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主角光环[快穿]>第 27 章 年代文里的真爱
  走到校门口时,不远处树下一个青年倚靠在军绿『色』敞篷小汽车车门边上,挺招眼的。

  萧函一眼便认出这就是小说中的男主陈希。

  和小说描写一样,小麦『色』的皮肤,挺直的鼻梁,棱角鲜明的薄唇尾角微微翘起,洋溢着年轻且朝气的勃勃生机,和『性』格一样不羁和执拗的气质。

  陈希见到秦秋,眸子明显灼灼发亮了起来。

  秦秋顾及林云在身边,有意避开,不等陈希过来,就拉着前方相识的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师,问能不能搭个顺风车走。那位老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老师家境也不错,开的也是小汽车,

  见秦秋离开了,陈希憋了一肚子气,直接踹在了小汽车上了。

  小汽车主人刚上完个厕所回来,就看到这惊吓他小心脏的一幕,“陈小爷,我叫您大爷都行,您有气也别撒在我车上,我好不容易才求我爸给我买的,这可是国外进口的呢。”

  “车坏了我赔你,人没了你赔给我啊?”陈希正是不爽呢,眉峰往上翘起,透出桀骜不驯来。

  他兄弟嬉皮笑脸道。“不是,这人你可别问我要,你问我要,我也给不了你啊。”

  陈希从小在各区大院厮混,又讲义气,交友广阔,在首都圈子里也有不小的名声。最近他正追求一姑娘的事,他的兄弟也不少人都知道,还被拉着帮忙呢。

  说来谁能想到,陈希因为之前带头惹祸,被家里老爷子扔到京城大学里来,结果还看上了大学里的一位女老师,还是有夫之『妇』呢。他兄弟也劝过,但陈希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性』格,哪听的进去,做兄弟的还得跟着帮忙。

  这不,陈希虽然昨天刚被秦秋拒绝,但屡败屡战,找朋友借了个洋气的敞篷车,守株待兔在这约秦秋开车兜风。结果人没了,哪能高兴得起来,脸『色』阴沉的厉害。

  其实要他这些小伙伴说,要什么样的姑娘没有啊,漂亮的,有才华的,家世好的,哪找不到,陈希偏偏跟钻了牛角尖似的,喜欢一个有家室的女老师。

  陈希兄弟撞了撞他胳膊,“别不高兴了,兄弟们凑了个局,全是好玩的。”

  ……

  在车上,萧函恍若无意提起道,“嫂子,那个人好像认识你。”

  秦秋没有一丝慌『乱』,面不改『色』道,“哦,那是一个听课的学生。”

  在前座开车的老师随口道,“是那个叫陈希的旁听生吧,他可是在学校里出名了,真是让人头疼,整个一纨绔子弟。”

  “打不得骂不得,天天逃课,也不知把这当什么地方了,唉。”

  陈家把陈希扔进京城大学里只是为了压压他的『性』子,对他学习没多大指望,而陈希进来后心都挂在怎么追求秦秋上了,对上课学习更是无所谓。

  作为男主,作者无疑是偏爱他的,不仅相貌出众,人也聪明,现在是因为年轻气盛贪玩,但在剧情后半部分,陈希进了军队,就显『露』出了他的本事,一路高升,连原本不喜欢他的秦父也接受了他。

  这就是男主光环之一,只要浪子回头或是一认真起来,分分钟就能走上人生巅峰。

  这是9526在萧函耳边说的。

  林家这顿饭的氛围还是很好的,林父和林母也就作为长辈问了一些秦秋生活上的问题,秦秋也应对从容,表现的堪称完美。

  要不是知道剧情记忆,又见到了那束男主陈希送给她的蓝『色』玫瑰,萧函也不会觉得秦秋有什么问题,林家父母更不会想到他们眼中优秀满意的儿媳『妇』会在不久的未来因为爱上男主选择离婚。

  不在一起住,距离也产生美。林母就很满意秦秋这个儿媳『妇』,温文尔雅,聪慧秀气,家世工作样样都好,儿子林华能娶到她才是福气,反倒是因为林华长年在部队,聚少离多的让林母对秦秋有些愧疚。

