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廉耻!真是我们京城闺秀里头的败类!”
“她也配当京城闺秀?你忘记她是什么身份了?”
“对哦!她根本算不上正经的高门贵女,不过是个杀猪匠的女儿罢了!”
“杀猪匠”这五个字直击卫香香痛处,让她气得将蜷在掌心的指甲重重戳进肉里,低垂的双眼布满暴戾之色,仿若下一秒就会和那些说嘴的人拼命!
这时,有人将卫卿卿带来的原著甩到卫香香脸上,卫香香翻看过后脸色惨白、顿时委顿在地——这回她是真的败了!无论如何都翻不了身了!
她以为这回一定会让卫卿卿背上偷人诗词的无耻之名,从此臭名昭著、被人不齿,谁承想最终声名狼藉的人却是她!
若不是卫卿卿将原著拿出来,她自己都快要忘记那些诗的真正出处了……可即便那些诗词另有出处,可她补的另一半写的也不差啊!
她是有真才实学的才女,卫卿卿那个文墨不同的乡下丫头凭什么这般作践她?
卫香香直到此刻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完全忘记她当初之所以会偷卫卿卿诗集的原因——卫香香的确自小便颇有才名,只是那才名却不足以担起“京城第一才女”这个名头。
她处心积虑的想要出名,因而三年前无意中看到卫卿卿手上那本残缺的诗集时,心里便像着了魔般滋生出一个贪念,驱使她趁卫卿卿重伤昏迷、将那本诗集弄到手!
她得了诗集后闭门潜心研究了大半年,最后终于将诗集里残缺的诗句补齐,并以最快的速度刊印成册,让诗集以她的名义公诸于世。
卫香香当年之所以敢这样做,也是有所依仗的:一,这诗词有不少地方是她呕心沥血才填补齐整的,也算是她的心血之作;
二,文章诗词这种事口说无凭,向来便是谁先过了明路就是谁的。她刊印前早已使人打探过了,诗集上的诗词并未流露出去,至少京城上下无人知晓;
三,她还特意使人前去乡下打探,得知卫卿卿文墨不通,大约只识得几个字——也就是说诗集压根就不是卫卿卿的,很可能是卫卿卿走了好运、无意中得到的。
她心想卫卿卿既不识货,也没本事把诗集补全,自然只能由她来让诗集面世。
诗集刊印成册三年多了,期间一直稳稳当当未曾出过差错,她也不是无半点真才实学的人,这几年来也做出了不少好诗词,“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头终于落到她头上。
谁承想卫卿卿才刚大归就剥了她的才女皮,害她狠狠的丢了一回脸!
她今日坐实了抄袭之名,他日哪还有脸当京城第一才女?
尤其是她仰慕许久的孟大郎也在场……
卫香香一想到自己的狼狈样悉数落在孟大郎眼底,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好逃过这场令她痛不欲生的羞辱!
这时,早就躲到人堆后的沈文君悄悄的冲卫香香做了个“晕倒”的姿势……
卫香香虽心有不甘,但大局已定、她再做什么也是徒劳,最终只能憋屈的用了沈文君的招,双眼一闭、身子软绵绵的往地上倒去!
沈文君立刻趁机喊道:“香香姐姐晕过去了!救人要紧,先别管这件夹缠不清的官司了,赶紧先将人送到厢房里安置才是!”
一贯胆大的陈君若很是瞧不惯卫香香、沈文君这番输了便想逃的做派,故意捏着嗓子学沈文君说话,“卫香香早不晕晚不晕,偏偏在她抄用旁人诗句之事快有定论时晕倒,还真真是凑巧啊!”
几乎将沈文君的话原封不动的奉上,狠狠的打了卫香香、沈文君一巴掌,把装晕的卫香香气得差点咬碎银牙!
“且慢,”卫卿卿上前拦住沈文君,蛮横霸道的说道:“即便卫香香晕倒了,也让她躺着把这桩官司的结果听了再走,也省得她醒了再跑一趟来做了断!”
卫卿卿说完不理会欲言又止的沈文君,只问孟姜:“孟四小姐,这桩诗词官司真相究竟如何,还请你说句公道话,也好让大家有个满意的结果。”
孟大郎闻言也开了口,语气威严正派,“小四,你们是该还卫大姑娘一个清白。”
“这……”孟姜一脸为难,看了眼地上“昏迷不醒”的卫香香,再看了眼不肯善罢甘休的卫卿卿,最终无奈的叹了口气,“真相如何大家不是已经都清楚了吗?”
“我原以为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过卫大姑娘既不乐意,那我便把结果说一说——卫七姑娘抄用旁人诗词,将他人心血据为己有,此乃不正之风,望她能反省改正!”
沈文君听了气得咬牙切齿,竟不管不顾的喊道:“诗集是诗集、小诗是小诗,一码归一码,即便香香姐姐的诗集真抄用了旁人的诗词,那也不能证明《葬梅图》上的小诗不是她所写!”
“我们有书信为证,那首小诗就是香香姐姐所写,卫卿卿她也是抄袭者!”沈文君说完一脸挑衅的看着卫卿卿,洋洋得意的说道:“有本事你再找个人出来,证实那首小诗不是香香姐姐所作的啊!”
这时,一个阴恻恻的声音突然响起,替卫卿卿接下沈文君的挑衅,“我可以证实那首诗不是卫香香所作。”
卫卿卿循声望去,只见赵凌熹负手从梅林中踏雪而来!
寒风卷起雪花从梅林呼啸而过,吹得枝头上的梅花簌簌直落,仿若重现了《葬梅图》里那场花瓣雨。
恍惚间,卫卿卿似看到画中那个身罩黑色狐皮大氅的男人,一步步的朝她走来。
卫卿卿由始至终都未看到画中男人的脸,可此时此刻她却无比笃定——画中那个站在梅树下的男人就是赵凌熹!
众人见来人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头头,不由纷纷色变,对他的话更是不敢有丝毫异议!
唯有为人周正的孟大郎毫不畏惧的出言相问,“赵大人如何证实方才所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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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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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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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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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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