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没有感觉到,船的速度好像变快了。”
众人仔细感受了一下脸上的表情顿时凝结。
“不,不是船变快了……”
“……而是整艘船正在向下俯冲!”
王孙笑话音刚落,脚下的海面突然变成的瀑布,海盗船和无穷激流一起笔直地坠下深渊。
王孙笑,金姨和阿德哥死死抱住船上的桅杆,才没有被甩飞出去。
“为什么这地方有这么大个瀑布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啊!!!”
阿德哥大叫。
突然周围一片清明。
他们在下坠中穿过了迷雾层。
在他们脱离迷雾的一刹那,轰隆隆的瀑布声震耳欲聋。
原来是那片迷雾吸收了瀑布的声音。
上方,是整片迷雾汇聚成的无边云海。
下方,是深不见底的黑暗。
一侧,是整片海洋倾泻而下、无边无际的瀑布。
而另一侧,却是辉煌灿烂的星空。
王孙笑奇遇颇多,却也罕见如此壮观的景象。
他们下坠了十多分钟,天空也渐渐从黑夜变成白天。突然瀑布消失,海盗船一头扎进了蓝天。
在冲向天空的过程中,王孙笑等人感觉自己的速度正在急剧减慢,就好像一颗向上打出的炮弹,到达抛物线的顶端时已经趋于静止,然后再次向下坠落。
但是这一次船只向下掉了两三秒,便轰地一声砸进水里,激起十多米高的浪花。
等一下,怎么会掉进水里?
他们刚才不是正在向下坠入深渊吗?
雷霆般轰鸣的水声依然在耳边回响。
船只砸起的水浪虽然看上去十分惊人,但是和周围波涛汹涌的激流相比,却又显得平平无奇。
海盗船在惊涛骇浪中上下颠簸,有时甚至被巨浪顶得飞离水面,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王孙笑他们回头向巨浪扑来的方向看去。
数10米高的巨浪从空中倾泻而下,形成绵延不绝的水墙,仿佛三峡大坝开闸泄洪。
但是三峡大坝全长也只有2300多米,而这片巨浪之墙呢?
笔直地向两边蔓延,一望无际,根本看不到尽头!
“这些巨浪……难道就是从世界的另一头掉落的瀑布?”
王孙笑忍不住打开鹊桥的光屏,想要继续探查这个世界。
但是依然是红屏。
鹊桥不能用了。
船舱里的海盗此时全都浑浑噩噩,神志不清,看上去全都变成了傻子。
笼子里的金刚鹦鹉好像没傻,但是一天到晚大喊着“要死啦!要死啦!”,和傻了也没多大区别。
无奈之下,一人二鸟连同整艘海盗船只能继续随波逐流。
奔涌的波浪十分给力,水流速度堪比高铁。
老式帆船可没有和谐号的强度,一路上船身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咯吱声,并且时不时地掉一些小零件,船体出现裂缝,海水倒灌进船舱。
一人二鸟把那些海盗从船舱里搬运上来,固定在甲板上。
做完这些,船体一声巨响,整艘船断成两截。
船头部分和他们所在的船尾部分分道扬镳,相忘于江湖。
好在水流速度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快,渐渐地从高铁速度变成动车,然后是汽车,自行车,最后变成龟速。
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天三夜。
船已经彻底变成了碎片。
金姨坐在一块木板上,手里紧紧拽着一根绳子,而绳子的另一头与一艘救生艇相连,救生艇上堆满了船上的海盗。
王孙笑和阿德哥能飞,又有着成年人的力气,他们虽然无法阻止船解体,却能最大限度的救人。
不过此时也已经到了极限。
他们三个鹊桥系统携带者可以长时间不用进食,但是那些海盗整整三天水米未进,已经奄奄一息了。
此时前方突然出现一片陆地。
王孙笑和阿德哥连忙拉着金姨,连同海盗的救生艇一起上了岸。
那些海盗依然是一副痴傻模样,但是求生本能令他们连滚带爬地上了岸,穿过沙滩,钻入一片丛林。
林中竟然有香蕉和菠萝等果树,他们扑上去便吃了起来。
旁边有一个牵着牛的矮汉子,干枯丑陋,脑袋是个大秃瓢,仅在后脑留了猪尾巴似的一撮小辫子。
看上去似乎是个清朝人。
这些果树难道是他种的?
金姨有些尴尬地递给他一块金子。
金子自然是海盗那边拿的,用来买这些水果应该绰绰有余。
那个汉子接过金子,一副不屑地模样扔到一边,却色眯眯的朝金姨的胸口摸去,被金姨随手一个耳刮子抽得转体两周半倒在地上。
如果是正常人,此时应该已经有点反应,要么哭要么逃。但那汉子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竟然已经晕过去了。
金姨肯定刚才她没用大力。只不过一个普通耳光就扇晕过去了?
这也太弱了吧?
草丛中依稀有一些金光闪现。王孙笑扒开草丛,发现地上竟然随处可见一粒一粒的金子。
难怪那个汉子对金姨的金子不屑一顾,原来这个地方遍地黄金!