  林母不是那种没见识一心只有儿子的女人,觉得秦秋嫁给他儿子就该作为军属随军,论工作秦秋这大学老师的身份说出去,谁不羡慕她有个学历高工作体面的儿媳『妇』。

  她在『妇』联工作,那些家长里短,婆媳问题见过不知多少,林母也不喜欢家里吵吵闹闹的,和睦融融才好,更也不曾为难秦秋什么的,平时怨念儿子林华的更多些,“林华也是的,不能多请点假回来,也多寄几封信,给你打个电话啊。”

  秦秋抿了抿唇,温和浅笑道,“没关系,部队任务繁重,闲暇时间不多。”

  林母哪不知道自己儿子是什么人,就是个工作狂,刻板尽职,努力拼命的过分,但她不是怕秦秋心里不舒服吗?听到儿媳『妇』这么体贴的话,林母感叹,不愧是军人家庭出身的女儿,大方体贴,有军属的自觉又善解人意。

  秦秋走的时候,林母还装了一袋东西,亲热笑道,“这是家里亲戚送来的山梨子,听说亲家母最近咳嗽,吃点这个好。”

  秦秋愣了愣,然后抿唇微微一笑道,“谢谢妈。”

  要不是林母提醒,秦秋还不知道她妈感冒咳嗽的事,最近因为陈希的追求,占据了她大半的心思,让她没空去注意别的事,秦秋心下有些愧疚,当晚就回了秦家。

  秦父军衔高,家里条件也比林家好很多,住的是三层的独栋小洋楼。秦家一儿两女,秦秋排第二,大哥和秦父一样在部队从军,妹妹秦冬只比她小了两岁,现在是秦母所在的京城医院的一名实习医生。唯有秦秋走上了和父母职业都不同的道路,她从小就喜欢文学诗歌,又争气考上了京城大学,家里不想她太辛苦,走了点关系让她留校当老师。

  秦母见到女儿,又收到林母送的山梨子,很是高兴,“小秋,替我谢谢你婆婆。”www.xiumb.com

  秦母是医生,咳嗽这点小病早就好了,但礼轻情意重,而且林母还关心她的身体状况,说明人心好又善良。秦秋都结婚三年了,秦母对林家也足够了解,都是和善厚道的人,不会欺负她女儿。

  除了亲家人好,也还得秦秋的丈夫好才行,秦母又问女儿,“林华今年什么时候休假回来啊?”

  秦秋摇了摇头,林华虽然有给她寄信,但信上的话都很简洁,大多是报平安,而且林华这人很谨慎,不会在信里透『露』部队一丝信息,休假具体时间也在信息之中。

  “你难道就不问问,平时也给部队多寄几封信,发个电报什么的,也关心关心林华。”秦母无奈道。

  “他部队训练忙,我又何必打扰他。”

  秦母看出了女儿的敷衍,而且还甚于过往。知女莫若母,秦秋态度的微妙变化忍不住让秦母生出了一丝忧虑。

  秦秋不以为然,林华不休假回来,其实她也轻松,因为她和林华在一起,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聊的浪漫古典文学也好,大学生活也好,都不在林华关心的事务中。

  秦秋和林华结婚是父亲一手安排的,在秦父长期的威严下,秦秋纵然对林华没有多少喜欢,也不敢反对,但婚后发现和林华没有共同语言,林华也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为人也有些像她父亲那样有着军人的严谨古板。

  但秦秋也知道林华人也好,很优秀,也很尊重她。

  他在部队的津贴很高,结婚的时候就说以后一半寄给家里父母,一半都给她,但秦秋家境优裕,又有当大学老师的工资,自认经济独立的她不需要这些东西,也不希望有什么欠林华,所以拒绝了。

  为这事,秦母还没少说她,夫妻两个分的这么清楚做什么,本来就聚少离多的,这样不寄钱也不寄信的,关系能不寡淡么。外人见了还以为秦秋没结婚呢。

  秦父秦母作为老一辈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他们一眼就看出这个年轻人有责任心,上进心,又非常优秀,秦秋嫁给他之后自然一生无忧。

  但这未必是此时的秦秋想要的。

  秦母虽不知道秦秋心中的想法,但也看的出来这些年秦秋对林华并不热络,这也有聚少离多的缘故,秦母曾想过让秦秋随军,她深知分离太久对夫妻感情不是好事,也见多了类似的例子,她运气好,那时是军医,能够事业家庭两兼顾。

