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人的大营之中,驳马左思右想了很久之后,还是决定挤出一万匹战马来给邹旸交差。
虽然他也是恨得牙根直痒痒,但是,谁让巴卡尔这个废物实在是不争气呢?
本就是让他过去拖延一下时间,可是谁知道这个王八蛋居然直接把人给带了回来。
而且邹旸这个家伙态度强硬异常,是由于交通不畅,现在他也不知道大单于行到哪儿了,汉人那边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任何的动静,一时间他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左思右想之下,他还是决定了妥协。
“这本来就是应该的,邹将军不必客气,今天天色实在是太晚了,将军既然非要回去,那我们也不再挽留了,将军请随意!”
尽管心里很是不甘,一万匹战马就这么被他们给弄走了,但是为了大单于的计划,驳马也只能强忍下这口气了。
“很好,既然如此在下告辞!”
既然所有的马匹都已经点验完毕,邹旸也不再废话,抄起桌上的一只烤羊腿,朝着驳马拱了拱手之后,恶行恶状的走了出去。
看着邹旸吃的满嘴流油的样子,巴卡尔的心里充满了怨念,他娘的自己到汉军那里吃的是什么破玩意儿?
凭什么这个王八蛋来了,不但他娘的吃饱喝足了,这临走临走居然还顺走一只烤羊腿!
从匈奴人的大营出来之后,五千名汉军手持火把,将所有的战马护卫在队列正中,然后驱赶着他们朝着营地走去。
回去的路上,邹旸身边的亲兵们,一个个满脸敬佩的看着邹旸。
“将军,您怎么知道他们一定会给咱们战马的?您今天这么收拾那个使者,他们居然还拿烤全羊招待您,这些匈奴人,不是脑子有病吧?”
“你们懂个屁,这些匈奴人没安好心,他们现在这是做贼心虚!”
虽然嘴上说的轻松,但是邹旸的心里明白,这件事情必须得尽快通知大王知道,这些匈奴人真的有鬼。
“报!”
“回禀将军,匈奴单于率军五万,现在已经进入肤施境内,正在大刘庄扎营,看他们的样子明日一早就会攻城!”
眼看着都要到三更天了,元青终于派人送来的消息……
“我们距离肤施还有多远?”
整个上郡境内哪里都能丢,但是唯独肤施不行,灌夫的心里很清楚,一旦匈奴人拿下肤施之后,恐怕整座城中的军械,都足够他们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了……
“回将军的话,按照我们的速度最起码还要一天!”
龙晓赶忙凑了过来,查看了一下地图之后,朝着灌夫说道。
“弟兄们都累了,让大家先休息吧!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夜,明日一早启程!”
虽然陌刀军都是步兵,战马只是用来代步的,但是这一路上战马的体力都已经快要压榨到极限了。
所有的士兵都已经精疲力尽了,一日夜间行军四百里,这个行军速度已经令人炸舌不已了。
现在天都已经黑透了,上郡境内多山地,道路多是崎岖的盘山路,深夜行军实在是太过危险了,无论心里再怎么着急,也只能停下休息了。
灌夫他们在休息,但是沈云丛可不敢休息,整个肤施城上下整个已经乱成了一团。
百姓们自发地组织了壮丁协助官军守城,毕竟只要城破的话,遭殃的还是百姓们。
好在这城中最不缺的就是军械了,匈奴人到来的消息,让整个肤施城附近的百姓们全都疯狂的涌入城中,也有不少壮丁自发的报名参军。
整整一夜的时间,沈云从和太守府中的属官们彻夜工作,准备物资,分配人手制定方案,整个肤施城快速的动作了起来。
等到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沈云从终于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忙活了整整一个晚上,这城防总算是把架子给搭起来了,就是不知道他们急救章之下,准备出来的城防到底能不能守住……
其实和城防相比,最让沈云从担心的还是城中的士气问题。
肤施城从来没有经受过这样的考验,城中的这些官兵们也从来没有真正的和匈奴人面对面的交锋过。
再加上现在匈奴人大军压境,士兵们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这是他虽然明白士气的重要性,现在这时候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现在这时候不光是百姓的迷茫,就连沈云从自己也是充满了恐惧。仅仅3000人,就算再加上百姓们临时蒸发出来的壮丁,也不过就才1万出头。
而匈奴人却有5万精兵,双方的力量对比实在是太玄乎了,仅仅就是这个就足够让所有人心头沉甸甸的了。
虽然代王殿下大破匈奴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大汉朝,但是这件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在这个消息闭塞的社会里,所有人都当做神话来听。
刚刚从城头上巡视完毕,看着那一个个士兵眼中畏惧的目光,沈云从的心里充满了担忧。
天终于亮了,整个肤施城上下洋溢着的紧张气氛,让沈云从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了……
但是沈云从自己明白,自己必须要振作起来,满城上下所有的人都看着他,若是连他都垮了的话,这肤施城可就真没希望了。
“大人,探马刚刚来报,匈奴人已到三十里外,恐怕再有一个时辰就要开始攻城了!”
“吩咐下去整军备战,告诉兄弟们,只要我们守住三天,朝廷就会有大军来援,北地郡的太守周亚夫是名门之后,太尉周勃的儿子,上郡有难他定然会率军来援的!”
沈云从深吸一口气,然后认真的对面前的文戈说道。
“诺!”
文戈应了一声之后扭头走了,沈云从一个人呆呆的坐在椅子上,周亚夫真的会来吗?Χiυmъ.cοΜ
这一夜的时间,探明的情况越多,沈云从的心里越是不安,匈奴人敢这么明火执仗地从榆林直入肤施,他们若是没有后手的话,这不是找死吗?
【作者有话说】
今天有点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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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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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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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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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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