金姨看着这杂草丛生的丛林,也意识到这些果树应该是野生的,而不是那个汉子种的,难怪他一点也不急。
她放眼望去,这片丛林里竟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果树,把这群傻子海盗放在这里,一时间应该也饿不死,于是她和王孙笑,阿德哥便撇下他们扬长而去。
穿过丛林,他们来到一个破败的村子。
这儿的房屋根本就不能称之为房屋,只不过是有几根棍子和几片芭蕉叶搭起的棚。
到处都是无所事事的懒汉,饿了就吃几口野果,渴了就喝几口溪水。
这些人无论男女全都长得丑陋至极。
那些男人们看到金姨,全都眼冒金光地扑过来。虽然金姨年纪不小了,但即使是在现实世界也是个出众的美人,在这个地方恐怕和天仙无异。
王孙笑和阿德哥随便挥了几翅膀就打倒一大片。
那些人立刻惊恐万分地趴在地上,对金姨他们顶礼膜拜。
遍地黄金,贫穷愚昧……
王孙笑突然惊悟:这里不正和冉阿让所说的传闻中的东方国度一样吗?
“阿笑,现在我们怎么办?”
躲过那群跪拜他的人后,金姨低头问站在自己左肩膀上的王孙笑。
王孙笑翅膀一挥,打开一片光屏。
嘟----红屏。
再打开。
嘟----红屏。
……
如此几次之后,王孙笑揉了揉被晃的直流泪的眼睛,向着北方一指:“去那里。”
“这都全红屏了,你怎么看出来的呀?”阿德哥不解地问。
“鹊桥确实被压制了,但是光屏被打开时那0.1秒的一瞬间还是有画面的,多打开几次就能看见了。”
阿德哥东张西望:“虽然这里看起来好像是Z国的清朝,但是我总觉得有古怪。阿笑,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只能说是有点猜想吧……但不管怎么说,先赶路要紧。我总觉得时间拖得越长,对我们越不利。”
金姨顺手牵了一匹马,肩膀上扛着两只鸟,策马向着北方奔去。
这儿的马和人不一样,居然十分神骏,跑起来又快又稳,颇有千里神驹之姿。
王孙笑和阿德哥站在金姨的肩膀上,看着两边的景色倒退。
突然阿德哥大喊:“阿笑,刚才闪过的那个牌坊,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是澳城大三巴,你们去年不是去旅游过吗?”
“不是吧!我们才跑了几分钟啊?再说大三巴周围房子都去哪儿了?”
马儿跑着跑着就冲到了岛屿的尽头,而这片岛屿的对面,隔着大约10米宽的浅水,有一片细长的沙滩,似乎是还有一个岛屿。
马儿奔跑着冲进水里,然后纵身一跃便跳到了对面岛屿的沙滩上,然后继续向前奔跑。
路上,他们经过了几个破旧小村子,又穿过了一座高山,便来到了一座看上去颇为热闹的古旧城镇。
阿德哥看着城楼上挂着的“羊城”两个大字,眼都直了。
“我们这才跑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从澳城到了羊城?我们坐的那是马吗?高铁都没那么快吧?”
王孙笑和阿德哥飞进城里盘旋了一圈,发现这个所谓的羊城,也不过一座影视城那么点大小,里面人口极多,大街上熙熙攘攘,非常不利于跑马。琇書蛧
于是他们绕过羊城,继续向前赶路。跑了没多久,周围的景色突然变得山清水秀起来,然后一条清澈的河流拦在他们面前。
抬眼一看,好家伙!漓江,象鼻山!
大家全都意识到这地方不对劲在哪了。
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古代Z国,而是一个被缩小成万分之一大小的主题公园罢了。
而他们又跑了没多久,就特么看见长城了!
这个主题公园根本就不是按比例缩放,地点都是瞎摆的!
王孙笑一路上不停地打开光屏,冒着被红屏晃瞎眼的风险,不断确认方位。他指使金姨策马跑上长城,不停向上攀登,一直到达最高的烽火台。
“这里,是整个国度最高的地方……”
“最高的地方应该是珠峰。”阿德哥忍不住打断他。
“废话,我当然知道Z国最高点是珠峰,可是有的人却不是这么想。”
“什么人?”
“很多M国人。”
王孙笑望向这犹如盆景一般的狭小世界。
“这个国度是按照很多西方人的妄想形成的。
他们不理解Z国有多么的广阔,所以这个地方被缩到只有万分之一;
他们认为Z国肥沃富饶,遍地黄金,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丛林里长着水果,草丛里还有金子;
他们认为Z国人又穷又蠢又丑,至今还拖着辫子,所以我们才会遇到那样的人;
他们否认珠峰是Z国的一部分,也不知道三山五岳的存在,所以才会认为长城是Z国最高的地方---
----这整个国度都是偏见和愚蠢的缩影。
----不,这整个世界都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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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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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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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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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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