  但女儿在首都,女婿在边线部队,一年半载才能回来一趟。女儿又非要继续留在学校教书,林家那边也没说什么。秦母便没有强求。

  秦母叹道,“我让你爸给林华多放点假期,你爸却说什么为国家尽职,顾不得小情小爱,可国家要顾,小家也要顾啊。林华都二十八了,林家不是那种刻薄封建的人家也没催过要孩子,但女人早点生身体也好恢复。”

  秦秋微微蹙眉,她也没想过孩子的事,两家没催过,她也只当忽略此事,但她心里是觉得孩子应该是爱情的结晶,而不是为了什么香火。

  想到爱情,秦秋第一个念头想到的不是她的丈夫林华,而是陈希,那个眉眼飞扬满是不羁霸道的青年,他的爱也如太阳一样灿烂炙热。

  ……

  第二天回到学校,秦秋又一次被陈希堵住了,“秦秋,你昨天为什么避开我。”

  陈希的灼灼目光让秦秋有些不敢直视,但她依旧带着矜持道,“你应该叫我秦老师,而不是直呼我的名字。”

  在陈希看来,秦秋『色』厉内荏的有些可爱,但她又像天山上的雪莲花一样孤傲美丽。他唇角勾起,目光盯着秦秋十分肆意,“我喜欢叫你秦秋,我还想叫一辈子。”

  在陈希没有掩饰爱意的目光直视下,秦秋心里又羞又怒,“陈希,我再跟你说一遍,请记住尊师重道。”

  陈希仍不依不饶道,“可我不想把你当老师,我待在这里就是为了能天天见到你。”

  这一通甜言蜜语,清冷如秦秋都听的红了脸。

  面对秦秋的拒绝,陈希从没有丝毫退缩。

  萧函原本是想和原身大哥林华联系的,提醒他再不回来就要被挖墙角了的事,写信太慢,以这个时代寄信的速度,怕是要十天半个月,照着秦秋这收下礼物已经动心了的趋势,等林华回来黄花菜都凉了。电话倒是挺快的,可惜林父林母不准她打。

  “小孩子家家的打什么电话,往部队里打的电话能随便打吗?”

  别说林父,就是一向对闺女宠爱有加的林母也板起了脸。哪怕在一些乡下,林云这个年纪都能嫁人了,但在林家,她就是个学业都还没完成的小屁孩。

  部队的电话审查严格,萧函估『摸』着自己就是找到机会联系林华,她那个大哥恐怕会第一时间给林父林母打电话。

  萧函耸了耸肩,还是不自讨苦吃了。

  没两天,林母就发现闺女改『性』子了,居然三天两头往京城大学那边跑,一问说想要好好学习。林母心里古怪又狐疑,但孩子想学习总不能拦着吧。

  她也不担心林云的安全,不是还有儿媳『妇』在那里当老师吗?总能照顾一下的。

  萧函说好好学习,也不算完全骗林母,在京城大学的时间她也不可能天天盯着秦秋,多半泡在图书馆,原身比学渣好不了多少,高中的课本内容对萧函来说太简单,给不了她多少信息量。萧函还没想好在这个世界做什么,但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知识进度,多学习学习总是没错的。

