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歌也算是医生,虽然研究方向不一样,廖医生也不敢拦她。
她换上无菌衣,全身消毒完,连同手上的花和戒指都消毒了一遍,才进入无菌病房。
她摘的花太多,每个颜色只挑一两朵,凑成十朵带进去。
“廖医生,我等下要求婚,麻烦大家一起帮忙做个见证。”
南歌是薄倾君的心尖宠,更是蓬莱岛的女王,她的话所有人莫敢不从,首先,加护病房求婚这种事,从别人敢说出口都是荒唐,由南小姐来做,那是理所应当。
其次,在人固有的常识里,求婚都是男人主导的事,但在场的人竟然没有一个觉得南小姐跟薄爷求婚有什么不对。
再且,格桑花是种来给上山扫墓的人准备的,南小姐顺手拿来求婚这事也没有什么不对。
总之一句话,南小姐做什么都是对的。
廖医生点点头:“那是自然,南小姐和薄爷情比金坚,天造地设,能够作为两位的求婚见证人,是我们天大的福分。”
其他人:“是是是……”
薄倾君戴着氧气罩,说不了话,也动弹不得,听到南歌的话,既诧异,又觉得是情理之中,这本就是南歌会做的事。
只是时间点不对,他并不想日后回忆起这段甜蜜往事,背景是重症监护病房。
更不愿,万一他从此一睡不起,会给南歌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那都是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事。
南歌在薄倾君的床边蹲下:“宝贝儿,我长话短说告诉你两件事,第一件事,我把我莺歌燕语改成了歌尽倾君,那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婚房,你不许有异议。”
南歌把南爸爸留下的戒指套到薄倾君的无名指上,薄倾君最近瘦了太多,戒指有点松动,但她当没这回事,用自己带着戒指的手与他的十指紧扣,在彼此无名指交叠的地方重重一亲:
“另外一件事,既然婚房都准备好了,那我们肯定得先结婚对吧,这对婚戒是我爸爸妈妈留下来的,据说带上这对婚戒的夫妻都一定会同生共死,永不分离,你情况不大好,我也不想骗你,所以呢,我把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福气,自己寿命都分给你一点。”
“宝贝儿,你永远记住,从我把戒指套到你手上的这一刻开始,我们的命是连在一起的,万一你不在,我是不会独活的,我说到做到。”
“好了,求完婚就该准备婚礼了,廖医生说这段时间要减少探望,我正好抽时间筹备婚礼,你好起来出院的那一天,就是我们举办婚礼的那一天,所以呢,我什么时候才能披上婚纱当上新娘子,要看宝贝儿你的表现哦,加油好不好?”
南歌说完,俯身在薄倾君额头上亲了亲,笑得一脸幸福。
就好像薄倾君并没有伤得多重,只不过是简单感了个冒,发了个烧,过不了几天就能好起来和她举办婚礼那般轻松。
薄倾君闭了闭眼,泪水顺着眼角流下。
他喜欢南歌,从懵懵懂懂的少年时期开始喜欢,深入骨髓,刻进生命的喜欢,他生来孤傲,目下无尘,唯独把南歌看在眼里,放在心上。
以前不敢亦不舍,到后来拿得起放不下,归功于南歌的主动招惹。
何其幸运。
但眼下正是他最怕的情况,多少次午夜梦回惊醒,就是怕自己这幅苟延残喘的残躯会拖累南歌。
再喜欢也不敢提以后,再爱也不敢承诺永远,那是他自己都不确定的东西。
就怕像现在这样,他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他的南南健康活泼,她拿着鲜花戒指,把健康,把福气,把生命都要分给他一半,他哪里舍得?但他真出什么事,南歌是会陪着他一起去的。
而南歌的决定,他哪里又拒绝得了?
薄倾君没有后悔自己救下小六,那一枪瞄准的是小六的脑袋,命中的话绝无生还的可能,但他可以更周全一点,更小心一点,避过心脏这样凶险的位置。
因为伤他,更伤南歌。
南歌什么都知道,但她没有开口埋怨过他半句,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支持他,希望他坚强一点,撑过去,活下去。
他们的命捆绑在一起了。
对不起,我的南南。
南歌轻轻抹走他眼角的泪,语带调侃:“跟我结婚这么难过呀?晚了,本小姐就是看上薄少爷的美色,要抢回歌尽倾君当个压寨相公,不接受上诉。”
南歌指了指同样泪流满面的一室医务人员:“他们可都是见证人,你没法反悔啦,好了,你好好休息,我去准备婚礼,我们一起加油。”
南歌说完,又俯身亲了亲薄倾君的眼角。
有点咸,有点涩,也有点难受。
南歌起身,跟廖医生他们交代了几句,这一次,毫无留恋离开加护病房。
经过玻璃窗也不再往里面多看一眼,因为南歌害怕,再多看一眼,自己的眼泪也会忍不住掉下来。
短短几天的时间,薄倾君手上瘦到只剩下冷白皮包裹着血管,摸着都被骨头硌手。Χiυmъ.cοΜ
一直走到医技楼外面,南歌才敢蹲在地上,无声痛哭。
南歌没有信仰,一直以来只相信“人定胜天”、“我命由我不由天”,只相信努力和知识能够改变命运,而这一刻,她虔诚地乞求上苍能够帮助薄倾君度过这个难关。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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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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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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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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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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