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主一顿九碗饭>第 130 章 寻找金姨
  这时窗外突发一声巨响,整个大地都在震颤,房间里的家具全都跳了起来,刺目的白光渗过厚重的窗帘的缝隙。

  王孙笑撩开窗帘一角向外看。

  只见遥远的山那边火光冲天,一朵巨大的蘑菇云袅袅升腾。

  抬头向上看,紫黑乌云密布的天空中出现一个边缘整齐的大洞,洞里露出瓦蓝的天。

  云层翻滚,很快就把这个大洞吞没。

  但是这个大洞还没愈合,又一道刺目白光从上而下穿透云层。

  大陆的另一个角落发生大爆炸,地动山摇,蘑菇云升起,连远离爆炸的旅馆的房梁上都抖落了大量的灰尘,瓦片纷纷坠地。

  大街上的魔化僵尸被巨大的动静吸引了注意力,全都面向爆炸的方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

  “GOD疯了!他这是在乱开枪!”

  阿德哥冷汗直冒。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兼和平爱好者,他连鸡都没杀过,却没相到自己的行动竟然会引来这样灾难性的后果。

  这两发要是落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少说也要死几十万吧?

  王孙笑:“不,这是最好的情况。”

  阿德哥:“死这么多人还情况好?”

  “这里不是现实世界,是天国造就的梦境。这些人消耗自己的精神力维护这个世界的运行,如果在这儿死亡,在进入下一个世界之前,他们会进入无梦之眠,对身体反而有好处。”

  此时,一阵无尖啸在二人耳边响起。

  阿德哥仿佛像被针扎了一下,捂着耳朵跳起来。

  “我去!这什么声音!这么刺耳!”

  然后他又疑惑地放下手:“不对,根本没有声音,这声音是直接出现在脑子里的……哎!我手上的鸟怎么亮了?”

  王孙笑刚把翅膀从脑袋上拿下来。

  “是大魔王的最终大招:地狱之啸。这个音波覆盖范围是整个大陆,所有听到的生物都会魔化,即使是聋子也不能幸免。”

  “你手上的纹身是鹊桥,它正保护你免受伤害。”

  “在小说中,魔王在发出这个大招前就被GOD一击秒了。但是现在,GOD无法瞄准……”

  GOD被魔王的嚣张激怒了。

  白光像暴雨倾泻而下。

  覆盖整个大陆的乌云变成了一张大筛子。

  爆炸和蘑菇云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出现。

  陆地被击碎,岩浆从地底涌出,火山喷发,剧毒气体和火山灰笼罩整个星球。

  阿德哥和王孙笑在天崩地裂中抱头鼠窜,目之所及只有火焰浓烟飞沙走石。

  大地碎了,就逃向天空;天空太热了,就逃向更高处。

  当他们终于能喘口气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已经漂浮在太空中,头上是乌黑天穹,脚下一半是燃烧的大陆,一半是沸腾的海洋。鹊桥散发出微弱的银光将他们包住。

  世界末日。

  生灵全灭。

  而魔王也好,GOD也罢,他们的存在全靠信徒的信仰。现在所有的人类和魔都死了,他们也没了存在基础,于是在挣扎中星星点点消亡了。

  整个世界,连同周围一大片星空,全部熄灭。

  阿德哥做梦都没有造过这么大的孽,整个人都当机了。

  王孙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这已经是最理想的结果了。好歹世界毁灭前所有的人都已经被魔化失去了意识,所以走得毫无痛苦,一点心理阴影都没留下……现在他们正在进行深度睡眠,睡眠质量大概这辈子都没这么好过。”

  阿德哥这才好受了些。这时他发现拍他肩膀的好像不是鸟翅膀,而是一只手……

  回头一看,王孙笑已经变回人形,身穿他最常穿的休闲套装,肩膀上蹲着一只肥喜鹊。

  而阿德哥自己也变回现实中的样子,身上穿的就是混进基地时穿的迷彩军服。

  “接下去我们——”

  王孙笑话音未落,就被阿德哥抱了个结实。

  “阿笑——我好想你啊——”

  阿德哥一把鼻涕一把泪全蹭王孙笑肩膀上了。

  自从王孙笑出事后他们就没见过他,好不容易重逢,却是被夺舍的状态,见了等于没见。

  如今在这么一个奇妙的时间奇妙的地点遇上真人,怎能不让人感慨万千!

  “……”

  王孙笑忍耐三秒后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嫌弃,把阿德哥推开。

  一条鼻涕甚至还粘在他衣服上拉出了丝。

  鹊桥的银光一闪,两人仿佛施了清洁咒一般,立刻干干净净。

  “阿笑,我太感动了!没想到你最先来找我!不过也对,我这么可靠又厉害,先找到我对你肯定帮助很大……”

  阿德哥尝了一把当神的滋味后,现在自信爆棚。

  “……”

  王孙笑决定还是先跟他说清楚。

  先找阿德哥完全不是因为他的能力,而是因为他最好找……

  进入天国的人会被分配到哪个区域,基本取决于个人爱好。像阿德哥这样文化水平不高,平时就喜欢看个玄幻小说玩个手游的,自然而然就被分到了魔幻世界。琇書蛧

  而魔幻题材的爱好者不论中外数量都比严肃的现实题材要多得多,所以代表魔幻世界的星云体积最大,目标最明显。

  阎小烛被哈迪斯藏起来了。要找到她不容易,只能先从寻找同伴、排除错误项开始。

  阿德哥找到了,但是阎小烛不在这里。

  魔幻世界的波长大抵相似,鹊桥搜索了整片星空,没有发现她。

  “没办法,只能先找下一个同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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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阳光洒在青色山峦,波光粼粼的溪水闪着耀眼的光,大树的阴影下雏菊摇曳。