  京城大学图书馆的藏书量甚至要比首都最大的图书馆还丰富,各学科知识也更深刻,毕竟能进来的大多是国内的顶尖学子。

  不过她在京城大学这几天,都没听到关于秦秋的议论。

  要知道她上一次去找秦秋的时候,可有不少人知道秦秋已婚的事,但貌似并没有传开,自然没有惊起什么波澜。

  其实不是没有人议论,但碍于秦秋的背景,自然不敢到处传,要知道连校长对秦秋也很照顾,再者,秦秋清者自清毫不在意的态度,更让那些嘴碎的心慌慌。

  就连林云这阵子经常跑过来,都没能让秦秋困扰半分。

  与此同时,她这段时间对陈希的追求一直处于模糊不清的态度,陈希邀她去跳舞,去看电影去吃饭,她都没有拒绝。

  她知道这是不对的,但又能从中得到真正的愉悦。

  其实秦秋心里是有底气的,她对林华和林家人是有些愧疚,但她并不惧怕林家。

  唯一能让她有些畏惧的只有秦父。最糟糕的结果不过是离婚罢了。

  哪怕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但秦秋第一次想到了离婚。

  婚姻应该是双方平等的,充满爱意的,而她在这段婚姻感受不到任何爱情。父母给她挑选的丈夫的确很好,如果没有遇到陈希,也许她可以当一辈子生活舒适平淡的军官夫人。

  秦秋叹了口气。

  ……

  京城大学的图书馆虽然平日也对普通人开放,但没有校内人作保,哪能随便天天进来,一呆就是好久。学校里的同学常常能见到一小姑娘在那看书,看的还不少。

  好奇的一打听就知道是秦老师的小姑子。

  陈希就是最早知道的那些人,还认出了那天秦秋避开他上别的老师车走时,身边的小姑娘就是萧函。

  原来是她丈夫的妹妹,陈希心里不免冒出了酸味,这时身边的兄弟朋友给他出了个法子,知己知彼,既然干的是挖墙脚的事,总得把对方情况给了解清楚吧。

  陈希挑了挑眉,他喜欢秦秋,不在乎她是单身还是已婚,对秦秋那个远在部队的丈夫更不在意。

  但要是能挖到对方有什么缺点陋习,他追秦秋这事不就更有把握了吗?说不定还能让对方知难而退。

  陈希行动力极强,但他也聪明,去接近秦秋小姑子这事不能他去干,陈希最不缺的就是兄弟朋友。

  不过陈希一问,个个推托,哪怕是那个出主意的,“小姑娘也有警惕心啊,见到陌生人搭讪,她要是找门卫把我们轰出去多丢脸。”

  其实是怕留下骗人家小姑娘的黑历史。

  陈希瞅了一圈,觉得也有道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这些兄弟朋友个个都和他一样,说好听点是痞气不羁,说不好听点就是看着就容易惹事的。打架帮忙容易,骗人套话这功夫大概不行,人家小姑娘万一怕生怎么办。

  陈希琢磨了好一会儿,终于想出了个人选,他三叔的小儿子陈湛。

  陈湛,长相清朗眉目俊秀,学习成绩还好,现在在上高二,京城大学附中,能和小姑娘有共同语言。

  也是陈家少数知道陈希在追求秦老师的人。

  陈希不仅在兄弟朋友间吃的开,在陈家年轻一辈里也是出了名的混世魔王,少年少女中二,像陈湛这些弟弟妹妹对这个叛逆的堂哥还是有些崇拜好感的,不然在知道了后也答应帮忙瞒着家里。

  堂哥说的就一个小忙,陈湛没多想就应了下来。

  陈希可是知道陈湛在学校里就很受欢迎的,所以对于能不能成,他也不担心,就在一个小丫头片子那里套套话,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

  图书馆阅览室,

  “你好,我叫陈湛,京大附中高二的学生。”

  萧函听见声音抬头看了一眼,坐在萧函对面的少年含笑看着她,穿着深蓝间白校服,有着容易让有好感的清俊容貌。

  对方语气友善的主动打了声招呼。其实是因为萧函看的太入神,他坐了半天也没引起她的注意,只好先开口了。

  萧函微微点头,“你好,我叫林云。”

  除此之外,没其他的信息透『露』,简洁明了。

  至于图书馆阅览室这么多空位,别的地方不坐,偏坐到她对面,萧函也不在意,继续低头看她的书。

  见萧函没有理他,陈湛心里忍不住再次挫败地叹了一口气,不就是说说话吗?为什么这么难。

  但有任务在身他总不好就这样放弃,于是继续释放善意道,“我也在学习,你有什么不懂的吗?也许我可以教教你。”

  萧函抬头,盯了他一眼,继而笑道,“好啊,那你给我讲讲这个吧。”

  陈湛面带礼貌的从容微笑,就是在学校里他的成绩也是尖子生学霸的那种,教个比他小一年级的女生绰绰有余。

  但看到萧函递过来翻开的书本,陈湛的笑容就凝固了。

  什么弦定理,什么积分公式,见识到大学高数的那一眼,陈湛对这些奇奇怪怪的数字符号公式完全懵然。

  陈湛忍不住翻到这本书的封皮,大学高数的线代与数理统计,还是京大和浙大的教授共同编写的。

  他刚才一进来先找人了,没注意她在看什么书,再看萧函手边的一沓书,物理化学,材料学概论,计算材料学等等,几乎都是大学学科知识内容。

  牛皮不小心吹破了,脸『色』微微绯红的少年,“……”

  从来没有这么尴尬过。

  萧函也没多难为他,笑了笑就拿回了书继续看。

  见状陈湛不免有些好奇,一时连堂哥交托的任务都忘到了脑后,“这些难道你都看的懂?”

