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堂看诊的最后一位客人已然离去,灵济堂忙碌了一整天,总算打了烊。孟暧刚准备关上大门,暮色中,孟旷的身影出现在了家门不远处。她快步而来,风尘仆仆地跨进门中。一入门,她就立刻栓好大门,然后对身旁的孟暧道:
“清虚师兄弟三人可在?”
“都在,准备留他们用晚食呢。”
“好,把大家都聚到偏厅吃罢,我有事要说。”孟旷说着便准备回屋换衣,却不防一眼瞧见穗儿从穿堂甬中走出,立在夜色中望着她。她一边快步向她走去,一边摘去了面上的阿修罗面具。
“晴……十三哥……”她刚要开口说话,就被孟旷打断道。
“你先与我来,我有事要与你说。”说罢拉起她的手臂,带着她往后院去。这一次她动作很温柔,穗儿随着她,心中却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二人入了西厢寝室,孟旷一面卸下全身的武装,开始更衣,一面对穗儿道:
“现在情况不大妙,我今日入宫,见到吕景石了。他暂时没有大碍,但是他悄悄告诉我,老姑姑被送到净乐堂去了,性命垂危。现在是一刻也耽搁不得,如果要救老姑姑,我今夜就要行动。”
“我跟你去!”穗儿的整颗心都悬了起来,忙焦急道。
“你就别跟过去了,你现在境况也是最危险的,各方势力都盯着你,你只要走出这个院子,就有暴露的危险,我很难保证可以护你周全。”孟旷说这话时,从自己的衣柜里翻出来一套全黑的武服,开始往身上套。
“你让我跟着去罢,我怕……我再也没有机会见她了。”穗儿声线在颤抖,眸光灼灼地盯着孟旷,琥珀眸子里含着泪光。
孟旷停了穿衣的动作,望着她,半晌不曾答话。穗儿走上前来帮她系衣带,道:
“就当……让我去给她送终,她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净乐堂那是个什么地方我知道的,她只要踏足那里就没有出来的可能了。吕景石的性格我了解,从他嘴里说出垂危二字,恐怕已经是最好的状况了。我们今夜去,就算能找到活着的她,也很可能救她不出,我只能去与她送终。”
她系衣带的手在颤抖,孟旷垂眸望着她,然后缓缓抬起双手包握住她冰凉的双手,道:
“好,我带你去。”
穗儿抬头,向孟旷展露出一个凄美的笑容。
时间不早,再过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就要入宵禁时分,城门要关闭了。换好夜行服的孟旷领着众人在偏厅汇集,一边飞快吃晚食,一边快速简洁地解释了今日她在宫中的所见所闻。其间,孟暧也向孟旷展示了那个今日丢入家中的竹筒信件,问孟旷此事该怎么办。
孟旷想了想道:“此事需谨慎行事,虽难免有诈,但仍有必要试上一试。明日先不急着带穗儿去,我单独去摸一摸情况,这信上并没有说一定要穗儿去赴会,恐怕对方也清楚穗儿出去不方便。此事暂且搁一搁,今夜才是当务之急。眼下穗儿在更换夜行服,我会带她去,但是该怎么去是个问题,单独骑马目标太大,步行又太过浪费时间,只有驾马车去。我考虑过了,一会儿咱们先去一趟万记茶肆,借他们的马车一用。如果有可能,用马车将老姑姑救出来也是必要的。但今夜咱们出了西直门,恐怕就来不及返回了,肯定得在外头过夜。去的人不要多,我得带个懂医术的人跟我们一起,我怕老姑姑需要救治。”
“姐,我跟你去。”孟暧道。
“小暧,你留在家里,清虚,麻烦你跟我走一趟。”孟旷道。
“好的旷哥儿。”清虚本想自荐,结果被孟暧抢了先,他也觉得孟暧去不妥。此事危险,孟旷一个人要顾看穗儿也就罢了,还要顾看孟暧,那就有些吃力了。穗儿和孟暧都是体弱的女子,真要有什么情况,还是他一个会功夫的男人更能起作用。
“姐……”孟暧还想说什么,恰逢此时去后院换夜行服的穗儿出来了,她身上的夜行服是孟旷的,孟旷有两套夜行服,都是夜间办差用的衣服,穿在穗儿身上有些松垮。她将长发全部盘起,用头巾包好,看上去倒是干脆利落。
“我要不要换?”清虚问道。
“不,你暂时不换,先负责驾马车过城门,我们穿这夜行服太过可疑,不能在外让人看见。”孟旷道,随即她不由分说吩咐道,“清衡、清渺两位师兄,麻烦你们今夜再留家中护我妹妹周全,不论今夜是否事成,我们晨间开城门后即归。拜托了。”
“请旷哥儿放心,交给我们。”师兄弟俩异口同声应道。
