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不由自主的就会相信他,更会觉得他并不会骗人,反而他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做到一样。
于是,衣清信了。
她的晚饭也有找落了。
吃饭的时候,依旧没有沈凌。
因为沈凌不吃辣。
所以沈凌就是被厨房单独送了饭,自己搁房间里吃的。
这可给沈凌气坏了!
她长这么大!
除了在安旭这里吃过委屈,哪里还会有人让她受委屈!
这个安旭却是有点不知好歹了!
仗着自己的喜欢,就这么不知好歹!
真以为他能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就是个王爷吗?
而且要不是她沈家,他这个王爷早就死了!
也就是他不识好歹,居然还不知道以身相许,还端着拿乔着!
真以为自己稀罕啊!
别说,她还真的稀罕!
沈凌有些委屈的撇了撇嘴,越发觉得自己有点委屈了!
哪有这样的吗!
自己这么喜欢她!
一片赤诚之心,为什么他就是看不到不知道珍惜啊!
沈凌愤愤的搅着自己的手帕出气,旁边的丫鬟实在看不过去了“小姐,你刚刚不是说要给老夫人写信的吗?”
沈凌顿时瞪了丫鬟一眼“写写写,写什么写!
安旭那处境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要是真写了信,到最后他不得难过死?
宫里哪里有什么好人啊!
没有好人,安旭怎么活下来?
他在这地方躲躲清静,我还要把她的清净毁了吗?
我又怎么能做这种事?”
“可是小姐,你要知道,以前厨房从来不做辣菜的。
自从那人来了后,厨房里天天都是辣菜。
现在下人们都在猜,小姐你还要多久被安王爷赶出去呢!”
丫鬟说完,沈凌就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她“你说的是真的?”
丫鬟点点头“奴婢毕竟是仆人,平日里听到的八卦也多,现在他们府里,讨论的最多的就是这个。”
沈凌压下思绪,眸眼中有些纠结“可我这样子做,真的不会被厌恶吗?”
“小姐,您连留下都留不下了,就算能留个好印象又能怎么样呢?
等安王爷想起你,夸赞一句你挺懂事的,是个好人吗?”
丫鬟这句话,成功的让沈凌破防了!
没错!
是这样的!
她和安旭从小青梅竹马,打她小时候起,她就非安旭不嫁!
可如今若是让一个外来的丫头抢了自己的位置,这叫她如何甘心!
而且男人都是薄情的人,今天喜欢说不定明天就不喜欢了!
只有能给他带来利益,才是真的。
而沈家,就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沈凌朝丫鬟吩咐道“那就拿纸过来吧,我给老夫人写封信,让她来一趟。”
丫鬟这才笑道“小姐,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不过了!”
沈凌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这么做的,可是若不这么做,我到最后又能得到什么呢?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
沈凌说完,将视线投在窗户上,最终幽幽叹了口气。
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也像是说给安旭听的“希望你,别怪我。
毕竟到最后,你还是要选择沈家的!
说完,沈凌就下定了决心,提笔开始写信。”
并不知道沈凌要做什么的衣清和安旭两人,此时此刻正看着草丛里的蟋蟀,大眼瞪小眼“所以,你要带我捉蟋蟀?”
安旭点了点头,脸上有些少年气的天真“对啊!捉蟋蟀,而且你不是说自己胖吗?
多动动,说不定就瘦了?
再说了,这夏天这么闷,这么无聊,不捉蟋蟀干什么?
吃东西吗?”
说完,衣清就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实在是她的吨位有一点太夸张了。
所以叭……
她也过分能吃了!
能吃到什么地步呢?
恩……
就是干了一桶米饭三盘子菜,外加吃了两个苹果,才勉强达到了六分饱。
实际上她还能吃,但是估计到自己要减肥,再加上自己的体重,实在是一点都不适合多吃了。
虽然她有好好的控制,可是毕竟胖了这么久。
老话说得好,一口吃不成大胖子,那一顿肯定也饿不成瘦子,衣清也就只能慢慢来。
可没想到,自己提出来想要多动动,运动运动,然后好减掉一些体重,结果对方跟自己说,我们去捉蟋蟀吧!ωωω.χΙυΜЬ.Cǒm
请问!
这是什么操作啊?
捉蟋蟀干什么?
拿着烤了吃吗?
不好意思,她有想到吃了。
罪过罪过。
“蟋蟀不行吗?要不我们捉蛐蛐,捉完蛐蛐,还能斗蛐蛐呢!”
安旭一副十足的纨绔子弟的样子,给衣清看的有些无语“你不觉得,你这样有点叛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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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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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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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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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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