  萧函抿嘴笑了笑,“我也是随便看看,不懂的还要问一些老师教授,他们都很有耐心。”

  她当然不能说这些知识对她来说甚至很简单,一个几天前还是学渣的女孩突然学识比大学教授博士都高深,只会被当成妖怪吧。后面那句也是真的,华国这个时代的老师教授哪怕对着一个小女孩也不会吝惜解答问题,无疑令人尊敬。

  陈湛点了点头,但还是对萧函能对着这些书就专注看上大半天,还是保留了一丝惊叹和好奇心。

  在陈湛的有意主动试探地道。“听说你和秦老师认识?”

  萧函眸光微动,这是进入正题了,同样姓陈,又有意认识她,还打探林华的事,要说和男主陈希没关系,那她才傻呢。

  这使的还是美男计,萧函打量了一下陈湛,这副唇红齿白的皮相是挺招小姑娘喜欢的。

  要真是原身那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还真会被套路了。

  但在萧函面前陈湛少年伪装的那点小心思根本瞒不过,一下子就被看透了,不就是想从她这里套话嘛。

  既然陈希这么想知道,那她就说好了。

  萧函合上书,朝陈湛『露』出了个单纯灿烂的笑容,“嗯,秦老师是我嫂子。”

  陈湛被这个突如起来的笑容晃了晃神,然后下一刻就听到萧函对林华的花式吹捧,“你也知道秦老师吧,能娶我嫂子这样好的女人,我大哥当然也别提优秀了,他十五岁就考上军校了……”

  萧函就是故意的,他们不是想知道林华的缺点软肋吗?那她偏夸林华有多优秀出『色』,可想而知年轻气盛执拗追求秦秋的陈希听到这话会有多气。

  如她所愿,陈希的确被刺激到了,偏偏陈湛记『性』好,单是听就把萧函说的话都记下来了。

  然后事后全部转达给了堂哥,每听一句夸林华的话,陈希就醋海翻腾,心里的火一窜一窜的。

  陈希的兄弟朋友们也跟着听到了,撇开家世,真比起来,林华似乎是要比陈湛优秀些。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部队里的团长了,还洁身自好,没有丝毫污点。

  陈希踹了一脚桌子,“不就是个团长嘛,老子要是想进部队,升连长团长那也是随便的事。”

  那恐怕陈家的面子更大些,他的兄弟朋友们心中腹诽道,不是他们不看好陈希,但陈希现在为止也的确没干过什么正经事,祸倒是惹过不少。

  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人家林华都因为立功众多当上连长了。

  他们也没想过林华的妹妹会说什么假话,就算夸大但那些实绩总是真的,听了之后他们反倒有些不看好陈希,毕竟秦秋的丈夫这么优秀,陈希的追求恐怕是无望了,相比起来,谁都知道会怎么选。

  “陈希,要不你还是放弃吧,趁着这事还没被家里老爷子知道。”已经有兄弟开始劝道。

  陈希直接甩开了那人的手,暴脾气也上来了,“滚,你还是不是我兄弟了,不帮我还让我服输。”

  一个没见过的人,就要让他甘心放弃,怎么可能,其他人劝说的话反而激起了陈希逆反的心理。

  “我陈希喜欢的人,就没有放弃的道理。”

  堂弟陈湛在旁边点点头,他才旁边听了这么久,大致也了解了是怎么回事,他更熟悉的是陈希的『性』子,执拗到底才是他的作风,陈湛见的也多了,不觉得有什么,只是想起今天图书馆认识的林云。

  年轻俊秀的少年心里微微一动,忽然出声道,“堂哥,也许我跟林云再熟一点,多聊几天,能问到更多林华的事。”

  在一派不看好甚至劝他放弃的人中,陈湛的话无疑让陈希更感动了,果然是亲兄弟,他拍了拍陈湛的肩膀。陈湛想的不错,就是再多人劝,凡是他认准了都不会改变,更不可能放弃。这股执拗的劲头一直是他家老爷子又喜欢又头疼的。

  第二天图书馆阅览室,又见到坐在旁边的陈湛含笑对她打招呼,萧函挑了挑眉,既然这样,她就继续夸好了,那能多气陈希几天就几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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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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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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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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