孟暧见姐姐已然下了决定,便也未再提异议。只叮嘱道:
“姐,小穗姐,清虚哥,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平安回来。”
孟旷转身对她道:
“放心小暧。你去找件二哥的黑色衣衫出来给清虚带上。我和穗儿这就先出发去万记茶肆,时间耽搁不起,一会儿在茶肆后门汇合上车。”
孟旷领着穗儿从家中后门而出,沿着后巷往茶肆方向而去。孟旷今夜并未携带她的螣刀,因为这武器辨识度太高,在京城夜行,很容易被人认出。她带了一把宽短的腰刀,扎在后腰,塞满暗器的武器袋也都扎在腰带上,轻装简行。出门时二人已然用黑布蒙面,周身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孟旷拉着穗儿的手,带着她走。她走路没有穗儿想象得那般小心,仿佛散步一般,看似悠然,实则步调很快。小巷中她走得很快,上大街时她顿了顿身形,观察了一下大街两侧来往的行人,趁着没有多少人注意,领着穗儿快步过了大街,入了万记茶肆边的小巷,随即身形一转来了茶肆后院。
她抬手敲门,很有节奏。不多时,有一个杂役模样的人过来开了门。孟旷手里不知何时出现了她的锦衣卫令牌,在那杂役面前晃了一下。那杂役眼尖,一眼望见后,小心问道:
“十三爷,有事?”
孟旷指了指院子里停着的马车,打着手势表示:借马车用一夜,明早便归。
“您入院稍等,我去问一下掌柜的。”
那杂役跑进了茶肆,孟旷则携着穗儿入了院,掩上了院门。穗儿倚在她身边,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飞快,但是却又莫名地安心。身边的这个人老练的一举一动,都让她对她的过去起了万分的好奇心。这九年间,孟旷又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曾经那个阳光开朗又单纯的晴姐姐,是如何蜕变成眼前这样一个心思缜密、能力出众的锦衣卫的?
不多时,那杂役回来道:“掌柜的说,可以借,但价钱要翻倍。”
孟旷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先丢给那杂役一小块碎银算作定金,然后开始牵马套车。很快清虚也携着孟暧为他找出来的黑衣赶来了,二人合力将马车牵出院子,孟旷与穗儿坐入马车,清虚跳上车辕,一扬鞭,马车便迅速往西直门赶去。
多亏孟旷行事果决,动作迅速,他们终究是赶在宵禁前顺利地出了城。京城素来是只查进不查出,除非有特殊禁令或封锁全城,才会对出城人员进行查验。何况临近宵禁,守门城卫累了一天,正是准备换班,精神最为涣散的时刻,他们出城根本就没有遭到任何人的盘查。
出了西直门,往西北方向行一刻钟时间,穿越一片倚着城门而居的流民棚户区,就能看到一座夜色中黑黢黢的建筑群,从那建筑群内弥散出一股难闻的皮骨烧焦的气味。那里便是西直门外的净乐堂所在。
马车在净乐堂外一片密林内停下,清虚也换上了夜行服,蒙了面。他们将马车拴在了一棵树上,然后一行三人悄然靠近净乐堂。
……
夜幕降临,曹光骑马至校场口大马场边的一处三进院子外,将马拴在马墩子上。自走到门口,已有一个精壮的汉子在这里候着他了。此人便是刘什长的弟弟,他一抬手,引曹光入了内,往待客的前堂而去。
绕过照壁入前院,一眼就能看到前堂大门敞开,有个身材中等的汉子穿了一身皮裘,正坐在桌边吃着铜锅,桌上菜肴极其丰富,且大部分都是牛羊肉,他大快朵颐,旁若无人的模样,连刘什长的弟弟领着人到他身边打招呼,他头都没抬起来。
曹光默默望向他左手,果然缺了一根小指。此人便是刘什长口中在校场口一带威名赫赫的九指王了。瞧上去倒是个面相并不凶恶的人,反之还有些憨厚的模样。但他举止中莫名透出一股威吓之气,让曹光不敢小瞧于他。
曹光拱手:“久闻王大哥威名,今日终得引荐,曹某深感荣幸。”
九指王抬起浓眉觑了他一眼,口里嚼着食物,也不说话,指了指边上的座位让他坐下。
曹光见他这态度,心里有些没底,这人似乎有些难搞。他顺着九指王的意思坐下,九指王顺手给他倒了杯酒,请他喝。
曹光见状便端起酒杯,敬了九指王,然后一饮而下。不知这是什么烈酒,入口割喉,胃里登时如着了火般。曹光不禁发出一声酒慨,赞道:“好酒!”
