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在暴君身边搞基建[系统]>第 12 章 鲁掌柜
  对古代青楼这种著名的‘景点’,基本是每个穿越者都非常好奇的事情,不管男女,都想见识见识。

  唐钰自然也不例外。

  现代唐家因为家族历史的原因,在规矩方面特别传统古板,长辈生怕后辈沉迷吃喝玩乐不思进取,管得异常严格。

  像唐钰,长这么大连KTV都没有去过几次,在老太爷的眼中,这些都是不正当场合会带坏孩子的,在没有进入家族企业之前,全部老老实实的听话学东西去。

  因此,正是因为如此刻板的管教,他那些哥哥们年纪轻轻就成了讲究的老古板,年轻人的东西半点没兴趣,倒是整天喜欢喝茶收藏古董字画。

  只有他年纪最小稍微放纵了点,还能看看网络小说之类的书,不过其他依旧没戏,家里老规矩摆在那里!

  所以长这么大,唐钰不要说交女朋友,连女性朋友都没两个,好奇很正常……

  简单的跟刘三说了下打广告的含义,对方仔细琢磨后,眼睛很快就从开始的疑惑变成了亮光。

  刘三脑子并不笨,还是个做了多年生意的人,自然敏锐的察觉到了打广告是个好法子。

  只不过因为没有经验,具体怎么操作还是得唐钰指点。

  两人简单商量了下,唐钰让刘三暂时别着急,酒楼生意继续做着按兵不动,他则赶紧回书肆那边结账,然后回家准备具体方案。

  再次回到书肆这边的时候,鲁掌柜对他明显比之前更加热情了许多。

  原因无他,自然是因为唐钰刻的字。

  “唐士子,您书法可是师承于哪位翁公?”

  鲁掌柜一脸尊敬热情,问得有些小心翼翼。

  翁公是指比名士更有威望的老儒生,一般能称得上翁公的基本都是一方文坛德高望重之人,名士只是小有名气的书生而已。

  鲁掌柜经营书肆,本身在文学上就是有造诣和眼光的,刚才看过唐钰的刻字,虽称不上大家之笔,却非常有风骨,若没有翁公指点,以这位唐小少爷的年纪怎么可能练出如此字迹。

  “……”

  唐钰听得一脸红,有点不知道怎么解释。

  他刻字之所以刻得好,是因为他本身就擅长写毛笔字。先前说过他现代唐家是那种从清朝大户传下来的家族,所以保存着很多传统习惯,如毛笔字这种修身养性的国粹家里每个人都是打小必须学的。

  因此尽管他年纪很轻,可书法造诣却非常高,要不是刻字生疏,写笔墨的话,怕是更得惊呆这鲁掌柜惊呼!

  不过这种事情找不到理由的话,向来都有个万金油的解释,那就是天才。

  唐钰想不到好借口,正准备厚着脸皮装下逼。

  却那边鲁掌柜见他欲言又止,似有难言之隐的模样,又自作聪明的拍了把脑袋,帮他圆说了,

  “诶,瞧我唐突,未曾听闻唐士子拜师门,定是翁公为人谦虚低调,是崇山冒昧了……”

  崇山是鲁掌柜的字。鲁掌柜本名鲁青,字崇山,对外都叫他鲁崇山。

  唐钰木着脸:他忽然觉得这里的人脑洞都好大。

  不过这也正好,免了他自己头疼找借口,赶忙煞有其事点头,青涩脸上带着不好意思,“鲁掌柜切莫声张,老师说我未出师之前不得到处胡言他名讳,以免有人扰他清净。”

  鲁崇山闻言喜色,猛点头,

  “是是是,翁公不恋名利实属难得,崇山明白。不过唐士子既在书法上有如此造诣就该早与崇山说,区区200铜铢一卷书实在太委屈士子了,日后士子在崇山这里刻书皆为300铜铢一卷,还望士子不要嫌弃。”

  留下唐钰刻书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唐钰愿意常来书肆,他就可以经常和唐钰交流一二,提高自己的书法。Χiυmъ.cοΜ

  俗话说学无先后,达者为师。鲁崇山很清楚自己的书法表面看起来虽比唐钰好,但却缺少独特的风骨,只有形成独特的风骨才算得上真正的造诣,唐钰能在这般年纪做到,实在值得他取经。

  这点唐钰多少能猜到一二,能够交好鲁掌柜倒也不错,这里书籍不容易获取,拥有一个书肆的鲁掌柜简直就是宝藏。

  他很爽快点头,

  “鲁掌柜客气了,还是按之前说好的200铜铢吧,若让其他士子知道唐钰特殊待遇,先生书肆怕是要被人病垢。”

