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主角光环[快穿]>第 34 章 年代文里的真爱
  一晃便过去了四年,

  萧函当年选择跳级,直接跳到了高三参加高考,她没有选择首都最好的学校京大,而是按她的兴趣考了军校。

  林家父母原本还有些担忧,家里已经有个孩子在当军人为国效力了,让他们时时牵挂,甚至要做好随时接受牺牲的准备,要是另一个孩子也进部队,做父母的心里也很难受。

  萧函也没有逆他们的意,选择的专业不是战斗系的,更偏向文职,战略和武器研究。她只是对这方面感兴趣,不是非得上一线不可,而且按照类似的时空里华国的发展轨迹,大概率以后都很少打战了。

  林华也没有如原剧情中那样英年早逝,萧函不知道他是否同样执行了那个导致他死亡的危险任务,部队任务保密,哪怕完成了也不会随便泄『露』出来。萧函只关注着他没有受到离婚这件事的影响,又让林父林母多多关心他。

  林华本就是个小心谨慎的人,有家人牵挂,他又重视手下兵的『性』命安全,所以从不贪功冒进。

  那次执行任务,也幸好有他的谨慎耐心,只是左肩上挨了一枪,任务也圆满完成。事后林华也没告诉家里,但下意识的将那枚取出的子弹穿起来做挂坠当成生日礼物送了萧函。

  萧函隐隐猜到了一些,但她知道就算去问林华,严守部队纪律的他也不会说,也就乐意地收下了,论意义甚至还大过英雄的徽章。

  等到放寒暑假,萧函就去部队那去看林华,林父林母工作忙,抽不出时间去部队看儿子,而且萧函现在又上了军校,多去部队也就当提前体验生活了。

  这些年在萧函的有意无意的提醒下,他们对林华也关心了很多,这点还体现在了催婚上。

  林母还想着抱孙子孙女呢,但有秦秋的例子在前,她也不敢随便挑,只让萧函打探她哥有没有中意的对象。

  “要是有你哥喜欢的,家世长相你妈我都不挑,只要人好,对你哥好就成。”

  林母拉着萧函逛街,买过几天去部队给林华带的东西,一边逛一边叮嘱着女儿道。

  据萧函前几次去部队观察,林母真不用愁,林华可是相当受欢迎,这些年他升职虽然是慢了一些,只升了两级,但凭着自己的能力入了不少人的眼。

  虽然没有秦父的照顾,高升的速度没那么快,但林华也更加显『露』了个人的能力,每次立下的功绩都是实打实,不可抹灭的。

  在部队里有真本事的人,怎么也不会出不了头的。

  自打林华离婚后,一些人都替秦父觉得可惜失去了个好女婿,林华为了避嫌,还特意撇清了不少,宁愿多吃些苦,也避免受秦家的帮助,或者和秦家再沾上关系。

  更多的人是盯上了林华这块璞玉,想要拉媒保纤。

  不提许多大佬对林华的看重,林华本人也很受欢迎,前途坦『荡』,作风正派严谨,长得也不错,五官端正,『性』格坚毅,可是有挺多女孩子喜欢的。

  萧函每次去部队,受到得来自林华爱慕者明里暗里的照顾还有各种小礼物可是不少。

  林华本人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件事,前些年有人做媒他都回绝了。林母还担心他惦念着前妻秦秋,其实是多虑了,林华心里有杆秤,有考量更为慎重而已。

  前两年刚离婚,林华既没那个心思,而且要是再婚的太快,就担心又有什么是是非非来,他一心专注在部队工作和任务上,几年努力下来,也不用再受到秦家或陈家的影响。

  这些事情他也很少同家人说,萧函经常去他所在的部队,看出了一些而已。

  萧函和林母逛着百货商店,没想到也能遇到秦秋。

  首都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自从秦秋和林华离婚后,两家人就再也没打过交道,也几乎就没碰到过面。

  秦秋和几年前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是气质清冷,而且更加显得知『性』优雅。她身边还陪同着一个年轻陌生的女孩,像是大学生刚毕业的样子,挽着秦秋的胳膊走进来,语气轻快道,“我朋友说,最近这里的衣服都是从南方进的货,不少还是港城最新时髦的样式。秦编,你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秦秋见到林母和萧函,也是神『色』微微一僵,但很快恢复了淡然从容的神『色』,微微点了点头,“林伯母,林云。”

  秦秋自认很有礼貌,也不屑于那种婆媳妯娌争斗,哪怕是离了婚,见面也是大方得体,让人挑不出错来。

  林母轻哼了一声,对秦秋没半点好脸『色』,连面子情都不愿意装,“担不起你叫一声伯母,我们林家和你可没什么关系。”

  即便几年过去了,林母对秦秋还是很有怨气,毕竟当初不是什么好聚好散。

  林母也不顾刚才还看中想给女儿买的裙子,拉着萧函就往外走。她对秦秋的厌恶已经到了都不愿意和她待一个店里。

  导购员拦也拦不住,心里大叹可惜,毕竟林母想买的可是一件价格不菲的裙子,只能收拾笑容招呼秦秋两位新客人。

  “秦编你认识吗?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秦秋身边的年轻女孩为她抱不平道,她叫白湘,是今年刚进报社的大学生。

