风发。
这第一批货,马上就要出发楼兰,杜彪和准备打道回府的米热同行,路上也算有个照应。
银滩城的人,也全部来相送。
刘铮看着那“远洋”的旗帜,迎风招展,也是心胸一扩:“杜大哥,丝路就交给你了。”
杜彪深知责任重大,丝毫不敢怠慢:“公子放心,银州之名,定会漂洋过海,远播天下!”
“起行!”
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其中五百都是武艺高千的将士,其他五百人,则运输着这次运往楼兰的商品,武器装备,佳酿香水,等等等等……剩下五百人,是刘铮给远洋配备的奴隶,专门负责这些人路上的饮食起居等事。
看着这些人精神抖擞,浩浩荡荡,往那丝绸之路去了。
青阳铄也忍不住笑道:“远洋之名,可见公子之志。日后踏平西域,也非难事啊。”
刘铮苦笑道:“先生,西域地广人稀,想在上元节前踏平,怕是不好做到。”
青阳铄悠然道:“踏不踏平,不重要,只要能拿下一两个小国,圣上便不会在意你谋取汉中之罪。”
刘铮听得苦笑连连。
他不得不承认,此时他正在走钢丝,然而这条钢丝,他不得不走!
老皇帝给他的这个局,只能通过这个方式去破。
若他不是这样选择,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
至于事情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那……
便看命吧。
……
此时。
汉中。
在战争的时候,汉中是兵家必争之地。但在盛世,这里就是天府之国。后世常用“天府之国”来形容蜀州之地。
其实不然。
华夏历史上,最先想用“天府之国”这个称号的,实际上就是汉中。
因为那个时候,汉中在北方政权眼中,更有战略地位。
而后随着版图的扩大,川蜀之地,才夺走了“天府之国”这个名头。
此时。
汉中城内,一规模不小的庄园里,
一白衣女子,正执书轻读,顺便用鱼食,逗弄着那院中池塘里的鱼儿。此女天姿国色,皮肤白皙,明眸皓齿,仿若一朵红莲初出水。
就在这时。
“小姐小姐,猜猜小翠,给你买回什么来了?”
女子放下书,惊喜回头:“莫不是那海棠香水?”
女婢一脸沮丧:“小姐啊,怎的又猜对了!”
女子柔柔一笑:“这海棠香水,可是限量供应的,若不是此,你为何如此开心,傻姑娘!”
小翠哼了一声:“老爷好歹也是汉中司马,都不给小姐多买几瓶回来。真是太不疼人了!”
女子笑道:“哪有那样假公济私的,虽说价格翻了几番,咱又不是买不起。”
小翠看左右无人,突然小声道:“小姐,听说了吗?雍王正在和司马讨论小姐嫁人之事呢!”
“什么?”
女子脸色微白,心神一乱,竟是手中那水晶瓶子的香水,都差点掉落地上。
小翠天真烂漫,兴奋道:“小姐啊,那银州的秦将军,万人中斩敌人首级,可是威风呢!司马大人,都觉得很是满意。”
“闭嘴!”
女子冷冷喝了一声。
小翠吓了一跳,委屈得眼珠子直转。
女子苦笑,怜爱地用手摸着自家婢女的头,那清澈的眼神,悠然看向那池中鱼:“束缊宵行十里强。挑得衣囊,抛了诗囊。天寒路滑马蹄僵,元是雍郎,来送谢郎。酒酣耳热说文章。惊倒邻墙,推倒胡床。旁观拍手笑疏狂。疏又何妨,狂又何妨?”
小翠再傻,也听出这其中情意,这首诗,岂不是那天下闻名的刘知州,诗评天下英豪时,对雍王的评价?整个汉中都传遍了!
“小姐……”
小翠带着哭腔:“那刘公子,听说可丑呢!”
白衣女子噗嗤一笑,心情也好了起来。
此女,便是这汉中司马,司空真之女,司空菁。年方二八,颇有才名。便是秦长风在几个人挑选之下的心仪之女。
司空菁聪明灵慧,也知她只是司马之女,在这个阶级固化的年代,是怎也配不上如日中天的刘知州的。
何况。
她对刘知州,也只是神往而已。
是小女孩的情窦初开的偶像而已。
见都没见过,谈什么喜欢?
又谈什么爱情?
她只是在惆怅,那秦将军,又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传闻中的三头六臂?
那杀人时的凶神恶煞,粗鄙不堪?
身为这个年代的女子,似乎总逃不过如此婚姻。
“元是刘郎,来送秦郎……”
“刘又何妨,秦又何妨?”
“好玩不,咯咯咯……”
“小姐……”
……
汉中府。
雍王这个两百多斤的胖子,蜷缩在一团,似乎永远睡不醒的样子。
“雍王,银州方面,这可是大手笔啊!”
“是啊,聘礼之中,五千良驹,两万陌刀,两万神臂弩,五万银州币!若我汉中得此军备,那蜀王又怎敢侵扰我边境!”
“雍王,应当机立断啊!”
“听闻那蜀中裴嫣然,也对联姻银州,颇是殷勤……”
汉中府的其他人,已经开始七嘴八舌。
看着雍王依然半睡不醒,哈欠连连,一群人都急坏了。
雍王不耐烦地摆摆手,看向司空真,慵懒问道:“司马以为如何?”
司空真苦笑道:“秦将军之勇,天下无双,小女属实高攀。”
雍王冷冷瞪他一眼:“孤问的是我的司马,非是司空菁之父!”
司空真浑身一震,深深一叹久久不语。
雍王那球形身体,倏地蹦了起来,气急败坏破口大骂:“一群蠢货,一群蠢货!”
“你们看不出来吗?”
“嗯?谁都看不出来吗?”
“这是银州那小儿,给汉中摆了一道!”
“什么?”
众人大惊,面面相觑。
什么道?
这提亲的婚书,可是我们汉中先给银州的啊,目的就是想和银州交好。
司空真在一旁叹道:“诸位,这刘知州,是看上我汉中了……”
“他若只是平常将军聘礼也便罢了,这一份礼|……”wWW.ΧìǔΜЬ.CǒΜ
“我们是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啊!”
【作者有话说】
有差评说,我金子银子兑换不清楚。古代一两金子,是二十两银子。。。不是十两。银州币的概念,并非股市,也非期货。就是一个时代,一个剧情的产物而已,大家别多想,也没必要去深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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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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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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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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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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