“哈哈哈,曹指挥倒是会喝。”九指王终于开口说话了,他嗓音低沉,一口西北方言的官话,“我听闻,曹指挥这是想托我办事?”
“正是。”
“我是个生意人,做什么事都喜欢干脆利落。我事先与你明说,我这人生平两大爱好,一是美食,二是钱财。”他指了指眼前沸腾的铜锅,笑道,“只要有这两样东西,其他我都不在乎。不过你曹指挥倒是与我不同,女人在我眼里如尘土,在你眼里就是宝珠了,我说的可是?”
“嘿嘿,王大哥明鉴。”www.xiumb.com
“那行,只要钱够,我都可以给你办。”
“这个数,如何?”曹光比划了五根手指。
“五百两。”九指王咧开嘴笑道。
曹光嘴角抽了抽,他本来是想说五十两,哪晓得这家伙居然狮子大开口。五百两?开什么玩笑,他曹光虽然这些年仗着在兵马司收各类苛捐杂税攒了些家当,可还不至于为了一个女人把老本都赔出去了。
见曹光这一副打退堂鼓的模样,九指王就知道他几斤几两了。不过上门的生意他可不会白白让人跑了,于是他放下筷子,笑道:
“不着急,钱的事可以慢慢商量嘛。曹指挥可吃饭了?一起吃啊。刘阿弟,你给曹指挥添副碗筷。”
曹光浑身不自在,九指王笑呵呵给他烫了肉,夹到他碗中,然后笑着道:
“曹指挥,现在口袋里银子不够不要紧。咱们交个朋友,往后日头还长。你我互帮互助,互惠互利,岂不快哉?”
曹光不知这家伙在打什么鬼主意,就听他道:
“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灵济堂孟家,我本是不愿惹的。当家的孟旷孟十三是个狠角色,惹上了他我也没好果子吃,他搬来后与我打过招呼,我与他一直是相安无事。眼下你要我无缘无故地去惹他,这价钱不可能便宜了。你要的那个女人,说不定是孟十三看上的女人,夺妻之恨那可是不共戴天啊,这梁子可结大了,你要考虑清楚。想清楚了,就别再反悔。”
“我再考虑考虑。”九指王不说还好,这一说曹光的那点色心都给吓没了,更是连连打退堂鼓。
“考虑考虑?”九指王不客气地嗤笑了一声,“曹指挥,有色心没色胆啊。”说着还望了眼他裤裆,分明是羞辱他。
曹光脸都青了,站起身就往外走。九指王没再留他,目送他消失在了大门外,顾自端着酒杯喝酒。
“大哥,您就这么把他赶走了?不会惹什么麻烦罢。”边上刘什长的弟弟问道。
“放心,这家伙没什么本事,惹不到咱头上。别说五百两,给我五千两五万两,我也不会去动孟十三家。老子是爱财,但取之有道。惹北司的特务,活腻歪了,这点事都拎不清,这个曹光脑壳子被驴踢了,还想把我拉下水,做他的春秋美梦罢!”
“可是您不是说他有利用价值的吗?”
“当然有利用价值,这家伙被我这一激,应当会去找我那对头。我那对头那火爆脾气,谁都不放在眼里的,定要不开眼去惹了孟十三,到时候就有他受的了,咱们趁机渔翁得利,岂不美哉?”
刘家弟弟这才回过味来,不由赞道:“大哥英明!”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里所有人都在按照属于他们的性格、思维和能力行事,彼此交织成一张大网,互相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我还是第一次尝试这样的写法,挺耗费心神的,每写一章都要仔细考虑好会牵涉到的每一个人。所以实在更不快,我求质不求量,大家慢慢看,甚至应当反复看,很多细节忽略了,后文就跟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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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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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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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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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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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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