  “这……好吧,唐士子小小年纪心思如此周道,崇山佩服,那我这书肆士子想看那卷书籍尽管拿去,如此士子不可拒绝,否则崇山要日夜难眠。”

  鲁掌柜虽是个文人,但也算半个生意人,马屁还是拍得分外圆滑。

  “那就多谢鲁先生了。”

  唐钰也不推脱了,灿笑点头应下,谦虚过了头就是矫情。

  -

  没想到在现代家里逼着学的东西在古代竟也能派上用场,唐钰心情很高兴。

  在书肆这里领完今天赚的钱,他没有着急回家,而是先跑到粮店去。

  把之前系统奖励还剩下的100斤稻米,换成了100斤稷米(小米)和50斤面粉后,又将系统空间中的营养液拿出来换成了陶罐包装,割了一斤肉,还去胭脂铺买了盒擦脸膏,这才回家。

  其实唐钰是非常想把100斤稻米直接拿出来吃的,但他知道那是不现实的。

  以唐祖母的性格和目前唐家环境,像稻米这么精贵的东西老太太可舍不得拿出来让全家人吃,100斤稻米就算大孙子短期内一个人吃不完,剩下的也能拿去卖掉贴补其他家用啊,让家里人吃多浪费!

  短短几天唐钰已经深知唐祖母是个什么性格,所以还不如把稻米换成稷米跟面粉来得划算,一来比黍米好,二来换算的数量多,足以改善家里的饮食环境。

  当然,这里的稷米和面粉名字虽跟现代差不多,但品质远远比不上现代的。

  不出意外,东西拿回去把家里人震得楞了半晌。

  唐祖母才首先回过神来问,“钰孙儿,这,这些粮食和肉都哪里来的?”

  问这话的时候唐祖母声音有点颤抖,就怕孙子干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孙子的能力她又不是不知道

  虽说有学问的人好赚钱吧,可孙子年纪太小,也没啥大用。

  唐家其他人也盯着唐钰一脸好奇,很想知道这个只知道吃喝和看书的大侄子哪里来的那么大能耐弄这么多好东西回家。

  自打唐家落败后,家里除了唐钰,其他人不要说肉,连碗稻米饭都快忘记是什么味道了……

  “祖母,这是今天我刻书赚钱买的。”

  唐钰把提前想好的说辞拿出来。

  刻书的工钱其实是买不到这么多东西的,但是家里人总不能跑去书肆问人家老板给他发了多少工钱吧,这是非常失礼和忌讳的,所以不怕被拆穿。

  “祖母,我打算辞学不读书了。家里如今情况困难,咱们不能老让二姑跟无底洞似的贴补,我已束发之龄可以承担家里生计,所以我想辞学出去找点事情做……”

  “什么,辞学?这可不行!”

  唐祖母闻言惊得当即跳了起来,马上否决。

  家里其他人蠢蠢欲动想拍手叫好,要是唐钰不读书了家里负担会减轻很多。不过众人却不敢表现出来,因为做主的人还是老太太,而老太太又指望大孙子能在读书上有出息的。

  唐钰早知道会出现如此反应,抢在老太太再说话之前,继续道,

  “祖母,您先听完说完。此事我是仔细考虑过的,我们家情况只是原因之一,孙儿之所以如此决定,是因为得到了一个重要消息。”

  “消息?什么消息也不行!钰孙儿,你肩不能提手不能抬的,除了读书考试还能做什么,不读书你以后要怎么办?你真当生计就是两个字,哪有那么容易,呜呜……”

  唐祖母不听,自己的孙子她还不了解么,除了读书孙子啥也干不了,不读书能做些什么。

  唐四婶非常渴望大侄子别读了,大起胆子弱弱插言,“钰侄子认识字,可以刻书赚钱的。”

  不过在唐家大胆插言跟老太太对着干的下场就是……

  老太太秒变横眉,一巴掌拍过去,怒吼,“刻书那么累是人干的活吗?你这个容不下侄子的黑心肝丧良心玩意儿,你是不是要学我那婶子欺负我的钰孙儿?!”

  唐祖母小时候被恶婶子欺负的经历可谓是心理阴影。

  唐四婶脑袋被拍得晕头转向。

  唐三婶唇亡齿寒,紧紧捂住自己也想发言的嘴巴,瑟瑟发抖。

  唐钰默默往后退了一步,然后鼓起唐祖母最喜欢孙子的小表情,利用外表年纪优势,识相扮嫩撒娇当祖母的好孙子,

  “祖母,您别生气,祖母心疼孙儿,孙儿也心疼祖母。并不是我不想读书,而是我再读下去也没用,我一个非常可靠的朋友说,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官府都不会再举行科考了……”

  “啥?”

  这回唐祖母一个激灵清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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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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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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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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