  大自然美得像幅油画。

  两只肥喜鹊傻乎乎地停在树上,既不鸣叫也不动弹。

  其中一只脑袋耷拉着,无精打采。

  “德哥,别沮丧了。变成鸟也是没办法的。我们在这个世界算入侵者,只有变成这个样子才进得来。”

  “555~~~~我是在意这个鸟样子吗?我是心疼我那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本领啊!还没捂热,就没了~~~”

  “醒醒!那些都是假的!是天国让你产生的幻觉!”

  没错,这两只肥喜鹊,正是王孙笑和阿德哥。

  阿德哥:“如果能在这么逼真的环境里享受做上帝的奇妙的感觉,换谁都不想醒来啊!那个哈迪斯要是向全世界开放天国,估计想进来的人都能挤破头。”

  王孙笑:“这是不可能的。要是人人都当上帝,谁来做构成天国的砖瓦?要维持这么庞大的全息宇宙,仅靠现有的科技力量,无论在软件还是硬件上都无法做到,只有潜力未知的人脑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些被困在天国里的都是人生经历丰富的人,每一个人都是天然素材库。”

  “在这里,能当上帝享受一切的,只有哈迪斯。其他人,只不过是失去记忆的活人NPC罢了。”

  阿德哥:“那我们现在是什么情况?”

  王孙笑:“你是因为自带作弊器而觉醒了的NPC。”

  “那你呢?”

  “我就是作弊器。”

  “……作弊器你好,这里到底是什么世界你查清楚了没?”

  王孙笑小翅膀划拉了几下:“19世纪晚期,德伯家的苔丝。”

  “……怎么听上去有点耳熟?”

  “是一部非常有名世界名著。”

  阿德哥终于依稀想起读初中时英语老师是哈代的粉丝,曾经花了三堂课的时间给他们放了苔丝的英语原版电影。

  至于在这个世界会遇到谁,二人心中都有定论。

  ——金姨,所有人中就她最喜欢阅读,尤其是中外名著。

  阿德哥:“为什么我的是无人问津的扑街小说,而金姨是世界名著?”

  王孙笑:“因为题材啊。如果你那个世界是以非常有名的奇幻小说为背景的话,就会有很多人因为潜意识中的求生本能而作出趋利避害的行为,比如说,会有大量人口莫名其妙逃离王都,因为那里会被大魔王摧毁,这样一来世界就会因为剧情进展不下去而崩溃。”

  “但是现实主义的经典小说就不一样了。”

  “首先,它能风靡全球两个世纪,说明它的逻辑非常完美坚不可摧;然后,因为背景是真实存在过的历史,所以比起虚构的世界观,这个世界更加稳固;还有,故事主线对世界几乎完全没有影响,没人知道自己在哪个世界。”

  阿德哥:“那为什么不直接用真实历史为背景,非得套用小说?”

  王孙笑:“大概是因为要照顾进入天国的活素材们的潜意识归属,喜闻乐见的题材总比历史学更讨人喜欢。每一个世界的本质都是天国虚构出来的独立仿真程序,需要有载体来安放程序核心。上一个世界的核心大概是那个GOD或者大魔王,他们完蛋了,世界也玩完了。”

  “不是吧,难道在这个世界我们要干掉苔丝?我可从不欺负女人!”

  王孙笑白他一眼:“按照剧情苔丝是注定要死的,怎么可能会是核心?”

  “那会是谁?”

  “不知道。不管怎样,先找到金姨吧。”

  威塞克斯郡并不大,二人——不,二只胖鸟哼哧哼哧地绕着威塞克斯郡飞了一圈,却没有发现金姨身上的鹊桥共鸣。

  “没道理呀!我们刚落地的时候还能感觉到她在这里,怎么这会儿感觉不到了?”

  天开始下雨了,两只胖鸟蹲在在一处城镇的屋檐下。

  王孙笑:“不知道,照理说她不可能独自离开。”

  在他们下方有三个躲雨的行人,其中一个看了一眼背后的布告牌:“咦,这儿有一张通辑令。”

  三个无聊的人围过去看。一个人念了起来:

  “苔丝·德伯……杀人罪……杀死自己丈夫,目前畏罪潜逃?哦,真是一个魔鬼!”

  “啊,这事我知道!这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当时就在巨石阵,那个女人都已经被警察追上了,突然一个女巫出现,打倒了所有警察带走了她。”

  “等等!怎么扯上了女巫?”

  “据目击者说,那是个黑发黑眼的女人,穿一身黑衣服,十多个男人都无法近她身,不是女巫是什么?”

  “没想到现在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我还以为女巫只存在于童话里呢。”

  “那个苔丝肯定也是个女巫,普通女人哪会杀人!”

  “那后来她们去了哪里?”

  “据说有人在利物浦一艘出海的船上看到那个恶毒的女人和她的姘夫安吉尔·克莱——听说那还是个牧师的儿子,天哪,一定是被女巫蛊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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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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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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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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