  秦秋从京城大学离职后,又换了两所大学,教书能力和学术功底都没什么问题,但始终摆脱不了流言的困扰,首都这地方也不大,老师毕竟是教书育人的职业,其他学校也不是很愿意聘请她,最后辗转进了秦秋大姨开的杂志社担任编辑,也算是安定顺遂。

  秦秋语气淡然,似是毫不在意地道,“她是我前夫的母亲,可能是因为离婚的事对我有些怨言。”

  白湘握了握拳,“哼,肯定又是一个恶婆婆。”

  她一进杂志社就在秦秋手下工作,秦秋离婚单身的事她也有所耳闻,在她看来,秦老师为人温柔气质淡雅,又富有才华,处处都好,就是她所崇拜的那种新时代女『性』,有文化有能力,坚强独立自主,所以离婚肯定不是她的错。

  说不定刚才那位就是恶婆婆,白湘一下子发散联想到她过去陪同到下乡做采访时见到的那些磋磨儿媳『妇』的恶婆婆,看不得儿媳『妇』半点好,等回去了她就多写几篇文章好好谴责这种人。

  从百货商店出来的林母,见到秦秋后逛街的兴致都被败坏了,又舍不得刚才看的那件裙子,要是穿云云身上多好看,可秦秋在店里,她又不愿回去,林母叹了口气,“算了,回头再去买。”

  萧函对女主现在过的如何,不是很感兴趣,据她所知,男主陈希应该快回来了,陈家到底没有放弃陈希,都历练几年了总该把人接回来了。

  就是不知道陈希回来后,会不会和秦秋旧情复燃。

  现在作为纯粹的旁观者,她也很好奇接下来的剧情发展。

  ……

  萧函没想到,时隔几年再遇到秦秋,不久后就见到了陈希。

  就在她和林华回首都的火车上。

  萧函去部队探望林华,正巧赶上林华提前执行完任务休假,干脆和她一起回家,这些年,林华对家人更加看重了,以前是放在心里,现在也会多抽点时间陪伴父母。

  火车在其中一站停下,隔壁卧铺新上来的乘客就是陈希。

  相比起萧函前段时间偶遇的秦秋,陈希才是变得让人差点认不出来了,脸都被晒成了小麦『色』,那种浪『荡』桀骜的傲气也被磨没了,整个人都成熟了不少。

  他身边还跟着个俏丽的年轻姑娘,非常漂亮洋气,两人同行还很亲昵的样子,关系显然很不一般。

  陈希对遇到林华和林云也有些意外,甚至尴尬。

  在西北的这几年,他成熟了许多,面对曾经的一些轻狂幼稚的事和人,想当初和林华打的那一架,还在他面前示威,还是有些可笑。而且他现在也进部队了,但论军衔,林华比他高,他还得尊称林华一句长官。

  林华看出了他和那个姑娘的亲密关系,但也没说什么,毕竟秦秋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陈希身边的女孩表现得率直大方,看出陈希和林华萧函似乎认识的样子,为化解不知名的尴尬,于是直接朝萧函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赵俪,陈希的未婚妻。”

  男主女主这是被拆cp了?

  萧函挑了挑眉,这可是当初离婚闹那么大都没拆成的,现在看来,难不成是没能抵得过时间。陈希和赵俪显然也是要回首都的,不知道遇上秦秋,会不会发生什么别的事。

  虽然意外,萧函还是礼貌地回道,“你好,我叫林云。”

  这事说起来,还是陈家真的心狠,把陈希扔到了西北最艰苦的地方,每天除了挖土就是吃沙子,还要起早贪黑,肚子里没半点油水不说,日子还枯燥无味,哪还有什么心思想儿女私情。

  陈希刚到那地方的时候,头两年还念着秦秋,但时间一长就渐渐淡了。xiumb.com

  赵俪的出现就像一道靓丽的风景,她是跟着部队驻扎过来的护士,年轻漂亮,开朗活泼,对陈希一见钟情,明明家世也很好,却甘心陪他在那里吃苦,最后赵俪的痴情也打动了陈希。

  陈家和赵俪家关系不错,见两人好了之后很快就定下了婚事,毕竟陈希二十四五岁,也不年轻了。

  订婚后又加上陈希在那里被磨砺得成熟懂事了许多,陈家便将人调了回来,当年那些风言风语已经过去了,再安排陈希进部队已经不成问题。

  这些事秦秋当然是不知道的,陈家巴不得陈希忘了她,无论是订婚还是调回北京的消息都没让秦秋这边知道。

  现在一切都已上了正轨,那些年少轻狂犯错的事又何必再提起。

  赵俪有意和萧函多聊聊天,不仅是因为他们和陈希似乎认识,也是为了打发一路上的时间。但萧函没打算和他们多交集。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她对陈希这个男主都喜欢不起来。

  一路上都没说什么话。

  赵俪也不是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对方既然表现的冷淡,她也不会刻意去接近,而且陈希的态度也很奇怪,可能不是多好的交情。更让赵俪不高兴的是,陈希平时对她都挺体贴照顾的,时不时会搞些小浪漫,赵俪也为这样的秀恩爱感到甜蜜。但上了火车,陈希就好像有什么顾忌似的,没有与她太过亲昵。

  好在到了首都后,陈希又是那个爱她疼她的未婚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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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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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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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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