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飘:“诶呦喂,南,许久不见,甚是想念,想死老子了,来,先让老子亲一口,木马!”
南歌随便拿了块布遮着摄像头,挡住对面那端的血盆大口。
南歌半眯眼吸了几口烟,直接摁灭,没有再抽,她拇指按了按唇角,吐出烟圈:“正经点,找你有事。”
另一端的柳叶飘哇哇大叫:“就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你伤害我幼小的心灵了,再不让老子看你美丽的容颜缓缓,老子直接拒绝你这单生意,天价也不接!”
南歌面无表情扯开挡住摄像头那块布。
每次跟柳叶飘这鬼佬聊天南歌都觉得十分汗颜,对不起博大精深的华夏文明,她的中文造诣竟然远远不如这只老外。
柳叶飘明明是只金发碧眼的纯种老外,到底是怎么把中文学得这么溜的?
“老规矩,查个人,资料一会发你。”
柳叶飘咬了口能量棒:“没劲,你能不能给老子找点新鲜点的活啊,每次都是找人。”
南歌一边编资料,一边说:“南天情,疑似我生母,新不新鲜?”
柳叶飘贼溜溜的碧眼骨碌转了下:“你生母?你父母不是死了吗?那倒是挺新鲜的。”
南歌:“我要是知道还找你查个屁,又不是钱多没地花。”
南歌编完资料发过去,又说:“顺便给你发了个电子请柬,我马上要结婚了,婚礼的时间还没定,定了再告诉你。”
“哐当!”
金发碧眼的老外直接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艰难从地上爬起来,摔得那叫一个眼冒金星:“你说什么?你要结婚?和谁啊?薄倾君?江湖传闻他心脏中枪快去耶稣那卖咸鸭蛋,你这是冥婚还是冲喜?不认真考虑一下你摄像头里这位四肢健全,身体强壮,一夜N次的猛男吗?”
南歌送他个飞刀眼:“柳叶飘,你他妈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先送你去耶稣那卖咸鸭蛋!”
柳叶飘举手投降:“OK,OK,人各有志,你是总攻大人,你喜欢压身体羸弱的小白花,在上面比较爽嘛,我懂,我懂。”
南歌脑袋瓜仁疼,不想再跟他多说一句话,面无表情关上电脑。
这X虫上脑的死鬼佬,比陆云扬那货还让人头痛,等婚礼的时候一定要结婚他们俩认识,让他俩互相伤害,免得去祸害其他人。
南歌捏着下巴想了想,如果她真的是南天情的女儿,她要和薄倾君结婚的话,南天情会不会出现?琇書蛧
难道爷爷指定薄倾君在她结婚前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反正她都要结婚嫁人,干脆用她的婚礼去引蛇出洞?
原本不打算大肆宣扬的南歌决定把她和薄倾君结婚的消息闹得人尽皆知,婚礼按原计划从简,拟请的嘉宾也不变,但是消息一定要喜大普奔,街知巷闻。
反正南天情来不来也没什么损失,当天的安检也可以适当放松一点。
说起来,南歌还从未见过这位“姑姑”呢。
次日一早,南歌又去看薄倾君,顺便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南歌答应过看完之后会来告诉他的,他们夫妻一体,没什么好隐瞒的,南歌还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他。
薄倾君依旧很虚弱,但精神状态又明显比昨天要好一点。
南歌相信,他很快就能起来和自己举办婚礼。
一生一次,不管南天情是不是她的生母,南歌都对自己的婚礼十分期待。
毕竟嫁给爱情,能顺便搞清楚身世最好,就算不能,也起码要搞清楚她到底是不是南家的罪人。
就等着请君入瓮吧。
……
远在逍遥山庄,正在后山嚯嚯竹笋的陆小爷打了个响亮的喷嚏,他揉揉鼻子,跟车夫棉花糖说:“大兄弟我跟你说啊,肯定是我们家老头子,欧阳女士,南歌女神,表弟表妹,表妹夫,大舅二舅,舅母舅老爷全家都想我了。”
陆小爷叹了口气:“没办法啊,小爷天生丽质天生万人迷,是要比普通人受累一些,咱们不能把山上的笋都夺光啊,给其他人留一点,这么多就够了,走,咱们回家,今晚让逍遥哥哥给咱们做全笋宴。”
陆小爷爬上棉花糖的后背:“哟哟哟,大兄弟,撒开你的四条大长腿,跑起来!”
棉花糖带着陆云扬一路飞驰回到逍遥山庄。
南映雪这边已经接到南歌和薄倾君要结婚的消息,薄倾君的身体已经好了不少,等他再好起来一点就可以举办婚礼。
南映雪想了想,带着这个消息去问李治延:“我们要不要和南歌一起举办婚礼?”
李治延十分震惊:“结婚?我们?”
南映雪亮晶晶的眸黯然了一下:“什么意思?你是不打算结婚还是不打算和我结婚?”
李治延想也不想连忙摇头,拉过南映雪的手:“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当然要和你结婚,也只会和你结婚。”
李治延澄澈的眸也黯然了下去:“只是小雪,我的仇家太多,我们结婚的话,怕是不能大张旗鼓,可能给不了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连知道南映雪是他爱人的人都越少越安全。
赏金猎人手上的人头多不胜数,想找他复仇的人自然不计其数,南映雪是他唯一的软肋,他实在不敢公开南映雪,把她置身于危险的境地。
南映雪也是一时冲动,并不是非要和南歌一起举行婚礼,稍微一想也能明白他的顾虑:“没关系的,我都懂,我也就那么一说,你不必放在心上。”
“乒乒乓乓……”外面又传来拆家的声响。
李治延和南映雪对视一眼:又来了!
陆云扬抱着一堆笋回来,噼里啪啦一通放到路逍遥跟前,满脸兴奋道:“逍遥哥哥,我要吃全笋宴,你赶紧给我做吧,喏,你看,我跟棉花糖一早上山摘的,新鲜得很。”
路逍遥一脸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冷艳,不耐烦睨着他:“不会做,你到底什么时候滚?”
陆小爷辛辛苦苦上山采笋,一回来听到听到的不是表扬,居然是逍遥哥哥赶人,当场怒了,把笋砸到一旁的花盆上,“乒乒乓乓”一通响:
“路逍遥你什么意思?小爷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你一副小爷欠你十万九千七预期十八年不还的狗屁表情是几个意思?”
路逍遥淡淡睨着被他砸坏的“抓破美人脸”,冷冷道:“看你不顺眼,给我滚!”
那是他按照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培植了很多年才养出来的名品茶花,好不容易才长了三个花骨朵,眼看就要开花了,居然被这祸害砸个稀巴烂,路逍遥那叫一个怒火中烧。
陆小爷从小不是什么风雅之人,再美的花在他眼里都不如他新鲜采摘的竹笋。
他早想撕破路逍遥那张“本仙路过人间,多看一眼尔等凡夫俗子都嫌辣眼睛”的臭脸。
“不食人间烟火是吧,谪仙是吧,小爷就不信了,小爷还治不了你是吧?!”
陆小爷冲过去,对着路逍遥的下颌一拳挥出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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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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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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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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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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